莊迪澎/「東方瑞士」不自由:暗渡陳倉的新加坡打假訊息法 | 卓越新聞電子報 | 鳴人堂
親愛的網友:
為確保您享有最佳的瀏覽體驗,建議您提升您的 IE 瀏覽器至最新版本,感謝您的配合。

莊迪澎/「東方瑞士」不自由:暗渡陳倉的新加坡打假訊息法

一名新加坡民眾正在瀏覽新聞網站。 圖/法新社
一名新加坡民眾正在瀏覽新聞網站。 圖/法新社

東南亞島國新加坡自2017年透露將訂立打擊「假新聞」的新法規,並於2018年召開聽證會,終於在2019年的愚人節(4月1日)向國會提呈《防止網路假訊息和網路操縱法案》(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Bill)一讀。

此法案經過形式上的國會辯論之後,於5月8日一字不改通過立法。一般法案要在國會通過,只需簡單多數決,而政府控制國會多數議席,因此此法案通過是預料中事。在此法案的表決中,72名議員支持、9名在野黨(工人黨)議員反對,3名官委議員棄權。

新加坡的人民行動黨政府自2013年在補選中失利後,總理兼黨魁李顯龍便緊縮法規、依法打擊網媒和部落客,再動員國家機器壓制互聯網異議,冀望立竿見影的消音效果。在《防止網路假訊息和網路操縱法案》尚未提交國會之前,新加坡的異議份子普遍上認為,此立法意在限縮互聯網訊息及合理化箝制行動。

如今新法已立,就其內容來看,異議份子們的擔憂並非杞人憂天;新加坡在野黨領袖劉程強參與國會辯論時,批評這是一道「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的法案,政府意在阻遏批評和獨攬權力。

新加坡在野黨領袖劉程強批評,打假訊息法是一道「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的法案。 圖/路透社
新加坡在野黨領袖劉程強批評,打假訊息法是一道「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的法案。 圖/路透社

星國打假訊息法要點

《防止網路假訊息和網路操縱法案》的要點包括:

第一,賦予新加坡政府更大的權力,可強制發出假訊息貼文的個人或網絡平台(包括臉書、推特等)加上警告字眼,並發布更正版本或撤下該貼文,不願遵守指示的網絡平台可被判罰款高達100萬新元(約2,300萬台幣)。

第二,倘若網路平台在6個月內發布超過3條「違反公共利益」的訊息,政府可指示該網路平台刊登聲明,自行公告已被列為假訊息源,不得從中收取廣告收益或其他資金。

第三,惡意散播假訊息,企圖損害新加坡公共利益的個人也可被判長達10年監禁、罰款最高10萬新元(約230萬台幣)。而且,無論發布訊息的人是否身在新加坡,只要訊息可在新加坡傳播,當局即可發布更正指示。如果不遵守指示,可被判處最高12個月監禁和2萬新元(約46萬台幣)罰款。

第四,假訊息泛指虛假的事實陳述,涵蓋所有捏造的訊息,包括完全改變其原有含義的事實扭曲。基於事實的個人看法、批評、諷刺(satire)或譏諷性模仿(parody)則不算是假訊息。

第五,賦予每個內閣部長評估訊息是否會對公眾利益造成破壞之權力,比如影響國家安全、公共衛生及對外關係等,是否會影響選舉或公投結果,以及是否引起團體對立和仇恨等。部長亦可決定採取什麼行動。

雖然新加坡的通訊部長說,各內閣部門的部長是「判斷假新聞的最佳人選」,但法案並沒有指導部長如何評判訊息真偽,也沒有提出任何行為標準。劉程強便批評「這就像在一場球賽中,讓部長同時扮演球員和裁判的角色」。

配合新法,新加坡政府也將在主管媒體與互聯網事務的「新加坡資訊通信媒體發展管理局」(Info-communications Media Development Authority of Singapore,IMDA)底下設立新的單位――防止網路假訊息和網路操縱辦公室(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Office),負責執行部長們的指示。

這個新單位將為內閣部長提供有關先例、可用選項類型、可行性和有效性方面的技術建議。 它也將與技術公司合作擬定業務守則(Codes of Practice),並監督遵守政府的指示和守則之情況。

▲ 新加坡《防止網路假訊息和網路操縱法案》5月8日通過立法,這則華語新聞總結法規內容的方面具有參考價值,但其只報導政府方面正向訊息,並未提及可能有的疑慮。

「東方瑞士」不自由

筆者曾發表〈大選跫音趨近,新加坡政府嚴控網路言行〉一文,指出新加坡有可能在今(2019)年解散國會,舉行大選,卻又面對兩大挑戰――李家兄弟鬩牆越演越烈,以及鄰國馬來西亞2018年大選實現了有史以來第一次政權輪替,可能影響人民行動黨的得票率――因而加強控制網路異議,在2018年至少發生了4宗整肅互聯網異議份子的案例。

在新加坡提呈《防止網路假訊息和網路操縱法案》一讀的將近3週之後,無國界記者於4月18日公佈了2019年度新聞自由指數,新加坡在受評估的180個國家與地區中排名151,算是後段班了。

無國界記者甚至在報告中評論「儘管新加坡政府宣傳中經常使用『東方瑞士』的標籤,但在壓制媒體自由方面,這個城市國家並不比中國差太多」,並指出新加坡的新聞自由在2018年明顯惡化,5家獨立新聞網站、至少7名記者和部落客受到嚴厲指控。

即便《防止網路假訊息和網路操縱法案》尚未出台之時,新加坡已有多項現行法規限制個人和政黨等組織在互聯網上的言行,包括《廣播法令》、《互聯網行為守則》、《不受歡迎出版品法令》、《影片法令》、《國會選舉(選舉廣告)條例》、《政治捐款法令》、《濫用電腦與網絡安全法令》、《防止騷擾法令》及《司法維護法令》等。

如今,《防止網路假訊息和網路操縱法案》上路,新加坡政府再添一利器,隨著大選的跫音更近,新加坡未來的新聞自由排名和在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的網路自由(Freedom on the Net)指數就算沒下挫,預計也不會改善。

(原文授權轉載自「卓越新聞電子報」,原標題為〈新加坡打假訊息法上路,是明修棧道、暗渡陳倉?〉)

▲ 本法通過之前,新加坡國會議員間的陳述意見,可以看出確實有議員表達疑慮,認為對權利應有效監督。

  • 文:莊迪澎,在學與術兩棲的馬來西亞傳播學人,鍾情於傳播政治經濟學,長期觀察馬來西亞的傳播法規、新聞自由、中文媒體和互聯網媒體變遷。2010年創設「馬來西亞媒體識讀資源網」,以期推廣媒體識讀。著有《強勢首相 vs. 弱勢媒體――給馬哈迪的媒體操控算賬》及《批判與改造――馬來西亞傳媒論衡》等書。
  • 更多卓越新聞電子報:WebFBYoutube

|延伸閱讀|

留言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