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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真的用兩套標準在看陳為廷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陳為廷說,不必替他辯護,說出來也不期待大家的諒解。沉澱兩天後恢復所有行程面對大家,該說的話鏡頭前也說了:未來不會再犯、尊重民進黨的決定、個人參選到底。

支持他的朋友們大多發表簡短聲明後選擇沉默相挺,網路上負面評論沸沸揚揚,看完大部分的文章後,我非常同意大家的說法:對陳為廷過去襲胸這件事,真的是用兩套甚至多套不同的標準。

政治算計?一切都是為選舉

從一開始大家都清楚苗栗政治色彩濃厚,陳為廷補選上立委的機率很小,所以民進黨才會考慮禮讓。我相信陳為廷沒有誤判局勢(輸大於贏的機率),對陳為廷或支持他的人來說,選舉過程比選舉結果有意義許多,那是下一個世代練習深度參與政治的真實場域。那麼在完全不會影響選舉結果的前提下,他選擇自白的算計是甚麼?

如果他沒有選擇參選,請問他為什麼需要跟大家交代過去?當然是因為「選舉考量」,不論別人有沒有挖出這段事情,他都認為應該跟支持者說清楚他們支持的「這個人」,從這裡看得出他不想隱瞞、願意承擔的價值觀,說他維護自己政治利益,那也得先失去所有的神話光環,冒著被毀掉的危險,這點怎麼沒看到呢?

說他聰明謀略保護自己的人,有沒有比較過網民負評、退選聲浪造成的變數,與對手爆料再來演場苦情戲哪個來得難熬?政客會選擇對賭演戲,對手沒查到就賺到,幸好陳為廷不是。

超級比一比 哪個罪比較輕?

同為政壇人士的吳育昇此次被拿來做對比,然而身為割闌尾運動的對象,是因為他的護馬言論與問政能力受到質疑,薇閣事件並非主因,充其量只是訕笑的題材,否則同樣鬧出婚外情的王世堅今年依舊高票當選、前行政院長張俊雄有兩個老婆也沒人說些甚麼……,政壇例子檯面下的更是不計其數,怎麼不見大家義正嚴詞要他們退出政壇?

法律上婚外情與性騷擾同屬違法事件,兩情相悅並不表示沒傷害其他人,我們也許能體諒發生婚外情背後的人性與原因,就像台商包二奶有人覺得情有可原,難道因為這樣,所以顯得不那麼可惡?再想一想,夜店裡專門撿屍的有沒有道德瑕疵?這些人恐怕還不一定有違法呢!沒人要淡化陳為廷的犯罪事實,他也付出代價,但說因為社運明星而寬待他,我倒覺得對他的標準比誰都嚴苛。

我們該把對政治人物的高標準,放在與公眾利益的事件上。貪汙、關說、利益輸送、包庇……這些項目才是我們對政治人物該在乎的部分。其他部分就留給八卦閒聊,就像法國人可以嘲笑他們總統挑情人眼光有問題、老是無法把女人的事處理好,但是不會說「連一個女人都搞不定的人,如何治理國家大事?我懷疑他禁不起誘惑、判斷能力有問題」。

我們絕對能批評、當然也可以從此唾棄他,但是這件事情跟「參選」沒有任何關係,沒有任何一個人有資格叫人家退選,你可以呼籲說服苗栗鄉親不要投他,但是他有參政權,當然可以選,投票行為就是個人綜合評估過的最後選擇。

否則更生人怎麼辦?工作也要到公共場合、也需要和別人互動,所以偷過錢的不能打工?流氓打人的不能去公司上班?誰知道會不會再犯?是這樣嗎?

大家都是被襲胸的受害者?

去找司機、警員甚至肉搜當事人,這些帳要算在陳為廷頭上也相當莫名其妙。即使他可以預期媒體會這麼無聊,難道他要拿來當作隱瞞的理由嗎?「為了保護當事人不再受到二次傷害,因此我選擇對外隱瞞此事」?這樣的理由說出來有誰覺得不荒唐?

誰造成受害者二次傷害?媒體首當其衝無法卸責,再來恐怕是這群入戲極深、「揣摩」受害者的心境發表言論的人。

對於受害者當然同情,但一昧指責加害者、反覆描述情境,還加上自我想像力,假想學運期間看到陳為廷的心情……,這些才是火上加油的二次傷害,陳為廷描述事實未提及受害者的任何資料,何錯之有?

如果我們不是受害者請不要替別人想像發言,更不需要加上一句,若他襲胸的對象是你的女兒,你會怎樣?

我當然會把兇手抓到扭送警局,然後確認他受到懲罰與該有的心理輔導協助,再來就是輔導我的女兒面對傷害,協助她消化這件事。難不成我要陪著她活在這故事裡一輩子嗎?我會因為受害者是親人朋友而特別感同身受,但不會影響我對此事的判斷和做法。

經歷過這件事,陳為廷已經不是以前的陳為廷,這個自白帶來的意義,就是重整盤點他的人生,讓大家完整了解這個人的故事後,各自再選擇一次與他之間的關係。

陳為廷的考驗一直都在自己身上,包括信任他人、安全感、獨處和人際關係,面對脆弱才能產生新的力量,否則未來會有更艱困的掙扎和考驗,旁人實在不必擔心他的人生太過順遂。

他的人生才真正從頭開始。加油,一個名叫陳為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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