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公務員加薪的正當理由是? | 李柏鋒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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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公務員加薪的正當理由是?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在討論18%是否要廢除的時候,常常會有這樣的說法,民國四、五十年代,因為公務人員的薪水低,沒有人要當(民國六、七十年代起,就反轉了),所以才會祭出優惠存款等各項福利,一方面延後支付以利於政府的財政調度,二方面也不至於讓政府的人力需求產生斷層。

換句話說,要不要當公務人員或在一般的企業當受聘的勞工,取決於薪資等福利條件。

三月六日,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放榜,根據考選部的公告顯示,這次的初等考試報考37,551人,到考人數28,223人,錄取468人,錄取率只有1.66%。雖說如此,卻已經是報考人數史上最低,而錄取率史上最高的記錄。顯然,29,345的委任一職等起薪,已經對許多人來說具有相當大的吸引力,因而造成錄取率僅僅1.66%,在相同的薪資水準下,政府不但不會找不到人才,反而是人才趨之若騖的選擇,相對來說,也代表一般企業所能提供的條件遠不如公務人員。

而這才是公務人員應不應該加薪的主要依據:錄取率。如果沒有什麼人要報考,導致公務人員的錄取率提高到40-50%,等於說兩個人就能考上一個,那麼考上的人到底素質如何的確會令人擔憂,這也代表人才能在民間企業找到更理想的工作,而政府為了吸引足夠優秀的人才,就不得不提高薪資,這是很正常的市場機制,由供、需來決定價格。

但是最近國民黨卻在公務人員錄取率仍然這麼低的情況下,企圖提出加薪,而其判斷依據卻十分可笑。例如,立委賴士葆說,台灣去年GDP成長率3.75%,今年預估經濟成長率也有3.78%,經濟表現不錯,公務人員也有五年沒加薪了,現在加薪不為過。

這就是用錯指標做了錯誤的決策。如果招不到公務人員,那麼看錄取率就知道該加薪了,不然人才都被民間企業搶走了。如果公務人員的薪資已經不足以支應生活所需,那麼應該拿薪資與政府統計的平均每人月消費(最高的台北市為26,672)或最低生活費(最高的台北市為14,194元)來支持這樣的論述。

但如今,國民黨立委卻好像是國家的GDP成長了,公務人員就應該要分紅似的,這樣的論述依據到底是什麼呢?而國家的GDP成長,又是從何而來的,提出公務人員加薪案的立委清楚嗎?如果是民間企業自己夠爭氣,公務人員又哪來的理由分紅?反而該調整的是遲遲無法提高到破除22K定錨效應的基本薪資呀!

更有意思的是,主計總處的主計長表示,目前沒有相關數據證明,公務人員加薪能不能帶動民間企業加薪。而公務人員加薪一個百分點,每年必須多支出70億元,加薪3%可就是210億了。知道210億可以支持多少新創企業,而這些新創企業又能在未來帶來多少GDP的成長以及就業的機會嗎?

當公務人員的薪資低於民間企業的受聘勞工,加薪會跟民間企業產生競爭效果,讓更多的人有意願去報考公務人員。但是當公務人員的薪資早就高於民間企業,這時候加薪所造成的競爭效果微乎其微,也就更不可能會帶動民間企業加薪了,試想,民間企業現在要加薪多大的幅度才能從政府手中搶到人才?今天的新聞統計,有68.71%的受雇就業者月薪不到四萬元,而高考的起薪就有43,350元。

更何況,馬英九也說過:「台灣勞工不加薪,是因為廠商覺得他們還賺不夠。」姑且不論這種論述是對或錯,公務人員加薪之後,難道廠商就會突然覺得自己賺夠了所以幫自己的員工加薪嗎?

公務人員的薪資很低,低到支付日常生活消費都有問題嗎?沒有呀!公務人員的錄取率太高,導致考試制度缺乏篩選效果,擔心公務人員的素質下降嗎?沒有呀!國家的財政充裕,公務人員的貢獻使得國富民強嗎?沒有呀!

所以除了收買公務人員以外,立委與政黨提議公務人員加薪,到底有什麼正當理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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