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廷/死刑的生、死、愛、恨 | 沃草烙哲學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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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廷/死刑的生、死、愛、恨

製圖/沃草烙哲學

往往在突發性的隨機殺人事件後,人們便像膝反射般投入死刑的爭辯。此時,人們激烈渴求答案,迫切需要結局,而市面上有許多說法分別贊成或反對死刑。公共討論這麼熱,乍看之下或許是好事;但我害怕,這時的激昂可能無法促進公共討論,反而加深論爭雙方的誤解和成見,各種有理的論述到頭來只剩背書的功能。因此,本文不企圖給出死刑問題的答案。

綜觀目前的討論,可粗略地分為兩種不同的討論方式。有種觀點相當素樸,它起源於人們面臨悲劇而生的恐懼、憤怒和悲傷;討論時,它們可能因憤怒或恐懼的情緒口出惡言,這往往讓另一群人厭惡。那另外一種又是什麼呢?這種討論方式用著看似理性的態度鋪陳自己的觀點與論證,好要求他人接受自己的觀點;但在前一種人眼中,這是不食人間煙火的冷漠,自以為清高的假道學。乍看之下,前者好像比較多是支持死刑,後者似乎多是廢除死刑的陣營。這趨勢不論在支持/反對死刑的意見中,都多多少少會看到1

身為法哲學研究生,我很容易被歸類是後者,是「不知道書讀到哪裡」的蛋頭;慶幸沒人對我說「等到親朋好友被殺你再來談廢死」這種話,當然,我也不會願意為了取得談廢死的資格去犧牲身邊摯愛。但如果可以的話,我會試圖思考、呈現在這些矛盾與衝突中的一些要素;我相信,這可以讓我們更好的面對死刑這燙手山芋。本文即為我的嘗試。

▎蘇格拉底之死:真理/意見的矛盾

死刑存廢與否,是政治社群面對和處理的一種政治判斷。對於這樣的政治判斷,援引哲學方式或相關主張來進行討論,看起來似乎沒什麼問題,畢竟這就是 「政治哲學」這學科面對和處理問題的方法:要求討論進行時不出爾反爾、不跳針、要嚴格遵守自己下的定義。如果對方不滿意我的論述,那麼他也必須試著找出我所犯下的矛盾或是瑕疵,不然算不上「夠格的反對」。對我們來說,這都很合理,這是合理的討論應遵守的準則。但是這種方式好像就是會被人罵蛋頭、不食人間煙火。為什麼呢?難道用哲學討論政治錯了嗎?

知名思想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在接受訪問時,明白拒絕「政治哲學」這概念2,在她看來這概念本身就是種矛盾。怎麼說呢?

鄂蘭認為,政治/哲學之間存在一種內在張力,這張力自古希臘起一直存在。如我們所知,哲學家是在追尋著關於真理、關於永恆事物的問題,典型的例子像是蘇格拉底。大家都知 道,蘇格拉底不斷去追問別人所擁有的知識,透過那白目的產婆式問法,會一直死命地追問對方「為什麼這麼說」,一步步地企圖使事情更通透自明。但大家也知道,蘇格拉底最後被當作雅典的禍害,被雅典鄉民給處死了。蘇格拉底最後無法說服法庭,也無法說服他的朋友。說得慘一點,這國家不需要哲學家,蘇格拉底的死為我們揭開了一齣把哲學放入政治領域的衝突與悲劇3

製圖/沃草烙哲學

這悲劇當然很令人、特別令哲學人憤慨,蘇格拉底的徒弟柏拉圖就超憤慨。柏拉圖覺得政治好壞好壞壞死了!他想到的辦法是讓哲學家成為統治世界的霸主!之後,柏拉圖曾有機會在一個城邦實驗自己的理想國,但是呢,「哲學家皇帝」被鄉民給攆出去啦!

這講古的故事當然可以笑笑就好,但它確實也揭示某些現實,就是真理(aletheia)和意見(Doxa)的對立。如前述,哲學希望探究真理、正確的事物4。但在我們的政治生活場域中充斥各種意見,各種可能你無法接受、經不起檢驗,卻能支配當今政治現實的意見。那哲學家的真理能順利地回過頭來「撥亂反正」 這些意見嗎?恐怕沒那麼容易!休姆(David Hume)《人性論》中有這麼一段:

一切深奧的推理都伴有一種不便,就是:他可以使論敵啞口無言,而不能使他信服,而且它需要我們做出最初發明它時所需要的那種刻苦鑽研,才能使我們感到它的力量。當我們離開了小房間、置身於日常生活事務中時,我們推理所得到的結論似乎就煙消雲散,正如夜間的幽靈在曙光到來時消失去一樣;而且我們甚至難以保留住我們費了辛苦才獲得的那種信念。在一長串的推理中,這一點更為顯著5

▎地方的情緒需要安撫

透過思辨所得的真理,沒那麼輕易說服人。具體而言,在死刑的問題上,溝通的過程又到底有什麼問題,讓看似有理的論證卡關,無法說服人呢?相信有不少人會認為,是過於不理性的情緒作祟。很多想要認真而理性討論的人,往往會感到挫折;想要好好跟對方說理,卻換來一句「你家要不要也被殺個人?」這時就覺得對方「理盲而濫情」無法討論下去。而且說得壞一點,很多時候被害者或家屬都不見得如此憤慨,那麼這些人有什麼資格在七嘴八舌,在那邊情緒大爆發呢?

為了思考這問題,我們還是把鏡頭轉回希臘。在希臘悲劇《和善女神》中,殺了母親的王子被復仇女神到處追殺,即使求助於真理之神阿波羅也沒用。最後只好靠著偉大的雅典娜出來喬。雅典娜做出了判決,讓王子無罪開釋,同時也平息了復仇女神,使她們成為守護雅典、受人景仰的和善女神,安撫了她們的悲傷和憤怒。

說得賤一點,復仇女神不是受害者也不是家屬,是在靠北三小?當時,復仇女神對雅典娜說,她們同感於那母親的感受;即使死的不是她們,她們也無法原諒王子。在劇中,復仇女神的憤怒仍需要被傾聽和安撫。雖然不是被害者或家屬,但她們所具有的情感仍是真實的;我想,至少復仇女神不需要為通告費或賣衣服而大費周章。對於被害的想像與恐懼,或者對「被殺」所萌生的不安情感,即使惡毒無比又不理性,但也非虛假。若用比較理論性的話來說,這種「你家要不要也被殺個人」的話,其實蘊含一種更幽微的陳述。它們想說:那些看似理性的論述,都過分輕鬆地看待它們的恐懼、不安和憤怒;而這些要素該被擺進來,被給予應有的重視。

或許你會懷疑,為什麼這些情感該被納入?如果被納入的話,那給予多少的比重才合理?你可能進一步主張,對方沒提出明確理由,沒給出有效的區別標準, 所以它們反對「無效」,我們可以不用理他們、忽略他們才是!但先等等,你這樣做,不就是在用著會讓對方無法接受的「蛋頭」標準嗎?的確,對於真理的論辯確實可以這樣運作,但我們也知道,這些憤怒或悲傷的要素都不是靠著真理的論辯可以洗滌的,不然阿波羅——真理之神早就解決了。

在審判過程中,雅典娜確實沒讓復仇女神所代表的情緒滲入而產生過於偏頗地判決,她不為所動。雅典娜是從爸爸宙斯的腦袋裡掏出的,正好沒有媽媽。但她仍要在事後安撫這種情緒;而且,看盡整齣劇,這也正是最大的癥結。不論這些情緒是否合理,是否「應該存在」,但她們「已經真實存在」。你可以不喜歡她,厭惡她,但依然必須「面對」她,並給予一定程度的尊重與安撫。

▎誤殺、運氣與罪的汙名

在本段中,我將考察一種市面上頗常見的論點,透過分析呈現出它的思維模式和困境:這種論點除了要面對人們的恐懼和不安外,更激發起了另外一種難纏的情感。這種論述認為,反對死刑,是因為死刑可能產生誤殺;由於誤判,讓人處在生死之間的區別,就只是純粹基於運氣6。我無意評論「防止錯殺」的論述合理與否。讓我感興趣的是那神祕的詞——運氣。

一般而言,人們都不希望自己成為命運刀俎下的魚肉,純因運氣而產生悲慘處境;人們希望可以盡量改善這些運氣的要素,盡可能讓人可以靠自己的意志去決定和支配自己的生命。

當代的政治哲學大咖羅爾斯就是這樣想,並因此要人們接著去做如下設想:去設想自己處在一個什麼都不知道的狀態中,你不知道自己的經濟條件、社會背景、政治地位和身分;你不知道自己的處境可能多倒楣,多弱勢多悲慘,那麼你很可能會贊成或接受一個不會讓人變得超級悲慘的社會制度和正義理念,會期望一個可以適當地避免和矯正這些運氣害人的社會正義。嗯,聽起來很合理。那這個討論方式可套用到死刑論述嗎?乍看之下兩者都同樣牽涉運氣,所以說,如果我們可以去思考自己被命運操弄而淪為社會弱勢,那麼應該也可以去思考自己「被命運操弄而淪為死刑犯」的狀況是怎麼一回事。而且,淪為社會弱勢也就是歹活,淪為死刑犯會連命都沒了,這後果是更加無法接受。

上述論證的細節或許有所增補,但每一點都說得通,那麼這個論述應被廣為接受。那事實卻非如此,為什麼呢?或許這是因為「成為死刑犯」和「成為弱勢」 在當今的社會想像上差距甚大。人們認為成為弱勢帶有運氣的成分,或甚有悲劇色彩,是強勢者強權運作的結果;縱然有某些道德上或是個人的意志成分(如懶惰不努力),但不努力和懶惰不太會直接連結到「對於他人或群體的傷害」、「嚴重道德瑕疵」。相對地,「死刑犯」意味著「罪人」,而罪是個特殊的狀態。罪,可以很直接連結到傷害或是嚴重道德瑕疵,有罪的人定是傷害了別人或世界;而死刑犯,則必是做出重大的傷害——傷天害理。這瑕疵程度大大勝於懶惰和不努力。

簡單說,我對別人說「你想想,你也有可能成為弱勢喔」,頂多是在提醒他「你有可能很倒楣喔」,我們比較容易想像或接受自己可能很倒楣。就算不接受, 但這對大部分的人來說不是一個直接的指控批評。但如果我對別人說「你想想,你也有可能被變成死刑犯喔」,那其實像在說「你可能也會變成罪人」。說別人可能變成罪人,就像指控別人可能有嚴重道德瑕疵,指控這個人對人、對世界造成傷害,這對聽者而言很難接受。人們可能認為:「我奉公守法好國民還攙扶老太太過馬 路,你居然說我對世界有害有罪?別開玩笑了,你只是想嗆我吧!」我們在前面已知道,人們面臨悲劇而生的情緒已經夠難搞了,如今又被嗆,這不又把說服變得更為困難,更容易激起怒火與對立。

▎人確實可能僅因為衰而成為「罪人」

透過本文的分析,我希望把這些可能造成雙方溝通不順的要素加以呈現,我展示出這些情緒可能自始都無法脫離於論辯之外。但在結束前,我們也可以想想,難道「自命清高說理派」都冷血無情沒情緒嗎?

事實上,有的!還記得上一段提到的說法——「避免誤殺」嗎?試想,如果看著他人被人所殺的悲劇所產生的情緒是如此真實,如此讓人不捨;那麼,看著他人只因運氣不好變成死刑犯被國家所殺,不也是件哀傷的事?而想到這種可能性一再發生,不也會讓人氣憤與顫慄?這些立基於避免誤殺的說法,其實也是看了、參與 了許多倒楣人的生命旅程。有些人的命運無法挽回,讓人看了悲嘆又惋惜,如江國慶;有些人靠著努力和運氣走過死亡的幽谷,如蘇建和7;而有些人更加倒楣,目前還在和命運拔河,如鄭性澤8。這些故事如同無辜逝去的小生命一樣真實,而它們所能引發的情感也同樣深刻。

我們看到,某些人眼中「清高假道學的說理派」,事實上並非不接地氣,也同樣是有著真實的情感;他們也有著面臨悲劇的難過、不捨與憤怒。每一方的勢力都是真誠而有效,都立基於自身不可被懷疑的情感,相信著自身所述中所蘊含的分量,這其實才是死刑問題難解之因。而我希望,本文多多少少把這些「結」呈現出來, 讓彼此都能稍稍地肯認對方的真實性,讓我們可以更好地去面對這「該死的問題」。

 

註1:

比如說,中研院法律所的許家馨老師,在立場上未偏向廢死,認為死刑宜慎但不宜廢,但他在死刑議題的論述之細緻,值得一讀。參見:〈許家馨(2014),應報即復仇?當代應報理論及其對死刑之意涵初探〉;許家馨(2015),部分不同部分協同意見書,第二屆模擬憲法法庭(死刑違憲)判決書及意見書,模憲字第3號判決。

註2: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Gm-t04oMrQ&nohtml5=False

註3:

漢娜‧鄂蘭(2010),蔡佩君譯,政治的承諾,第一章。

註4:

不過有些當代政治哲學家或許不太過問這些東西。他們不想在哪種宗教、哪種美好人生觀才正確的問題上選邊站,他們關心的是怎麼讓不同宗教、道德觀的人可以共同生活,不至於把對方砍死。

註6:

轉引自周濂,政治哲學家與現實世界,思想雜誌第13期,頁231。

註5:

轉引自周濂,政治哲學家與現實世界,思想雜誌第13期,頁231。

註6:

吳銘漢夫婦命案,是1990年代台灣蘇建和、劉秉郎及莊林勳三人被以「結夥強盜、強姦、殺人」等罪名宣判死刑的重大刑事案件。三人僅因王文孝的口供而被牽連進入本案,並在受刑求下自白。關於這三人的故事,我推薦各位閱讀這本書:張娟芬(2013),無彩青春,台北:行人。

註7:

鄭性澤,一個倒楣鬼。很衰的出現在KTV槍戰現場,中了彈,後來被當成是打死警察的罪人。目前仍在救援中。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推薦看這本書:張娟芬(2013),十三姨KTV殺人事件,台北:行人。

 


 

  • 作者為台大法研所學生。
  • 本文承蒙沃草烙哲學社群的協助,提供許多寫作上的建議;特別是朱家安和賴天恆的討論,讓作者有機會檢視並修正一些不清楚的部分,非常感謝。作者不會希臘文,故本文中關於希臘思潮的討論與介紹,除仰賴二手文獻與翻譯,亦受益於台大法研所博士班,目前負笈德國的潘佑達學長的討論與啟迪。非常感謝。然而一切文責仍由作者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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