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子龍/陳文茜的黑暗兵法:從《公投法》爭議看莊子的處世之道 | 沃草烙哲學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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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子龍/陳文茜的黑暗兵法:從《公投法》爭議看莊子的處世之道

製圖/沃草烙哲學
製圖/沃草烙哲學

4月10日是太陽花學運周年,社運團體發起了【410還權於民・重返立院】的活動,訴求補正公投法,修改選罷法,落實憲法賦予人民的公投權和罷免權。

為什麼需要修法呢?曾經參與立法的陳文茜說得很明白:

「我們通過了『公投法』,大陸不想我們通過,但是並不知道,已經沒有任何政黨可以不通過『公投法』。所以我的方法是,我通過『公投法』,但我要讓『公投法』什麼都不能投。所以阿扁就罵,我寫的這個法是『鳥籠公投』。『主權』也不讓投,『領土』也不讓投,『國號』也不讓投,什麼東西都不能投,而且投的門檻高得不得了:所有公民數的一半。

那時候連宋都很擔心,我告訴他們,不要怕,他的公投一定會垮的,前面那些公投都是假的,因為我要全體公民數的一半,那你怎麼投?投票率都只有8成,所以你只要有3成的人反對,他就輸掉了。你藍軍都拿不到3成票,他拿五六成,你輸了也應該啊,就認了吧。5成對5成,你只要3成,因為一定有2成的人不投票。這就是『立法』的技巧。『公投法』大部分是我寫的,我們都是念法律系的,陳水扁也是。我表面上給你這個東西,但後面都是假的。」

所以大家就罵啊,怎麼可以搞這種鳥籠公投呢?根本是欺騙選民嘛!

的確,陳文茜此舉嚴重侵害了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可是從某個層面來說,她的為人處世其實非常地莊子。什麼意思?讓我們來看看下面這個出自〈齊物論〉的故事:

狙公賦芧曰:「朝三而暮四」。眾狙皆怒。曰:「然則朝四而暮三。」眾狙皆悅。

這個故事就是成語「朝三暮四」的由來,根據教育部字典,它的意思是「比喻以詐術欺人,或心意不定、反覆無常。」聽起來不怎麼正面,可是莊子後面是這麼說的:

名實未虧,而喜怒為用,亦因是也。是以聖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鈞,是之謂兩行。

有沒有看到「聖人」這兩個字呢?難道他的意思是聖人都喜歡說謊騙人?

這就要繼續往下讀了,莊子接著說:

既使我與若辯矣,若勝我,我不若勝,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勝若,若不吾勝,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與若不能相知也,則人固受其黮闇。吾誰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與若同矣,惡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惡能正之!使異乎我與若者正之,既異乎我與若矣,惡能正之!使同乎我與若者正之,既同乎我與若矣,惡能正之!然則我與若與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何化聲之相待,若其不相待。和之以天倪,因之以曼衍,所以窮年也。謂和之以天倪?曰:是不是,然不然。是若果是也,則是之異乎不是也亦無辯;然若果然也,則然之異乎不然也亦無辯。忘年忘義,振於無竟,故寓諸無竟。」

有點拗口對吧?簡單來說,莊子認為每個人都有各自的立場,不管是辯論的雙方或是第三方,都不能透過辯論判斷真正的是非--在這裡我們暫且不討論這個論證的成立與否,只是透過這個論證指出莊子採取的立場:

「是」與「不是」只是「道」的一體兩面,不應該偏執於任何一方。

不過這裡的「是」與「非」指的又是什麼?莊子是不是主張某種類似「真理相對主義」的立場呢?

答案可以說是,也可以說不是。與其直接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再來讀一段莊子〈山木〉篇提到的寓言。

莊子行於山中,見大木,枝葉盛茂,伐木者止其旁而不取也。問其故。曰:「無所可用。」莊子曰:「此木以不材得終其天年。」夫子出於山,舍於故人之家。故人喜,命豎子殺雁而烹之。豎子請曰:「其一能鳴,其一不能鳴,請奚殺?」主人曰:「殺不能鳴者。」 明日,弟子問於莊子曰:「昨日山中之木,以不材得終其天年;今主人之雁,以不材死。先生將何處?」

弟子的問題,正是讀者我們的疑惑:

山裡的大樹因為「不材」沒有被砍伐,主人家的鵝卻因為「不材」被殺,所以我們到底要該怎麼做呢?

莊子的回答很簡單:「與時俱化,而無肯專為。」換句話說,就是:「看狀況,沒有該怎麼做」。可是這裡有個問題:「看狀況」和「沒有該怎麼做」其實是兩件事情:

1.「看狀況」說的是「掌握完整資訊後再做判斷」並不否定有個「普遍的判斷標準」

2.「沒有該怎麼做」可能是「沒有普遍的判斷標準」或者「不同狀況要有不同判斷」兩者的層次並不相同

就像是莊子另一個著名的故事「井底之蛙」一樣,我們只看到莊子嘲笑青蛙滿足於井裡的世界無法認識大海,卻不知道他是否認為有人能夠真正認識世界--因此我才會說莊子可能是真理相對主義者,也可能不是,這個詮釋空間正是中國哲學麻煩也是有趣的地方。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不管是「材與不材」還是「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對莊子來說都不會是客觀真理,它們都只看到了事情的某個面向,屬於片面偏頗的判斷,不值得我們執著。

抱持這樣的立場,我們就可以獲得更恰當理解狙公的例子:不管是「朝三暮四(是)」還是「朝四暮三(非)」都只是「總共七個(道)」的某個面向,不需要執著於任何一個,明白這個道理的狙公,也就是莊子口中的聖人,才得以在不改變自己「總共七個」的前提下,滿足猴子的要求,達到「名實未虧」的結果。

同樣地,陳文茜女士面對「沒有任何政黨可以不通過公投法」的情境,她可以快速認清重點不在於「通過公投法(朝三暮四)」還是「不通過公投法(朝四暮三)」,而只要能夠確保「公投法什麼都不能投」那就名實未虧而且萬事大吉了。

「所以你的意思是,莊子會認同文茜小妹大的做法嗎?」

看到這裡,可能不少人會有這樣的質疑。

這個問題的答案,可以說是,也可以說不是。因為兩者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這可以從目的,手段還有結果三個面向來說明。

首先是目的

莊子是因為他的哲學立場,選擇了這樣的處世之道;可是反過來說,選擇了這樣的處世之道的人,不必然和他有著相同的哲學立場。(這是簡單的條件句邏輯,命題「若P則Q」等價於「非Q則非P」而不是「若Q則P」)

因此我們只能看到文茜小妹大的「處世之道」和莊子很像,卻沒有辦法確定她這麼做的理由。也就無法確定莊子會不會認同她的做法——不過,假設我們能知道她是怎麼想的呢?

那麼我們首先要看看她對「公投法什麼都不能投」的看法到底是什麼?

如果她覺得無所謂,並且理由不是「因為有個更重要的XX,所以犧牲公投法沒問題」而是「有沒有公投法沒有應然上的差別,會覺得有差別只是因為你們眼光太狹隘了,但是我仍然會考量你們狹隘的眼光,試著找出能夠滿足各種要求的解決手段」的話,莊子很可能就會認同她的做法。

其次是手段

可是即使她是這麼想的,從手段來看,文茜小妹大似乎沒有真的考量想要公投法的人的想法,因為他們並不只是字面的「想要公投法」而是「想要可以用的公投法」,文茜小妹大與其說是考量了他們的想法,放棄自己原本的立場,而能休乎天均,不如說她扭曲了他們的想法,假裝自己成功地合之以是非了。

最後是結果

從結果看來,陳文茜並不像是狙公達到了「眾狙皆悅」的結果。例如,不只阿扁不爽,現在抗議的人也不爽。因此很明顯的,陳文茜並沒有成功實踐莊子的處世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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