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是殘忍的貓狗殺手?我們可以再多想一想 | 徐沛然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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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是殘忍的貓狗殺手?我們可以再多想一想

10月2日,上百位動保人士於警政署門口,抗議警方漠視越南籍勞工殺害貓狗事件,並要求「警察硬起來」,積極偵辦。現場也有人高舉「滾回越南」的標語。而台中市長林佳龍日前於其臉書帳號公佈逮捕「疑似宰殺貓狗的越勞」的照片,並獲得許多動保人士留言肯定。

事實上,從網路言論,以及動保人士的各種行動和論述中,我們不難發現「外勞」註1成為近年來動物保護的目標。許多照片或故事繪聲繪影地敘述「外勞」如何冷血地虐殺貓狗,甚至將其烹煮食用。看著家中可愛的「毛小孩」註2,這類行為不僅違反台灣《動物保護法》,似乎更在道德上讓人難以忍受。不禁讓人想問,這些外勞怎麼可以這麼殘忍?

事實上,動物在不同文化當中的定位和角色歧異甚大。不同社會,依據著不同的理由來劃分哪些動物可食用,哪些動物則否。例如伊斯蘭文化中,豬是不潔的動物,因此禁食豬肉,而印度教則認為牛是神聖的動物,當然不能食用。而這兩種動物在台灣社會中都是常見的食材,紅燒肉或牛肉麵更是許多人喜愛的家常菜餚之一。試著想像,如果我們依照自身飲食習慣在伊斯蘭文化為主的國度中大快朵頤豬肉,或是在印度宰殺烹煮牛肉,恐怕也會引發當地民眾的不滿或反彈。

我們可以先試著持平來想,所謂「外勞吃貓狗」這件事情。在他們的家鄉也許將貓狗視為食材之一,獵補動物自行宰殺或許也是常見的行為。而台灣社會則是傾向將貓狗視為寵物,並非可食用的經濟動物。而傳統市場那種公開宰殺的處理方式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是超市販賣預先處理好,不見宰殺過程的肉品。如此看來,這或許不是文明與否的問題,也可能不是因為「外勞」特別殘忍嗜殺,而更多是飲食文化的差異。

儘管台灣的移工仲介不見得會詳盡告知移工相關法律,但警方確實也應該要秉公處理違法行為。然而,我們仍舊可以輕易觀察到動保人士(團體)對「外勞」,充滿格外強烈的負面情緒與極端言論。這些情緒從何而來?究其原因,一方面多少帶有對東南亞移工的國籍歧視,覺得他們就是來自於「比較落後的國家」,因此有著「不文明」、「野蠻」的行為。另一方面,大概是來自於對自家「毛小孩」的疼愛,進而延伸到普遍的貓狗身上。「感同身受」其實是高等社會性生物才具備的感受與思維能力。正因為人類能夠想像,並將其他人的處境連結到自己身上,我們才會有所謂的同情心或同理心。然而,這樣一種高尚的情操,卻也在一次次的事件當中,導向對「外勞」(虐貓虐狗者)的集體仇恨。

經常有人引用印度聖雄甘地這句話:「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就看他怎麼對待動物。」以支持將動物保護作為一種文明程度的指標。然而甘地這句話泛指所有的動物,並非僅針對貓狗。同時,我們也可以在歷史上找到一些清楚的反例。人類—動物關係學家哈爾‧賀佐格(Hal Herzog)在其知名著作《為什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一書中指出,二次世界大戰前的納粹德國,有著全世界最嚴格詳盡的動物保護法。

圖/維基共享
圖/維基共享

德國於1933年通過,並由希特勒簽署實施的動物保護法中,禁止不必要地傷害動物。比如在電影製作過程中出現對動物不人道的對待、將狗類用於狩獵用途、強迫灌食禽類和不人道的屠宰方式;另外,也禁止在不使用麻醉藥的情況下就剪短狗的尾巴和耳朵。德國政府更於1936年規定,魚類要先麻醉後才能宰殺,同時餐廳內宰殺龍蝦的速度必須越快越好。

根據學者考證,希特勒是一位喜愛並關心動物處境的人,他反對為科學研究而殺害動物,認為賽馬是封建社會的殘留物,他本身更是徹底的素食主義者。1933年,曾被希特勒指定為接班人的納粹高層赫爾曼‧戈林(Hermann Goring),在一場宣佈「限制動物研究」的廣播中這麼說:「對德國人而言,動物不只是生物名詞中的動物,牠們過著自己的生活,並具有了解周遭環境的天賦。牠們能感覺痛苦、快樂,而且被證明是忠誠和依順的。」戈林亦曾威脅說:「我保證會將那些繼續把動物當作資產看待的人送到集中營。」

當然,我們可能很難想像,為什麼德國納粹黨人可以一方面對動物付出這麼多的愛護與關注,另一方面卻又可以將數百萬猶太人視為害蟲般送入集中營屠殺。在他們的認知中,猶太人的道德位階比起絕大多數動物都還要低劣,因此動物權利還高過猶太人的人權。

納粹德國曾經是同路人這件事情,對於動物保護人士是個尷尬的事實:一個高舉動物保護大旗的社會,同時也可以是最殘忍的社會。這也提醒了我們,人類的道德標準可以有多大的「彈性」。以及我們該對自身信念抱持自省的態度。

台灣社會當然可以因為對貓狗的喜愛,而給予其特別待遇及法律保障。但如果要將這樣的道德標準上升到「普世價值」,拿來檢視其他社會,或是仇恨歧視特定人群的理由,恐怕就過頭了。動物保護固然重要,但不應僅停留於關注毛小孩們的處境。我們需要試著以更多的理解與包容對待差異,並同時看見社會裡其他重要的議題。

 

註1:

事實上,「外勞」一詞,因為帶有「外來者」的標籤,民間團體傾向以較為中性的「移工」來取代。本文為求貼近事件脈絡,故採用「外勞」的用法。

註2:

飼主對家中貓狗寵物的親暱通稱,顯示其對寵物的深刻情誼,相當於撫育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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