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出事實也是歧視嗎?——外傭餐的分析 | 朱家安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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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出事實也是歧視嗎?——外傭餐的分析

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昨天流傳一張餐廳菜單,大家發現在「兒童餐」下方列著一個「外籍幫傭餐」,價格比兒童餐還便宜。許多人表示不滿,認為這是對外傭的歧視。在我發現這個話題的時候,餐廳的粉絲頁面暫時關閉,有人在熱門討論串貼出餐廳的電話,說他已經打去抗議。後來餐廳發表道歉聲明,表示他們體諒外傭他鄉工作的辛勞,因此特地準備符合他們口味和飲食禁忌的咖哩飯,並強調往後也會特別注意大家的不同需求。

有些人認為餐廳的說法依然沒道理:這麼多來自不同地方有著不同口味的外傭,可以一舉用咖哩飯打發嗎?而我注意到的是,在這場持續的爭論裡,出現了許多關於「歧視」的常見爭議。這些爭議可以說是每當「歧視」的議題浮起,它們就會跟著浮起來,例如:

A.講出事實也可能歧視嗎?

你可能覺得,給外傭吃便宜的餐是一種歧視。然而,就算不打上「外籍幫傭餐」,你覺得雇主就會給外傭吃比較好嗎?既然外傭吃便宜餐點是普遍事實,那列上菜單又有什麼不對?更何況,就算菜單上寫著「外籍幫傭餐」,也不代表身為外籍幫傭就只能點那個。

這種說法,在柯文哲的「進口」說之後,也曾被用來為他辯護:既然是花錢買新娘,用「進口」來描述,難道不符合事實嗎?

B.沒有惡意也算歧視嗎?

隨著(A),有些人認為,並沒有證據顯示餐廳真的是因為厭惡外傭,才設計那份菜單出來,因此,我們目前還不能說那是歧視的表現。這種「我不是歧視,只是XX」的說法,在近年性別運動爭論中,也很常見。

C.「你就是自己有歧視心態,才會覺得別人歧視」

有些人認為,不管是「外籍幫傭餐」還是「進口」,都只是措辭,要是某人認為使用這些詞有歧視意涵,那恰好說明了他不認為外籍幫傭和外配跟一般人有相同地位,在這種情況下,有歧視心態的人應該是他自己,而不是使用那些詞語的人。秉持這類主張的人,甚至可能舉例:你會說「兒童餐」或「頭等艙」有歧視意味嗎?不會嘛!那就是因為你心裡對兒童和有錢人沒有歧視呀!

D.只是不禮貌吧,沒那麼嚴重!

有些人可能不認為「外籍幫傭餐」只是措辭選擇,但他們也不覺得有到歧視那麼嚴重。他們會主張說,只要不涉及基本自由的侵害(例如制度或設施上的種族隔離),所謂的「歧視」,只是不禮貌而已,不算是什麼嚴重的道德錯誤。

看見言論的效果,才能正確理解歧視

我認為,上述爭議的存在,在於有一些人沒有意識到,歧視言論帶來的傷害不在於內容或措辭本身,而是言論對社會形象的影響。

社會形象是我們在社會上和別人互動仰賴的資料之一:我們對社會上的其他人做分類,並且依據這些分類標籤來初步判斷我們即將認識的人,甚至決定如何跟他互動。人的膚色、口音、服裝風格、走路姿勢等等都是社會形象的一部份,對於來問路的陌生人,若他西裝筆挺,比起他穿著邋遢,我可能不自覺會用不同態度應答。你可能覺得應對問路的態度是小事情,然而,有一些社會形象可能使人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例如:

錯誤的負面形象

例如有人覺得跟愛滋病患搭同一座電梯,就可能會被傳染愛滋病,這是錯誤的,然而這種人就可能拒絕和愛滋病患住在同一棟大樓。其它這種「錯誤負面形象」的例子有:

  • 搞不清楚HIV帶原者、發病者和持續受治療者之間的差異,因此認為他們一樣危險。
  • 認為同性戀普遍來說比一般人在性方面更開放。
  • 認為黑人比白人笨。

不正義的負面形象

有一些負面形象雖然符合事實,但因為它的來源不正義,因此其他人應該審慎評估,要在多大程度上把它當成互動的依據。假設在一個工業城市,某個種族的人多半從事重度勞動職業,並且以嗜酒聞名。這個工業都市的企業可能因此在徵求技術人才時直接刷掉這個種族的人。

然而若我們考察歷史後發現,該種族被殖民後幾十年來難以爭取教育機會,最後才落到技術門檻最低的工作職位,並且只能選擇最便宜的娛樂(啤酒和電視)。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似乎應該以另外一種眼光來看待他們「嗜酒、多半從事重度勞動」的事實:他們目前的處境,在某種意義上是社會中的其他人造成的。而當我們越強調這些事實,他們身上的負面社會形象會越強,他們及其子嗣也就越不容易翻身。

歧視言論:會強化弱勢者身上負面形象的言論

有些人對於歧視的第一形象,是來自各種明顯霸道的措施,如種族隔離、同工不同酬,這些措施不要說歧視與否了,本身就很明確有道德問題。然而我認為,歧視言論跟道德錯誤之間的關連,並不像上面這些措施這麼明顯:歧視言論之所以有道德瑕疵,是因為它們強化了弱勢者身上錯誤或不正義的負面形象。

我對歧視言論的分析:

歧視言論是那種會強化弱勢者身上的「錯誤,或不正義的」負面形象的言論。

藉由這個分析,我可以回答前面A~D四個質疑:

回應A:是的,事實陳述也可能構成歧視

即便言論本身正確,依然可能涉及不正義的負面形象。例如比兒童餐還便宜的「外籍幫傭餐」暗示了「給外傭吃便宜一點的東西,這是完全沒問題的!」這樣的觀感,而「進口」說,若強化了「把外籍新娘當成買進來的商品」的想法,也會構成歧視的道德瑕疵。

當然,這並不代表我們以後就連討論事實都要綁手綁腳。因為只要在發表言論時補充恰當的上下文,就可能阻止「強化負面形象」的效果產生。例如若柯文哲當初是在反諷的語境下發表「進口」說,旨在批評那些把外配當成商品的人,或許受到的反彈聲浪就不會那麼大。而若當初真的沒想到,當事人也可以在事後道歉、糾正自己的用詞,這也是常見的方法。

回應B:是的,沒有惡意依然可能構成歧視

根據上述分析,歧視言論不需要伴隨惡意,人甚至可能在自己完全沒意識到的情況下發表歧視言論。考慮到厭女情結、護家盟和納粹,我相信這個分析結果還算是符合當前的社會事實。

回應C:「區辨差異」和「歧視」不一樣

根據上述分析,我們不能說那些「指出『外籍幫傭餐』是歧視」的人本身才是歧視,正確的說法應該是:他們想要藉由外籍幫傭和本地人在社會形象上的差異,來說明「外籍幫傭餐」這個詞並不恰當。

這個分析也可以解釋為什麼我們不覺得「兒童餐」和「頭等艙」有歧視意味:因為在目前的社會,「兒童餐」強化的負面形象(如果有的話)並沒有使得兒童更弱勢(註1),而有錢人則根本不算是弱勢。

回應D:歧視言論不只是不禮貌,還會讓弱勢更弱勢

在上述分析裡,構成歧視言論的重要條件,在於他們會強化弱勢者身上的負面形象。因此,歧視言論不只是不禮貌、讓聽的人不舒服而已,而是會增加社會上不正義的互動,讓弱勢的人更弱勢。

我們該怎麼處理歧視言論?

在我的分析裡,歧視言論的嚴重性,取決於它藉由「強化」負面形象對弱勢造成的損害。這個損害必須依情況判斷,不過我相信這個彈性反而使得我的分析更適用於現實,例如,它可以說明為什麼同性戀在GAY BAR彼此開玩笑「你怎麼還沒被肛死?」不算是表達歧視言論。

在民主社會,言論自由可以說是一切自由的基礎。若要限制言論自由,我們必須要有非常非常好的理由。然而,當言論很有可能造成可預見的損害的時候,我們還是可以允許國家處罰它,教唆犯罪的言論,就是一個具體的例子。

除了當事人可能受到的心靈創傷之外,歧視言論造成的損害通常比較間接,我們也很難把具體損害歸因於特定的言論。(例如若下週有同志被殘殺,我們很難說那一定是護家盟開的某場記者會「害的」)這可能使得我們難以為歧視言論準備確定的罰則,但並不代表我們無法可施,因為我們還是可以行使言論自由來抗衡自己不同意的價值觀和判斷。而這也是每次公眾人物有失言歧視之虞的時候,隨後發生的口誅筆伐在做的事。

有些人可能覺得,我們對於歧視言論,竟然只是言語圍剿,好像太消極了。我在〈讓歧視言論享有言論自由,或許更有助於消弭歧視〉這篇文章裡,曾經試圖提出一些可能的回應。而考慮到前面我們討論過的情況,例如「發出歧視言論的人,其實不知道自己歧視」、「歧視言論,可能是出於對於事實的無知」,我也認為,這類歧視言論比較適合使用社會教育來應對,而不是刑罰。

可能有人會說:但是我們又沒有針對護家盟或是歧視移工的人準備社會教育啊!

其實有,我們跟社會上其他人的互動,就是社會學習的來源。所以當你判斷別人有歧視之虞,就指出來吧,讓他知道他錯了。

NOTE

  1. 其實我認為兒童在這個社會確實是弱勢。他們缺少許多該有的權益,並背負「不理智」、「意志薄弱」、「無法自己做決定」等負面形象。不過這些情況和「兒童餐」的關連目前還不明朗。
  2. 本文諸多論點啟發於沃草烙哲學第四次聚會:歧視與失言,特此致謝。然而文中若有瑕疵,由我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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