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十分鐘的質詢,看台灣落後的體育經營觀念 | 石明謹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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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十分鐘的質詢,看台灣落後的體育經營觀念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日前在立法院的教育委員會,許智傑委員針對體育署的質詢中,提出了幾項跟台灣足球國家代表隊有關的質疑,雖然質詢時間不長,真正得到的回饋也尚未可知,但是其中幾個問題,正好點出了國內許多運動協會的經營,仍然停留在舊時代的落後觀念,導致國內運動選手待遇不佳心生倦意,同時也影響到國家隊的成績。

首先是隊醫的問題,現代化的體育競爭,運動科學是極為重要的環境,尤其是運動醫學,對於保護選手的運動生命,以及提升競技成績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推手。以國內目前的環境,暫時難以像體育先進國家,有專門的運動醫學研究中心,針對各種運動醫學進行研究,同時照顧選手們的身體狀況,但是在短期的賽事中,聘請全身科或是骨科、復健科等專業醫療人員隨隊,是最基本的需求。

可是過去的幾年,雖然國內的教練及選手都已經意識到隊醫的重要性,屢次向協會申請隨隊醫師,卻屢次遭到駁回,理由大致上不出兩點:已經給你們配有防護員了,我們沒有那麼多經費。

要知道,防護員與醫療人員是完全不同的概念,防護員的工作主要在運動員受傷時的緊急處置,賽前及賽後協助選手預防各種運動傷害及恢復疲勞,許多先進國家甚至還會聘請按摩師或是理療師,可以有更細膩的分工,但是真正的醫療工作,卻不是防護員可以負責的。

選手在外比賽,在遇到重大傷害時可能必須立刻有專業醫生進行醫療評估,決定是否後送或是在當地就醫,除了運動傷害外的疾病如腹瀉、感冒、流行病等等,也需要醫師的診斷,更重要的是醫生除了被動的治療外,還需關注運動員的飲食、用藥、體重增減等身體資訊,才能保持運動員的最佳狀況。

在質詢過程中,許智傑委員問了體育署長,你知道別的國家出去比賽有沒有帶隊醫?署長的回答是:日本、韓國、中國比賽都有帶隊醫,只有我們沒有。這正是我們與體育大國之間的差距,當我們的選手在外比賽時,所得到的後勤支援與對手天差地遠,又怎麼能期待他們擊敗對手呢?如果是為了經費考量而硬要省這筆錢,那更是目光如豆,一旦選手的身體出了狀況,花了十幾年培養的心血付之一炬,那才是真正的損失。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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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問題是選手代表國家隊時,需不需要有出場費?這問題在去年立法院為了足球代表隊選手爭取到每場國際賽一萬元出場費之後,也引起了爭議,國內有著名的體育記者,甚至提出了「要求出場費的選手我們不要,就用那些願意無價無償的選手當國手」這樣的論調,認為選手為了國家榮譽出賽不應該談錢,事實是,用香蕉只能聘請到猴子,如果你連香蕉都不給,你到底是希望誰來為你效力呢?

代表國家出賽確實是一種榮耀,但是我們更應該給選手最基本的尊重,其實選手們要的並不是那一萬塊錢,因為這根本不能彌補他們放下工作、離開家人,耗費心力為國出賽的損失,他們要的只是國家願意肯定他們貢獻的鼓勵,英格蘭的足球代表隊身價全球第一,但是他們代表國家隊出賽,輸球、平局、獲勝,分別可以得到五百、一千、一千五百英鎊的出場費,對這些每周可以收入數萬鎊的選手而言,這金額簡直是笑話,可是他們卻堅持必須領取,因為這正是他們為國效力的印記。

國內選手所面臨的現實環境比國外的職業選手更為嚴苛,幾年前一位才二十五歲,正值運動生涯巔峰的國腳選擇退役,他的一番話就令人非常感慨,他說自己不是因為為國家出賽沒有錢而退役,實在是因為國家隊生涯已經嚴重擾亂了他的人生,為了替國家效力,他經常得換工作,因為不是每個老闆都能忍受員工每隔幾個月就請十天半個月的長假,他並不在乎為國出力賺不了錢,但到最後連一個穩定的飯碗保不住,對他們而言實在太沉重。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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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員是一項最重要的資產,培養一個優秀的運動員需要十幾二十年,所耗費的資源難以估計,當他們迎來運動生涯的黃金時期時,卻得開始為了三餐溫飽而奔走,願意不計犧牲為國出力,我們卻連一萬元的出場費都吝於給予,連補貼他們時間、精神損失的一點小錢都斤斤計較,一個全心全意放在賽場上的選手,跟一個心裡還要擔心下個月水電費的選手,有什麼好比的呢?

足協提供選手機票的方式,更是證明了足協高高在上的姿態,認為自己對於選手的各種補助是一種施捨,旅外選手代表國家出賽,竟然只提供從出發地到比賽的行程補助,簡單的說,假設選手A現在在北京踢球,比賽地是在越南,協會只補助北京飛越南的來回機票,如果你要先回台灣再到越南,那麼北京飛台灣,台灣飛越南的機票是不補助的,同樣的,如果你先飛到越南比賽,比賽完要回到台灣,那麼越南飛台灣,台灣飛北京的機票也不給予補助,換言之,如果是不從出發地直飛比賽地,你就得支付自己的旅費!

在協會的認知裡,旅外選手如果不直接到比賽地,中途有回到台灣,會增加協會「額外」的支出,但是事實剛好完全是相反的!照理說,選手要代表台灣出賽,協會應該提供選手從出發地到台灣的來回機票,再加上從台灣出發到比賽地的來回機票才對!為國家出賽,回到台灣集合,再一起出發去比賽地,是天經地義的事,如果選手願意自己飛去比賽地,這樣反而是為協會省錢,現在的作法等於得了便宜還賣乖,變成選手自己負擔旅費成了常態。

其實以台灣的環境,選手根本不敢想代表國家可以得到什麼實質回饋,而目前的狀況是選手不但為國出力,還為國出錢,得不到保障還一天到晚倒貼,也無怪台灣的運動員總是大嘆不如歸去,有人說選手整天要補助要出場費,是沒有愛國心的表現,但其實這些還願意出賽的選手,才是真正愛國的人,否則像台灣目前對運動選手的待遇,若不是還有那麼一點愛國心,誰還待得下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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