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好人王國」還是好人「亡」國?

聯合新聞網

日前有則新聞,說台灣成為港澳人士移民的熱門選項,還有個臉書專頁叫「撤退到台灣」,新聞中大略指出台灣的友善和環境讓港澳人覺得熟悉,另有採訪了一位移民者,發表台灣競爭力較低、退休人士較多於年輕人的意見。

這些年,從亞洲四小龍到現在只能號稱「友善」、「文明」的台灣,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我們的自信靠著國外背包客說的台灣好,就能真的大言不慚?還是搭電扶梯靠右的文明表現,象徵著社會進步與發展?

那為什麼我們還這麼悶?除此之外,年年難過的日子還要多久?

我想是因為我們誤會好人的定義、導致「好人」太多的關係。

好人的樣貌有非常多種,每天都圍繞你我身旁。好人可能是公司裡毫無存在感的同事,沒什麼功勞也沒做什麼壞事;也可能是隔壁什麼都逆來順受的鄰居;或者是每天經過玉蘭花攤都買一朵的人;還有笑臉迎人每次都多送你一把蔥的菜市場阿桑……。但好人同事無法被分配重要任務,每天準時下班回家但你累的像條狗;好人鄰居不敢檢舉隔壁工廠排放污水,反正每年都有小紅包可收;每天都買朵玉蘭花的人剛對公車司機罵完三字經;那個賣菜阿桑其實收攤後都把垃圾亂丟一通。

這樣的好人氛圍擴大層面來看,讓龍應台部長的野火燒盡、一年出國上百萬元;讓李安大導演評完金馬只敢說台灣的電影沒有氣;我們要公務花費買htc挺國產手機;每年跨年晚會煙火只能越放越多;連甘比亞跟我們斷交都是賈梅總統難以捉摸!經濟蕭條搖頭嘆氣時會說馬總統是笨蛋,但笨蛋總比貪污好,還有誰也不能批評「看見台灣」這部片子,因為齊導已經傾家蕩產地愛台灣了啊!

我們是這樣的躲在好人樣貌背後,什麼事情都可以似是而非。回頭看看每天職場上的會議裡,是不是也曾因為顧及同事情面、因為不想破壞氣氛而讓最後集體決策標準下降甚至偏離主題,也許事後大家評論不斷但仍只好照著最後共識做出「越做越錯的決定」?

在Rolf Dobelli「思考的藝術」一書中提及「不作為偏誤」(The Omission Bias),大意是說舉凡作為與不作為都能導致損害發生的場合,便會出現不作為偏誤,因為不作為所造成的損害,對一般人主觀來說似乎比較無害一點。

活生生的例子在社會新聞裡屢見不鮮:大陸女工在街上活生生被打死但周圍無人報警、美國也曾發生暗夜街上搶劫,周邊上百戶人家都是目擊著也無人報警…。也許看新聞時會覺得不可思議,但我打賭你不會覺得那些圍觀的人跟行兇者一樣的可惡。所以不知不覺地,在重要關頭時刻,我們都放棄了改變什麼的權利,或者催眠自己就算我說了也沒有用,然後做一些無關痛癢的小善事安慰自己:我們是善良的、我們是好人。

我們常說的「情理法」是台灣普遍價值觀裡認為評斷事情最好的方法,若大家把這三個字垂直堆疊起來看,「法」不是在最後一個,而是在最下層、也就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基礎,唯有「法」弄清楚了,再加上「事理」討論、最後才把人情世故考量進去。然而一般人卻以為最先要談的應該是「情」,而這也是為何「好人」如此多,我們卻每天被「好人」氣死的最大原因!

考量「情」最大的意義在於表達時的態度,用同理心做出發點溝通事情的道理並進而達成最高標準的決議共識,而非一味的講人情顧人情卻忽略事情的本質。人情是自我利益下的產物,絕非追求真理時的必要條件。

若你問我真正「好人」的定義是什麼,我會說:當面對生活裡的每個決策時刻,不論大小都秉持自己良心、並發揮自己最大的能力所完成的決定,那麼就是個真正好人。而我相信,這種的好人才能把台灣社會的螺絲再次拴緊,才能讓台灣重返榮耀;重振台灣不靠別人,靠你我自己就行了,下次碰到這類品種的「好人」,請勇敢的和他站在同一陣線,自我進化成這樣品種的人,好嗎?

WaCow

認為家庭主婦是最難的全職工作,所以只願意承認這個身分。2013年底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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