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人平/「限塑令」問題不在吸管材質,垃圾大戰現在才要開始
日前,環保署預告了限用一次性塑膠吸管草案,將從2019年7月開始,包含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四大類業者,不得提供內用者一次性塑膠吸管。
而原本以垃圾減量為出發點的禁內用塑膠吸管草案,在媒體報導與網友的轉貼下,從原先一個由大眾共同思考的議題,變成了「怎麼喝珍奶」的機智問答,不過也意外引來許多原本不大關心環境議題的民眾注意到「減塑」這件事。
本文將就目前輿論中常見的問題,提出一些現實的考量及狀況,並介紹臺灣現行垃圾處理模式,讓大家可以在更多的背景知識下,進行有效的溝通與討論。
為什麼偏偏找塑膠吸管開刀?
許多意見認為,垃圾污染源這麼多,為什麼偏偏找塑膠吸管開刀,就算開刀也是「禁內用」而已,這豈不是隔靴搔癢嗎?此外,也有輿論質疑怎麼不優先處理「OOO」,還有「XXX」呢?這些不是用得更多、製造更多垃圾嗎?
「怎麼解決垃圾問題比較好?」這個問題因著每個人的生活環境、成長背景不同而有各自側重的面向,人們也不太認為自己製造的垃圾最多。如一般民眾可能會覺得海岸垃圾都是沒公德心的遊客或不肖業者亂丟、亂倒,而貨運業者可能會覺得一次性的餐具才是最多的垃圾,但看在餐飲業者眼中,反而覺得貨運業的包材才是最浪費的。
這些關於何謂廢棄物、優先處理的對象以及其所產生問題,都需要藉由更嚴謹的規範,才能有效地限制與管理。但立法所涉及的法條內容不可能一次到位,需要循序漸進地推展及修正,日前環保署公告明年將開始限制內用的塑膠吸管,便是處理龐大垃圾問題的第一小步而已。1
針對「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的草案,目前正在廣納民眾的意見,想要瞭解此草案詳細內容,或對草案有更好的想法,都可以直接到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表您的見解,任何的意見都可以表達出來,讓方案能更臻至完美。
不改善垃圾處理系統,來管我用塑膠吸管?
另外,常有意見認為,丟到垃圾筒裡的垃圾跑到環境中,為什麼不是去解決垃圾處理系統的問題,而是來管我用塑膠吸管?
在開始說明垃圾處理系統之前,需要先有的概念是,以「限用塑膠或其他一次性產品」的方式來解決垃圾問題,並「不等於不處理其他垃圾問題」,諸如未妥善安置的垃圾掩埋場、製造商、販售業者的規範、提高廠商在製造端的環境成本稅金等,這些事項在「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皆一併有討論到,但由於牽扯到的行政程序及處理方式過於複雜,需要更長期的規劃才能夠完全解決,在初期尚難以看到成效。
臺灣垃圾的處理方式
說到臺灣垃圾處理系統,必須先說明目前我國的垃圾處理方式以掩埋、焚燒、回收三種方式為主,而此三種垃圾處置方式則有其各自問題與困境。
1. 掩埋
首先,掩埋垃圾的處理方式是三種中最單純的,只需在符合管理要領的條件下,把垃圾埋進土裡即可。但無論衛生掩埋場的設置與功能多麼妥善,我們最終還是要面對一個事實:垃圾根本沒有被「處理」掉。因為這些埋在掩埋場的垃圾,以塑膠最為大宗,但塑膠無法單靠掩埋就被分解。
我們常在各類媒體或網路上,看到一些解說垃圾的分解時間圖表,塑膠杯50年、塑膠瓶450年、釣魚線600年等,先不論這些塑膠的分解時間,幾乎都超過了人類的生存尺度,最大的問題在於這些塑膠垃圾,絕大部分並不是真正的分解,而是「裂解」。它們不像埋進土裡的蘋果,慢慢地會被土壤中各種生物分解吸收,它們消失的原因是化學鍵結的斷裂,逐漸變成肉眼無法觀察到的「塑膠微粒」。而以我們製造垃圾的速度,就算蓋再多的垃圾場,也無法掩埋全部的垃圾量。
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截至2016年底,全臺(含離島)使用中的垃圾掩埋場總計378處,平均容量只剩12%左右,更有11座掩埋場已經完全飽和,無法繼續營運。說穿了用掩埋來處理垃圾,只是一種拖延的方式,先把垃圾問題蓋起來,假裝看不見,以後再交給後代子孫來面對。
另外,有許多的掩埋場的選址,礙於經費與地理環境等考量,會選在河川流域或是海岸邊,這無疑讓垃圾外溢的問題雪上加霜。在風吹、日曬、雨淋的影響下,這些民眾好好丟進垃圾桶的垃圾,也會大剌剌的回到自然環境,甚至進入食物鏈的循環,最終受影響的還是我們自己。
2. 焚化
既然掩埋無法處理垃圾問題,那焚化呢?在20多年前的垃圾處理方案就是以「焚化為主,掩埋為輔」,臺灣自1984年興建第一座垃圾焚化廠以來,截至2016年底,總共有24座可回收電能的焚化廠在營運中,乍聽之下很不錯,燒掉垃圾還可以發電,一舉兩得不是嗎?
其實不是。事實上垃圾並不會因焚化結束就完全消失了,還會有燒不掉的終極垃圾:「底渣」。這些底渣約佔原本垃圾重量的15~20%。環保署統計,2015年全國焚化垃圾量約達653.44萬公噸,同時產生約127.54萬公噸垃圾焚化灰渣,雖然這些底渣可以經過特殊處理,以一定的比例添加到道路、橋樑的工程材料之中,不過由於臺灣的相關法規還不甚健全,因此目前並沒有辦法將所有底渣回收利用,導致這些底渣最後還是只能掩埋處理,因此便回到了垃圾掩埋場的問題。
此外,臺灣焚化廠的焚化費用不高,一般家戶垃圾及事業廢棄物的焚化費用,大約是1噸2000~3000元不等,會因各地焚化廠而有所不同,如此便宜的焚燒費用,直接反應在民眾及業者應支付的垃圾處理費中,因為便宜所以會造成大家在前端的垃圾分類成效不彰,這就像是垃圾處理採隨袋徵收的縣市,回收一定做得比非隨袋徵收的縣市更確實,畢竟沒有分類出來的可回收垃圾,就會需要花錢購買袋子來裝。
尤其有些事業廢棄物的內容組成相當複雜,若要進行垃圾分類,請人分類的工錢、完成分類的時間以及堆放垃圾的場地費用等加一加,會比直接燒掉花費更貴。在這樣的成本考量下,部份業者就便宜行事直接全部參一起,整車拿去燒,這也顯示出過於低價的焚化費用,反而成了落實垃圾分類的絆腳石。
掩埋跟焚化在不同的環境條件下,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例如在幾個臺灣的一、二級離島,垃圾清運不易,因此大多會在島上設置掩埋場來處理垃圾,雖然不盡理想,也只是應急的解決方式,最終我們都還是要思考如何面對這些永不消失的垃圾。
3. 回收
如果掩埋跟焚化都有處理上的問題,回收看起來是相對友善環境的方式了,除了減少源頭端的資源使用,還可以解決掉無法處理的垃圾問題,不過回收在臺灣還是有很多現實的狀況需面對。
以現今的科技發展來看,我們所製造的垃圾絕大部分都已具備回收技術,那為什麼並非所有的垃圾都被回收處理呢?這是因為回收再利用本身還是一門生意,必須要有利可圖才會有人願意投入。而塑膠是石油提煉時的副產品,因此回收利潤的好壞,與當前油價息息相關,油價高回收利潤就高,油價低回收就很難做起來。近年來,開採油頁岩的技術成熟後,油價趨於穩定,回收業固然就會受到衝擊。
撇開利潤不談,回收本身還是需要耗費一定程度的資源,以臺灣回收做的最好的寶特瓶為例,每一個寶特瓶都還需要經過破碎、洗滌、分離和乾燥等一連串的處理流程,除了原料來源是回收物外,其他所需的製程一樣也不少。
另外,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規範,我國定出《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該標準第二條明定包含寶特瓶在內的所有廢塑膠再利用之產品或商品,不得供作盛裝食品之容器。換言之,無論我們再怎麼回收,都無法將寶特瓶重新製成一個新的寶特瓶,而我們所用的每一個寶特瓶,最終都還是使用新的塑膠原料製造出來的。也就是,所有產品無論是否有回收,最終都還是變成垃圾,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罷了。
然而,就算目前臺灣的垃圾處理問題皆獲得改善,但是垃圾「過量」並不是擁有一個好的處理系統就可以解決的,等垃圾多到處理不完,需要新的掩埋場、焚化廠、回收廠的時候,到底要蓋在哪,又是一個衝突滿滿的議題。因此,垃圾減量便是源頭管制中一項勢在必行的措施。
臺灣垃圾過量?有實證數據嗎?
最後,也有意見指出:
垃圾過量都你們在說,有數據證明臺灣垃圾過量了嗎?
即便現在沒有數據可以證明,我們也難以確保未來也不可能會有。究其實,沒有任何一個數據可以證實「過量」這件事,因為是否有過量本來就不是個可以透過量化來化約說明的。
例如,以人體而言,依據衛生福利部建議,每日鈉總攝取量不宜超過2400mg(約6g的鹽),事實上,以臺灣人的飲食習慣,鈉的攝取幾乎都過量了,但是並不會因為過量而立即死亡,況且每日攝取量也會因個人體質不同而有所區別。儘管如此,我們也不會否認這樣的飲食習慣有些問題,的確也需要改善不是嗎?
根據環保署統計,2014年臺灣產生的垃圾總重約737萬噸,平均每人每日垃圾產生量約為0.86公斤,那總重量737萬公噸的垃圾有過量了嗎?單看數據無法證實垃圾有無過量,因為環境的傷害並不是立即性的,會是慢慢開始顯現。
但根據臺灣的衛生掩埋場及垃圾焚化廠現況來評估,即便沒有過量,一年737萬噸的垃圾也終將無法妥善被處理,臺灣的海岸垃圾依然年年增多。與其糾結在垃圾是否真的過量,或許應該檢視我們的生活是否過度浪費——因為無論垃圾過量與否,任何浪費的行為都一定會對環境造成傷害。
我們試圖在解決的,不是單純針對塑膠吸管的問題,而是垃圾所帶來的影響。並沒有一個絕對環保的處理方式,因為任何的處理措施都是相對的,焚化好像比掩埋好一點、回收似乎又比焚化好一些,而其實最好、最單純的方式,還是從減量做起,只有減少非必要的垃圾產生,就不必耗費社會成本去思考最後要怎麼處理它。
臺灣目前因限塑政策所引爆的輿論風波,表面上看來是為了避免海龜與鯨豚遭受垃圾危害,但實際上保護環境的最終目的依舊是為了人類自己。
限塑如何做、怎麼做,公共溝通與討論該如何進行,都是眼下最棘手的事情。的確,珍奶怎麼吃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民生問題,但環境議題不該因此而遭受嫌惡與排擠,畢竟除了吃得好好,我們也需要一個可以永續的未來。
- 文:陳人平。海湧工作室創辦人,把環保理念實踐於日常,身體力行無塑與簡單生活,希望透過分享與行動的力量,讓更多人一起加入友善環境的運動。
- 有興趣仔細瞭解的朋友,可直接參考由許多環團與環保署共同研擬的「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在行動方案中,針對「源頭減量」、「預防與移除」、「研究調查」、「擴大合作與參與」四大方向來根治垃圾問題,當然這個行動方案,也會根據得到的資訊與環境現況,持續不斷的調整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