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心,人獸也能聯姻

聯合新聞網 朱家安
photo credit:spDuchamp(CC BY 2.0)

在台灣,對某些人來說,他們之所以反對同性婚姻,背後重要的理由之一,是為了阻止人獸交(!):

這類發言很有趣,我看過類似且更緊張的說法,大意是說,如果台灣通過同性婚姻,難保什麼時候不會通過人獸婚姻。

同性婚姻會導致人獸交或婚姻嗎?

有一種回應,認為上述質疑犯了滑坡謬誤。這種回應主張:

  1. 同性婚姻/性交,和人獸婚姻/性交根本是兩回事。
  2. 因此,縱使我們現在支持同性婚姻/性交,我們以後也不可能去支持人獸婚姻/性交,因此前者的合法不會導致後者的合法。

就澄清自身立場而言,這種主張是有效的。然而,它恐怕無法平撫護家盟玻璃心裏藏著的另一株焦慮小苗:

噢,我的意思不是說同性婚姻會導致人獸婚姻,我的意思是:如果我們讓同志可以結婚,表示我們放棄了「一男一女」作為婚姻的標準。這樣問題就來了:「可以結婚的組合」和「不能結婚的組合」之間的那條線,如果不是劃在「一男一女」和「所有其他組合」之間,那,到底是劃在哪裡?你們會不會劃一劃,結果發現根據新的標準,人跟獸也可以結婚?

護家盟確實曾提出類似疑問,在這篇文章裡,他們說:

還有,我們只要透過網路搜尋一下新聞,聲稱要和各種動物結婚的也多得很,有和海豚結婚的,有和蛇結婚的,和狗結婚的那就更多了。最近的一則新聞,2013年9月,巴西媒體報導現年74歲的卡斯達在2年前愛上他5歲的寵物羊,並想和牠結婚……如果說結婚真的只是當事人的自願就可以,我們很難有理由拒絕上述這些「婚姻」。

難得是來討論的護家盟

要回應這個問題,並不是連番保證「放心啦我們絕對不會支持人獸婚姻的!」就可以搞定,因為對方索求的是可以在容納傳統婚姻和同性婚姻的情況下,排除人獸婚姻的「原則」。要完整回應護家盟的質疑,你必須提出一套滿足下列條件的婚姻門檻:

  1. 根據這門檻,一男一女和男男、女女可以組成婚姻。
  2. 人獸則不行。
  3. 這門檻背後有好理由支持。

你可以大略看出,在上述引文裡,對於誰可以結婚這種問題,護家盟甚至很慈善地提供了一個「候選的標準」來跟對方確認:

是否「只要打算參與該婚姻的當事人都是自願的,該婚姻就可以成立」?

你可能會想問:護家盟難得展現誠懇的討論意願,為什麼偏偏選的是人獸婚姻的題目?1

其實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過去兩年來聽到的「人獸交」這個詞,起碼有一半是來自護家盟。

所以卡斯達可以跟羊結婚嗎?

然而,雖然護家盟提到的卡斯達真的很想跟他的羊結婚,但是我們可能要注意到一件事情,就是他的羊並不見得願意。

社會或許能知道卡斯達的羊滿喜歡牠的主人,並且不介意跟他玩相撲,但是羊恐怕無法理解什麼叫做「我要跟卡斯達結婚」,所以無法真的表達意願。因此,即使接受上述標準,我們應該也不會得出「卡斯達可以跟羊結婚」的結論。

而即使護家盟補充說他們講的「當事人」真的只包括人,所以只要雙方當中是人類的一方決定就好了,我們也可以很容易回應:「你難道不認為婚姻應該要包含雙方的自願表態嗎?」

當然,對卡斯達來說,這種說法可能有點殘忍,不過我們或許可以這樣安慰他:「好啦,我們都知道你很愛你的羊,你的羊也很喜歡你。不過說真的,就算你們結婚了,又跟現在有什麼差別?你的羊沒有法定的名字,所以你的身份證配偶欄依然會是空的,而且如果你跟他玩太瘋,被他撞下樓梯送醫,技術上他也沒辦法幫你簽手術同意書。什麼?你說如果是他要動手術怎麼辦?拜託,你是他主人,你本來就可以幫他簽啊!」

婚姻的門檻:能表達意願的心靈

上述這種想法,把組成婚姻的門檻限定為「由有能力表達進入婚姻意願的心靈所形成的組合」。這個門檻初步看來還算是有道理,因為:

  1. 如果一個心靈無法表達進入婚姻的意願,那麼他很可能是那種沒有相關法律地位的東西,例如羊、鸚鵡或烏龜,對於這種心靈(以及他的主人)來說,結婚沒有辦法帶來更多法律保障。
  2. 如果一個心靈無法表達進入婚姻的意願,那實務上,我們似乎也不該讓某人基於自己單方面的意願,去跟他結婚。
  3. 如果一個心靈可以表達進入婚姻的意願,那表示他有辦法根據自己的價值觀做出一定複雜程度的生命抉擇,換句話說,他有實現哲學上「自主性」(autonomy)的能力。這也使得他具備婚姻這種關係預設的各種道德地位和能力。
  4. 沒錯,這個門檻不限定只有人類才能結婚。這讓此門檻可以合理地應用在各種想像情節,以及未來可能發生的情況上,例如藍色小精靈、歐葛拉斯、喬巴和克林貢人。
  5. 當然,上面這些傢伙即使存在,也不見得就會在台灣有法律地位,不過考慮到(3),若他們真的出現在台灣,應該是台灣的法律需要調整一下,來讓他們能受到法律管束,並享有該有的權利。

朱家安

多年來面無表情地致力於哲學教育,雖然人稱「雞蛋糕腦闆」但其實不受兒童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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