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立倫的「停業」跟「禁止」,是魄力還是卸責?

聯合新聞網 李柏鋒
圖/報系資料照片

八仙粉塵爆炸發生之後,新北市長朱立倫以相當快的速度,在兩個小時內就要求八仙樂園停業,而隔天一大早更加碼宣布禁止所有粉塵活動。這些決策看似相當有魄力,但是真是如此嗎?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或許更像是對於自己平常無心於市政但卻出了重大意外而特別展現的卸責舉動。

為什麼我會說這不是一個有魄力的舉動呢?想想看,做一個沒有人會說不的決策很有魄力嗎?在這種時刻要求八仙樂園停業、禁止粉塵活動,我想沒有多少人會說不,但是卻沒什麼意義,因為在這個非常時期,本來就不會有什麼人去八仙樂園玩,更沒有人會去參加粉塵活動呀!只能說這些禁令作秀的意味濃厚,就像台北市長柯文哲所說,首長三更半夜去慰問家屬,是作秀而沒有實質意義。

那麼,什麼是有魄力的舉動呢?真正有魄力的決策,是勇敢的做出專業的判斷,即使有重重的阻力。2013年,當時還是台大創傷醫學部主任的柯文哲與許立民醫師一起提出緊急醫療網的計畫,就是一個有魄力的舉動。

也因為如此,這次因粉塵爆炸而受傷的將近五百名傷患,才能夠從新北市的八里轉送到醫療資源比較豐富的台北市各大醫學中心。可惜的是,提出時的政治環境不允許,這個緊急醫療網僅初步整合了台北市與新北市,而無法如計畫進行全國性的整合,且當時執政者的消極也讓整合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事情有輕重緩急,事件發生之後最先要處理的還是以醫療救護為主,除了保全證據以外,究責不該急於一時,而應該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才對。所以柯文哲說他不會主張自己的團隊在輿論壓力下倉促決策,一個月之後再提出完整的檢討報告即可。然而,我們卻看到朱立倫馬上就要求八仙樂園停業,這個獨裁式的決策看似有魄力,其實是未審先判,毫不尊重正常的調查程序。

又有誰說得清楚八仙樂園為什麼被停業?現在還沒進入司法程序,我們就已經知道八仙樂園的責任歸屬了嗎?還是這只是一個未審先判,雖符合民眾情緒但不合理也不合法?新北市政府在大喊停業的時候,真的是依法行政?還是人治大於法治?不是八仙樂園沒有責任,而是這些責任的「釐清程序」完全不被尊重,大家如果都只靠情緒做事情,將會造成嚴重的後果。陳豐偉醫師的一篇文章〈誰在乎事實的真相〉其實就已經訴說了輿論透過宣洩情緒摧毀一位好醫生的過程。

我們應該等待調查釐清,八仙樂園是否如他們自己所宣稱的只是租借場地而已?畢竟同一個主辦單位,過去也在許多場地辦過類似的活動。而在活動結束後,粉塵已經不再繼續增加,八仙樂園又恢復了水上樂園的功能,一場爆炸的後續處置卻是禁止了水上樂園的營業,原因又是什麼?安全檢查不合格嗎?那之前又為什麼可以營業?停業就是一種負責嗎?或只是基於情緒的一種理盲懲處?今天是八仙樂園租借場地就把八仙樂園停業,如果是借了新北市政府的場地辦活動,難道要把市政府停業?

如果到最後發現八仙樂園其實不是大規模災害的加害者,而是沒有謹慎選擇合作對象的商業行為受害者,粉塵活動的主辦單位才是罪魁禍首,停業豈不是讓「受害者」的傷害更加慘重?同時也削弱了八仙樂園將來賠償的能力。在人人喊打、處處肉搜的時候,這些問題又有多少人想過呢?我們社會還想要停留在感性大於理性,情緒的發洩重於事實的發現幾十年?

當然,這樣的舉動我相信可以贏得不少民眾的認同,但是如果朱立倫這種做法如果繼續受歡迎,我們就可以繼續看到一堆政客平常忙著去當黨主席或練習隱身術,出事就出來震怒、嚴辦,然後民眾就覺得這個人好有擔當、很負責任。之後就又繼續去當黨主席或練習隱身術了。但是,這不叫做負責任,這叫做有效模糊焦點順便裝無辜,一切都是別人的錯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一定是被別人帶壞的。(延伸閱讀:朱立倫禍不單行

讓一切回歸程序吧!民眾或許很難抑制自己的悲傷與憤怒,但身為政府官員的朱立倫,可不能跟一般民眾一樣,應該要有魄力扛起責任,讓調查與究責都能依程序進行,如果政府都不尊重程序,不守護法律,那再多的檢討、再多的制度改革,其實都沒有用啊!

  

 

李柏鋒

提供一個公民的主觀評論,期許這些「主觀」能擴大成為社會共識,變成主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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