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災難——劣幣逐良幣
關於「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爭議,今年六月我曾發表〈我們需要怎樣的老師?會教書還是會寫報告?〉一文,承蒙各界老師分享推薦,引發許多迴響。這其中當然有褒有貶,基本上只要是公開露臉而不是用虛擬帳號批評我的,我都欣然接受。
這正是「思辨」的討論:老師究竟需不需要被評鑑?如果要,那需要怎樣的評鑑?這個政策形成過程該是由下而上、集思廣益,抑或是由上而下、專家學者說了算?
首先,我們得先釐清為何需要教師評鑑。根據教育部官方說法: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亦即藉由評鑑方式,評估教師教學的優缺點,然後提供改進方案,協助達成專業發展的目標。基於此,其重要性有三:其一是確保教師具備教學專業能力,透過評鑑使教師檢核、瞭解教學優缺點並改進;其二是促使教師教學方法和內容能與時俱進;其三是提升教師的教學效能及學生學習成效,並能引領學校革新。
寫得很好啊!洋洋灑灑,立意良善。我當初也同意這樣的目標阿,結果呢?我參加了進階認證,寫出滿滿33頁、12978個字的觀察報告,結果是:不通過。這個評鑑已經走火入魔了,隨著指標越來越繁複,研習越辦越多,相關經費與講師費越浪費越多,基層老師最後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講白了吧!教育部推教師評鑑的目的就是為了處理不適任教師,現行教師升遷只依靠年資,年資越高薪俸越高,完全脫離能力績效考量。也因此,我們會聽到某某資深老師上課有多混:影片從期初看到期末的、課本從頭唸到尾的、講課不管學生反應的……一路混到底,然後考績也是甲等,薪水還多新進教師好幾萬。這種荒謬事在都市以外特別多,只能說都市的學生跟家長每天監督老師,太誇張絕對會被投訴1999,雖然是壓力,某種程度也制約了老師上課的態度。
問題在偏鄉或偏遠學校,敬畏老師的傳統、相對純樸的民風,卻反而使得極少數不適任教師得以無法無天、視學生受教權於無物。現行體制雖有處理不適任教師的機制,但權力落在各校的「教師評審委員會」,這些委員都是學校老師互選產生,即使有校長與家長代表,由於法令規定「本會委員中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之二分之一」,加上《教師法》第14條規定某些情節,例如「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之解聘、停聘或不續聘,至少需教評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審議通過。換句話說,如果教評會有超過三分之一的同校老師基於多年同事情誼來個「師師相護」,那這位教學不力教師依然可以我行我素直到退休再領月退俸。
「冤有頭、債有主」,現行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才是教育部與相關團體最該關心的議題。至於評鑑,我「完全贊成」教師授課應該公開、應該被外界檢視、甚至是錄影錄音,透過適當的外部觀課,互相提點,絕對可以增加老師上課的教學成效。
但不是依循那些「利益共生體」創造的指標,去寫浪費生命的PAPER WORK。
我再跟教育部長官講一句話吧,每次上課都放影片的老師最會寫指標報告了,因為他/她每節課都可以悠閒寫出滿滿內容的教學報告、再附上一份又一份精美的教學檔案;至於真正認真上課、改作業、出考題、再加課後輔導的老師,請問他們哪來的美國時間寫你們那些繁複無比的表格跟指標?
「劣幣逐良幣」,這就是我看現行「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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