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器變成立委的二奶、議員的小三、人民的賤僕 | 范疇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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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器變成立委的二奶、議員的小三、人民的賤僕

當立委、議員、人民都在「吃政府」,國家機器淪為私人工具,還期望台灣會變好? 圖/shutterstock
當立委、議員、人民都在「吃政府」,國家機器淪為私人工具,還期望台灣會變好? 圖/shutterstock

(提示:在性平原則下,也可將文中的「二奶」、「小三」兩詞替換為「二爺」、「小王」)

台灣人,拜託,不要再蒙著眼睛自己騙自己了。多年來台灣的中央政府已經變成立委的二奶,地方政府已經變成議員的小三,而人民已經把政府這部機器當成自己的賤僕。你或許可以舉出幾個特例來駁斥這樣的比喻是錯的,那就請你拿張紙把那些特例寫下來,看看「民意代表」中有幾個把政府當成公器而非私器的,然後格外珍惜、支持這些人。

這樣的台灣,你還期望經濟大局會突破、社會公義會彰顯、荷包裡的錢會增加、下一代會比你更好?做的是什麼夢呢?

糾正惡質生態 一人一票還不夠

立委的二奶,議員的小三,人民的賤僕,三者環環相扣,這惡性循環不打破,管他紅橙黃綠藍靛紫,什麼顏色的政黨來當政,台灣的結果都是一樣的:資源被吃乾抹淨,貧者益貧富者益富,財政預算三分入人口袋、七分被糟蹋,公務體系持續膨脹依然無作為或不敢作為,老師不敢教真東西,學生覺得教育沒意義,少數有自救能力者遠走高飛,大多數沒有自救能力者像窩在盆裡的螃蟹,每人八隻腳相互拉扯。

立委能把政府當二奶,因為他們手握「二奶」的生計——預算,而預算被掐在立委手中的政府公務單位,無論是甘願還是被迫,在台灣的政治生態下,無不以討好或妥協為終了。

甘願做二奶的公務人士,有時本來就是立委的沾親帶故者,有些是識時務者,在計畫立項、採購、發標、執行過程,有意無意的順著立委的意向,於是,一連串的「以次充好」(以次品冒充良品)、豆腐渣工程、無用的形象工程、不能收尾的建設、蚊子館、只吃飯不做事的黑機關、財團法人就出現了,然後各種「後謝」以各種招待形式、回扣、合法及不合法的政治獻金、高薪職位酬庸,猥瑣的進行著。

除此之外,在立委與立委之間的跨黨垮派利益交換之下,法規的核心精神被破壞、各種雞零狗碎的條款被夾帶,扭曲了法治環境的系統性和完整性。地方議員能把政府當小三,除了上述的狀況,還加上了地方勢力的「票源」威脅力。

地方公務系統,所受到的關說、威脅、利誘壓力,比起中央系統更加的直接赤裸裸。橫向負擔著來自議員的勢力,縱向又承受著來自中央上級的壓力,忽東忽西,毫無權責相符的行政原理可言,依法正派行事難上加難,正直者往往鬱鬱以終。

缺席的「議會行為轉型正義」

大家憎惡台灣的「官商勾結」,但是真有學者或媒體認真去分析「官商勾結交通地圖」內,以立委、議員為軸線、樞紐、轉運站的比例有多少呢?重大的官商勾結飯局中,有立委或議員在場「調和鼎鼐」的又有多少呢?

在這個轉型正義、那個轉型正義呼聲滿天飛的時候,竟然沒有人提出「議會行為轉型正義」,只因為立委、議員掌握了預算和政策的生殺大權,手持各種威脅利誘的工具,怕被報復或分不到糖果罷了。

立委、議員、地方勢力三股力量的利益、權力糾結,都在「民主」的神聖大帽子下進行著。在「一人一票」的精神下,公務系統做「公僕」倒也理所當然。但是,在台灣不成熟的「凡事以民主為帽子」習性下,台灣人習慣在對自己有利的事情上要求「人民作主」,但當事情對自己不利的時候,卻搖身一變,要求政府「為人民作主」,萬事責難政府,此時公務系統就變成人民的賤僕了。

在今天的台灣,政府機器簡直就不是個東西,施政時一會要縮手,因為「人民要作主」,一會要破格違法的強力介入,因為要「為人民作主」。人民對「民主」概念的兩面騎牆,益發擴大了立委和議員的公器私用空間。

在如此政治生態下,立委、議員、人民三方都在「吃政府」,而同樣是民選出來的政府首長,同樣需要為自己的權位打算而妥協甚至參加;在此一團亂麻糾結下,公務機器還要有所作為,那真是太陽打西邊出來了。

再重複一次前語:在此習性生態下,管你紅橙黃綠藍靛紫,什麼顏色的政黨來當政,台灣的結果都是一樣的。民進黨用「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這句大實話取得政權,但選民不察的是,這句大實話在邏輯上推衍不出「國民黨一倒,台灣就會好」的結論。只要立委繼續把政府當二奶,議員繼續把政府當小三,人民繼續把政府當賤僕,民進黨當政,台灣一樣不會好。這道理適用於任何其他政黨;當下,這道理正在被驗證中。

稍縱即逝的契機 沒有「公民」就沒有「民主」

政權轉換,這對台灣是個大契機,但是這是個稍縱即逝的契機。我個人的看法,台灣社會應當開始從意識上杜絕「老百姓」這個概念,並摒棄「人民」這個字眼,把它們當作髒字,而開始全面的以「公民」這個概念和字眼替代。

當你投票時,你是在「公民投票」,而不是「人民投票」;當你在爭取權益時,你是在行使「公民權利」,而不是「老百姓抗議政府」。「公民」是講究權責相符的,是自由意志下願賭服輸的,是不能在「人民自主」和「為人民作主」這兩種矛盾價值觀之間切換來和政府打交道的。

個人和媒體,都應該用「公民」的標準來監督立法委員、議員和政府之間的關係,不允許立委把政府當二奶,議員把政府當小三。政府行政機器和立法院、議會之間是獨立但相互制衡的關係,不是利益輸送、權力施壓的關係。公民有權利把政府當公僕來用,但沒有權利把政府當賤僕來使喚或施壓。如此,台灣才會好!

現在台灣還在靠所剩不多的老本過日子,許多人還有小確幸的餘地,但若台灣每個人的意識再不翻轉,惡習再不革除,還在侉言某黨某人可以救台灣、或期待打死某黨某人就可以救台灣,那麼以當下其他國家的自覺、自我檢討速度,台灣人再次揚眉吐氣的機會,將一去不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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