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資格譴責彎彎出軌嗎?
部落客彎彎新婚不久,就被媒體拍到和別的男人有親密舉動。彎彎因此遭到社會大眾撻伐,也出面道歉。然而,同樣身為部落客,我感覺我有必要為彎彎說幾句話。
名人的濫情醜聞被媒體挖出,接著網友灌爆臉書,甚至還會有人寄出謾罵信件。這種劇情,在台灣有事沒事就要來一下。
再開放,恐怕也難容背叛
對於愛情持開放態度的人,有時候會跳出來主張說:每個人有權選擇自己要以什麼態度面對愛情,大家不用這麼緊張。但是,就算是對交往秉持「開放式關係」(open relationship)的人,也會認為彼此之間不能對感情有所欺瞞。
若我們都可以接受愛情當中應該避免欺瞞,那麼問題就來了:當我們面對的公共事件是貨真價實的背叛,我們就有好理由去譴責背叛人的人了嗎?
如果你就是那個被背叛的人,那麼對你來說,答案非常明確。然而,如果你是和這個事件沒有關係的路人或粉絲,你對於當事人的譴責,是否依然受到好理由支持?
名人出軌,干你我什麼事?
大部分的倫理學理論會同意,當我們有好理由在道德上去譴責別人,表示對方在某種意義下「積欠」了我們什麼。這些積欠,可能來自於他未經同意破壞掉的東西,或者他違背的承諾等等。
然而,出軌的名人,「積欠」了社會大眾什麼呢?
合理期待
在名人遭到撻伐的事件中,我們有時可以看到有人表示,之所以罵名人,是因為他「辜負了粉絲對他的期待」。
這種聽起來有點像是「違背承諾」的說法,也可能會出現在樂團解散的時候:若粉絲認為樂團成員是為了私利而決定單飛,他們可能會非常憤怒,因為他們感覺該成員「背叛」了過去一場場演唱會中逐漸建立起來的「我們會一直走下去」的氛圍,也背叛了深深融入此氛圍的樂迷。你可以想像,如果該成員真的講過「我們會一直走下去」這種話,一定會被罵得更慘。
然而,「辜負期待」作為譴責別人的理由,一般來說是有前提的:該期待必須合理。舉例來說,如果粉絲因為陳昇沒有轉型成黑金屬歌手而譴責他辜負自己的期望,大概只會被當成瘋子。陳昇並沒有允諾要唱黑金屬,並且,考察陳昇的過去,「陳昇會成為黑金屬歌手」也算不上是合理的期待(註)。
回到出軌的話題
若你同意上述分析,現在我們就有比較清楚的眉目可以判斷出軌案例了。若粉絲認為名人出軌是辜負了自己的期待,因此譴責名人。那麼,這類譴責是否有道理,是取決於粉絲對於名人不會出軌的期待是否合理。
假設有一些歌手,是以清純專情為形象,甚至在節目裡公開宣示自己永遠都是「一次只跟一個人」。那麼,粉絲應該可以很合理去期待那個歌手要對得起自己刻意塑造的形象,以及說過的話。
然而,如果沒有呢?如果某個人從來都沒有公開強調過自己專情,也沒有刻意塑造這類型像,並且也沒有像你宣示說他「一次只會跟一個人」,那麼,在他出軌的時候,你是否有理由因為他「辜負期待」而譴責他?
「每個人都有不出軌的義務」
有些人可能會認為,誠信是每個人都有的道德義務,而我們總是可以合理期待別人盡好自己的道德義務。這種人會接著說:所以,不管你是名人還是小咖,在出軌的時候,你就違背了誠信,因此也辜負了所有其他人的期待。
然而,這種說法的問題在於,它似乎暗示了:不管對方是不是名人,我們都有好理由在他出軌的時候撻伐他。然而,想想你常去的早餐店老闆,或者送信給你的郵差。如果某天你接到通知說他出軌了,你會認為就算自己去他的臉書留言譴責,也是合理的嗎?
應該不會吧?合理的反應應該是「OK,那是錯的,但是那不干我的事」不是嗎?
根據上述的討論,如果你認為說:同樣身為旁觀者,我們有好理由譴責名人,但是沒有好理由譴責剛好服務這一區域的郵差。這代表的是,事實上你認為這類譴責的好理由,並非來自於「每個人都有道德義務不背叛、不出軌」。
不,名人不一樣!
所以,名人和郵差有什麼不一樣,使得前者在出軌的時候更加應該遭到撻伐?
有一個答案很容易想到,因為名人的影響力大,又有作為社會示範的效果,所以名人做錯事情的連帶後果,會比市井小民做錯事情更嚴重,因此,名人理當受到更重的譴責。
這種說法看起來很有道理,因為我們馬上就可以想到「反毒大使偷偷吸毒」這類標準案例,來支持「有影響力的人,更應該潔身自愛」的論點。
做多錯、罰多重
然而,我們在依據這種「能力越大、責任越大」的思路來譴責名人的時候,常常忘記一件東西:比例原則。
如果人的行為有示範作用的話,那麼名人的示範作用理當比你我更大。然而,這示範作用究竟有多大?某個名人出軌,因此促生社會中感情背叛事件的效果,是否有大到值得你我一起動員去灌爆他的臉書?
有沒有影響,不是我說了算
這是一件滿詭異的事情:一些人謾罵出軌名人,並且用「他教壞小孩」來正當化自己的行為。然而,這些人卻不見得知道這類名人出軌事件,事實上對於社會中人們的感情抉擇,到底有沒有,或者有多少壞影響。有人可能會說,在糾正那些批評名人的人之前,我們應該先證明名人出軌不會有這類壞效果,或者壞效果很少。但是,當你要譴責別人犯了道德錯誤的時候,你就應該先有好理由相信他犯了道德錯誤,不是嗎?在這個議題下,舉證責任應該是落在譴責名人的人身上。
有人可能會認為,不管影響如何,彎彎的背叛行為確實是「妨害了善良風俗」,因此值得譴責。不過這種說法隨著時代的進展,會越來越難以成立,因為「維護善良風俗」事實上可以用來譴責所有有違保守價值觀的行為,包含頂撞師長、知情合意的多P,以及同性戀。
直白的解決,混淆的思緒
根據以上的討論,我認為指責彎彎的人應該提出更多推論或理據,才能讓指責有道理。然而,事實上是這次彎彎很快就出面道歉,接下來應該會維持一貫的冷處理。
基於社會壓力,我們的道德反應,以及面對道德反應的反應,時常跟大家深思熟慮後認為的正確反應不同調。這種情況似乎難以避免。然而,我還是相信我們都應該多想想,讓自己更有機會做出更正確的事情,並且更不容易被媒體矇騙,把時間花在沒有那麼重要的事情上面。
註:
若你對這個論點有興趣,《哲學哲學雞蛋糕》裡面的「棒球王子外遇對不起粉絲嗎?」一章有更詳細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