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只有一堂課的時間,你想要如何對軍方宣導動物保護的概念? | 顏聖紘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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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只有一堂課的時間,你想要如何對軍方宣導動物保護的概念?

民眾自發在路邊貼上小白的照片,並且放上花束與小玩具。 攝影/記者劉學聖
民眾自發在路邊貼上小白的照片,並且放上花束與小玩具。 攝影/記者劉學聖

壽山的一隻小白狗被虐死以後,連日來引發了諸多的抗議。國防部人事整備處處長譚勇在6月29日向媒體表示,各地指揮部將在兩週內聯絡動保團體,先進行愛護生命專題的講座。

如果你是受邀請的講師,而你只有一節課的時間,請問你想要談的是什麼?

假設我們先不談所有的抗議中有多少理性與不理性,甚至逾越法令的成份,也先不要談散布在各軍事管制區的浪犬是怎麼來的,或軍方是否應該被強迫成為「飼主」照顧浪犬的建議,甚至先不要談屁孩是否可能經由服役脫胎換骨,更不要談這個事件中有多少人可能藉著被虐殺的小狗來宣洩對軍方的不滿,或是各顏色的政治人物想要藉由這樣的事件來藉力使力鞏固自己的選票。先不要談這些,好傷感情又傷身體。

由於本人已經被南部地區後備指揮部邀請,以一堂課的時間,對一群高階軍官講授有關「動物保護」的概念,而筆者的諸多動物保護相關專業朋友,也開始被各地的軍方單位找去聊聊這些議題,因此我認為有必要在這個時間點上討論,如果你只有一節課的時間,你要如何談論這個高度複雜的議題,而且還可能使動物保護成為一種深入部隊的概念?

就如同我們在學校上課一樣,開課前要寫課程大綱,還要寫課程理念,也要說明如何操作課程進行,還有驗收課程結束後的成果。因為只有一堂課,包含開頭和Thank You至多只能使用30張投影片,如果沒有清晰的結構和理念,這些因為壓力而瞬間出現的教育機會就可能淪為雜亂無章的投影片堆疊,甚至掺雜了一大堆的個人情緒與控訴。

攝影/記者鄭超文
攝影/記者鄭超文

你打算花一堂課的時間跟基層或高階士官兵說「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這句話嗎?還是「細數所有《動保法》的規範」?還是在那邊放影片給大家掉眼淚?

我一向認為最好的課程設計不是由講者單方面地以為自己在「灌輸」什麼,或是在課後馬上來個紙筆測驗來顯示「速記」的成果,而是「回應聽眾心中的疑惑」。如果我們想要回應聽眾心中的疑惑,就要先瞭解這些資訊的受眾是誰,是什麼樣的人。

「軍方」是一群具有特定行為、理念、教育背景與性格的人?還是一個其實根本不存在的想像共同體?我們談的是「義務役」的小兵?還是「職業軍人」?是「實兵單位」還是「後勤單位」?是松山機場那樣上下班的地方,還是屏東春日鄉大漢山頂上的雷達站?如果所謂的「軍方」只不過是一群受限於役期與身份需要在營區裏工作與服務的人,那麼和「校園」或「工業園區」有沒有不一樣?有人說當兵使人變笨,營區生活有很多不合理與壓抑人心的規範所以會扭曲人格發展。但是這樣的問題難道在校園與一般職場就沒有嗎?如果沒有顯著的差異,那麼我們在上課前其實並不需要因為「軍方」兩字對受眾的教育水平或知識深度有什麼預設立場。因為只要在非己身專業的面前,每一個人都僅是「一般民眾」。

確認課程的受眾就是「一般人」以後,就要馬上進入《動保法》的政令宣導還是「同理心」嗎?好像不是這樣。如果你是一個從來沒有接受過動保教育的人,對動物福利的涵義很模糊的人,甚至會認為動保團體都是容易失控的神經病的人,那麼心中應該會有許多滿滿的疑問,例如:

「我怎麼知道怎麼樣對待動物才是適當的?」

「倒廚餘給狗吃就表示有愛心嗎?」

「為什麼有人支持死刑但是又說動物應該享人權?」

「以前都有士官長抓狗來煮啊?為什麼現在不行?」

「如果虐狗會引起這麼大的公憤,為什麼打死一條蛇或蜘蛛卻有很多人叫好?」

「為什麼豬是食物狗是寵物?但是穆斯林又怎麼看待我們的飲食文化?」

「有些人沒事讓攀木蜥抽煙,我也覺得很好笑,但是有人說這是虐待動物。」

「蚊子蟑螂有沒有動物福利?」

「如果要部隊認養一堆狗,山上就是一堆有人在餵的狗,那我們的平時勤務還要做嗎?我們為什麼要被迫成為飼主?」

「如果打死一條狗違反動保法,那打死一隻眼鏡蛇會違反什麼法?」

「很多人的人格特質在國中就定型了,部隊要為個人行為負多大的責任?」

「我們營區什麼動物都有,抓條蛇來加菜是不是沒關係,有些動保團體反正不在乎狗意外的動物?」

「我不想知道那麼多理論,我只想要省事少麻煩就好。」

如果我們可以事先瞭解接受這些講習教育的聽眾心中最困惑的問題,才可能為這些問題一一釐清其中所需要的科學、社會、法律,與倫理知識,以及如何在實務上變得可操作、可演練,且可評量。有了這樣的釐清,才能規畫敘事的方式、方向與重點。

接下來我們還需要中心思想。

國防部長馮世寬(左)兩度出面說明,承諾不會包庇,依法懲處。 攝影/記者鄭超文
國防部長馮世寬(左)兩度出面說明,承諾不會包庇,依法懲處。 攝影/記者鄭超文

在闡述與傳授任何理念之前,我們必須要瞭解,最艱難的部份絕對不是以法律的規範來禁止任何虐待動物的行為,而是如何讓資訊的受眾能夠產生自我判斷行為準則的價值指引。現今台灣社會中的動物保護論述已經有相當充份的「社會學、心理學與倫理學」基礎,但涉及「物種多樣性」、「動物行為科學」、「多元文化」、與「面對衝突價值的指引」的部份仍十分缺乏。

如果缺乏物種多樣性的知識,那麼學員就無法理解為什麼狗天天都要吃東西,但寵物蟒只要兩週吃一餐;為什麼同樣是放養,草魚在台灣沒有自行繁殖的可能,但狗可以?如果缺乏動物行為科學的知識,學員或許就不知道「友善訓練」與「強迫動物就範」之間的差異。如果缺乏多元文化的瞭解與體諒,那麼當我們無法理解為什麼有些民族會吃狗時,也同樣不理解其它文化為何對那麼多動物的肉品有嚴格的禁忌與誡律。如果我們永遠想要標準答案或把複雜的世界簡化為單選題,就無法發展出合邏輯的思維來解讀眼前的複雜現實,並根據當下的知識與資源進行最好的處置與回應。

最後我們要談不當行為與法律責任。當然我們都知道相關法規相當多,而且法規設計與執行面也還有相當多的困難。然而一個行為是否違法,與違什麼法,得看當事人的意圖、過程、後果,受影響的層面,以及行為發生的場所而定。在什麼狀況下,看似單一的行為會同時觸犯兩個法律(例如在國家公園範圍內捕捉保育類的眼鏡蛇並出售就可能同時觸犯《國家公園法》與《野生動物保育法》),何時不能一罪兩罰(例如虐待一隻松鼠可能無法同時以《野保法》與《動保法》提起訴訟)。何謂不當行為?在什麼場合是法律必須介入的?而且不能私自處理,需要通報地方或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與協助的?

最後,在動之以情說之以理的情況之下,我們能不能看見學員心中的困惑被解除?甚至改變了他原先對動物保護議題的偏見與反抗?然後能夠引發他願意多多關注這些議題的意願呢?

我願意相信國防部馬上想要舉辦這些講座的心意並不只是為了要做給動保團體與社會大眾看,但是在實務上我們不可能要求軍方在平常繁雜的勤務中不斷找時間來上這些課,所以如果只有這麼一節課,我希望所有受到邀請的講師可以想一想,我們如何可以利用這樣的機會,讓動物福利概念進入一個人的生命,讓他願意參與,而不只是把它當成群眾盛怒下的燙手山芋而視而不見。

教士在粉絲頁介紹曾經和特戰部隊一起行軍、為部隊站哨的犬隻「HOLA」。 圖/取自「重車日誌」粉絲頁
教士在粉絲頁介紹曾經和特戰部隊一起行軍、為部隊站哨的犬隻「HOLA」。 圖/取自「重車日誌」粉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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