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十八層地獄樂園!花蓮還將有超大賽車場跟拆古蹟大道
向來重視觀光發展的花蓮縣政府,暨2012年想要在飛沙走石的立霧溪口,國家公園內蓋太魯閣觀光劇場後,這回符合「跨域整合」的新方向,推出「陰陽接軌的十八層地獄樂園」,一出場就造成轟動,讓我和我的小夥伴都驚呆了!
除此之外,當年的70公頃賽車場計畫,升級並包裝成130公頃的花蓮運動觀光園區,滿天的纜車計畫、搶奪原住民傳統領域,美其名愛護動物的狗集中營——愛狗樂園,加上強硬撤銷古蹟資格,拆掉古橋的「香榭大道計畫」,花蓮觀光大開發,相隔三年後再度重出江湖。
花東條例是甚麼?土地法規差點鬆綁
然而,為什麼會有這些玲瑯滿目的計畫傾巢而出呢?
2011年6月,立法院通過了花東地區發展條例,該條例寫明「為推動花東地區產業發展,維護自然生態景觀,發展多元文化特色,提升生活環境品質,增進居民福祉,特制定本條例」。上述原因包裝說明雖多,但真正給花東兩縣的內容物,其實就是十年四百億的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以及國民義務教育的書籍費全免這兩項牛肉。
而當初推動條例之時,其實重點並不是給錢而已,而是希望透過該條例的立法,加速「土地變更程序簡化」和「公有土地管制解除」兩項重點,諸如一年內完成土地變更程序審議、排除土地法25條(註1)、國有財產法28條(註2)的限制等條款,在當時許多在地公民團體討論、串聯甚至舉辦在地「東發咖啡館」「花東夢想書寫版」等系列活動後,終於在立法之時順利把賣國土條款刪除,也因此讓花東條例演變成發錢條例而已。
聽證會攏係假!縣民參與空間少
但對於財政困難的地方政府來說,有常態公務支出的特別基金挹注,可說是天下掉下來的禮物,於是各式各樣的胡思亂想就出現在由兩縣政府擬訂,四年一期的縣市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中。然而,這些方案的擬定幾乎沒有任何在地縣民參與的空間,僅以極少人知道的說明會,就通過了樣板式的「公民參與」,在地方團體的爭取下,主管機關國發會也終於在花東兩縣提報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作業須知第三項中,明訂「應確實舉辦座談會或公聽會外,請依據行政程序法規定舉辦聽證會,以凝聚在地民眾共識,俾利後續推動落實。」
而依行政程序法的聽證會,對地方政府可說是大大的困難,一來沒有辦過,二來相當繁複;2012年,花蓮縣府煞有其事的召開「聽證會」,但除了名稱外,大多不符合行政程序法中的規範。
以公告時間來說吧,花蓮縣府在會議前10天公告一本五百頁的計劃書要大家表達意見,但依行政程序法第55條依計畫性質比照農村再生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規範,應該在14天前公告。又如聽證會要有「爭議點」之正反辯論、進而產生「決策」,但這場聽證會沒有預備聽證、沒人知道要討論什麼爭議、也不知道要決策什麼,實在看不出跟一般說明會的差異。(2012年聽證會現場實況:點此收看。)
2012年那場熱鬧非凡的假聽證會中,在場民眾幾乎都反對縣府的規劃。但會後縣政府送出去的規劃方案幾乎跟被罵的版本如出一轍,聽歸聽、做歸做,忍一時風平浪靜後,甚麼也不願意調整的送到中央;但最後這些引發爭議的大型建設,諸如太魯閣劇場、高空纜車、國際賽車場等案子,在後續花東條例推動小組的審查中,幾乎一籌莫展爭取不到經費,當初提出的六十項計畫,至今僅十三項獲得補助,氣得花蓮縣政府曾在地方報表示,花東基金不好用,到中央開會也以「三個質疑」為題,質疑提案方式、基金分配等問題,但始終不檢討自己提的方案是否合乎永續環境、永續社會、永續經濟等上位計劃。
縣府計畫衝衝衝,開發爭議多多多
時隔三年後,花蓮縣第二期(105-108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將在本周日(4/12)下午兩點又要召開聽證會。一如三年前,是一場沒有預備聽證、沒有爭點,只有一本厚厚的計畫書丟出來,請大家發表意見的假聽證會。(計劃書連結:點此)往好處想,至少政府已經願意把資訊先公開給民眾參考、了解,做到最簡單的資訊公開,但計畫內容依舊充滿了大建設、大開發的思維。
網路上盛傳的十八層地獄主題樂園,就是在這期計畫中的觀光發展部門第5-52頁,希望將既有已經禁葬的佐倉公墓,重新活化,姑且不論這項方案的可行性如何,這本計畫的擬定本來就是縣政府應有的責任,據悉也都是縣府各處室的構想交給規劃單位,負責文字美化與彙整的工作,但花蓮縣府在消息曝光後就將責任都推給規劃公司,實在不是負責任的行為,已讓人懷疑彼此的溝通、連結是否大有問題。
但其實不只引發熱議的十八層地獄,在上一期中,預計位於花東縱谷平原中、始終很難推動的花蓮國際賽車場,這回更名為花蓮體育觀光園區,預計要在一般農業區的農牧用地上,用130公頃的土地來蓋賽車練習場,帶動觀光,使台灣獲國際媒體關注。
先別論台灣糧食自給率不足、農地不足,或這些規劃案中主建築只是「附屬」,更多都是旅館區、遊憩區等大型觀光開發的必備因素。早在三年前,首次提到將在花蓮鳳林蓋賽車場,就不斷有人提出賽車產業正在快速萎縮中,中華賽車協會也曾表示花蓮交通不便,場館恐淪為蚊子館的顧慮,且蓋賽車場不困難,困難是在營運,在缺乏培養車手與產業的通盤考量、完整計畫之下,台灣要發展賽車產業甚為艱鉅。當時各方所提的意見花蓮縣府也不理不睬,在今年仍舊執意送出這樣的規劃案,漠視輿論建言的能耐令人折服。
當然十八層地獄、賽車場只是花蓮奇幻世界的小例子,長期關心花東發展的Facebook粉絲專頁「花東發聲台」,嘗試整理出「愛ㄇㄞˋ花八大建設」,除了上述兩項,還包含:
- 拆掉古蹟的購物街:日出香榭大道。
- 趕走小鳥擠爆大自然的重型開發:鯉魚潭空中纜車。
- 強奪民地的狗集中營:愛狗樂園。
- 快跳舞給人客看:山海劇場。
- 從雪隧塞到花蓮市中心:193路段拓寬工程。
- 蚊子館另一巨作:文化藝術館興建計畫等案子。
其中最扯的莫過於為了要在紅毛溪上蓋香榭大道,移作購物街之用途,不僅在河道上加蓋,更擅用公權力與行政手法,將興建於日治時期,且被文資法認定為古蹟的「福柱橋」撤除其古蹟身份;愛狗樂園也不顧當地世居阿美族對傳統領域的捍衛,執意打著愛護動物之名要來興建,種種做法都充滿了縣府的恣意妄為。
作伙要求參與審議,花東發展取決人民
之所以要有公民參與的空間,就是希望人民有共同使用這筆,對花東而言如額外掉下的禮物;在花東基金之前,有個離島建設基金,早期的基金就拿去澎湖花火節,放一放就沒有了,更曾做了不少後來被拆除的無厘頭漁港。這回花東基金的使用,第一期的部分有賴中央推動委員會的把關,使得許多還更需要討論,或縣府一廂情願不永續的建設得以有更多審議的空間;可惜的是縣政府在第二期推出的依舊是許多失去地方脈絡,一昧想要開發的大建設,企圖帶動觀光。
從觀光角度而言,這麼多年的嘉年華已經證明沒有觀光客會特別為了演唱會而來,大型的觀光建築也很難帶動遊客,但這兩年花東地區最受歡迎的景點,卻是絲毫沒有建設資源、大觀光活動進駐的伯朗大道,小旅行越來越盛行,觀光從業人員也再三表示外國觀光散客的自由行,才有可能帶動觀光產業。而花東更需要被關注的,是大量遊客來臨後,逐漸耗竭的自然資源,與既有友善農業與基礎建設、福利等區域發展不均衡的問題。
規模經濟與微型在地產業並非對立,但在花蓮縣新一期的規劃中,十年四百億仍舊充斥著各式各樣的觀光硬體大建設,卻竭盡所能的忽略程序、民眾參與,且先不要灰心,4/12(日)下午兩點在花蓮縣政府的假聽證會,讓我們一起先去看看花蓮縣政府還有甚麼花招吧!唯有縣民一起參與地方發展,永續、環境、生活才得以被重視。
註1:土地法25條─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經該管區內民意機關同意,並經行政院核准,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或為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
註2:國有財產法28條─主管機關或管理機關對於公用財產不得為任何處分或擅為收益。但其收益不違背其事業目的或原訂用途者,不在此限。
*花蓮第二期105-109實施方案期末計畫書草案——重大觀光開發案整理:點此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