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詩婷/香蕉、鋼彈與養樂多:台灣核廢爭議的「語言迷陣」

聯合新聞網 特約作者
核廢,何從,這是無論你對核能的立場為何,都是必須共同討論與解決的議題。 圖/美聯...

(※ 文:陳詩婷,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

近期韓國瑜國政顧問團成員黃士修在社群媒體上表示,「香蕉裡鉀-40的半衰期是12億年,你會害怕吃香蕉嗎?半衰期根本是假議題」,他的意思是,既然香蕉裡面的鉀-40也同樣有長遠的半衰期,不怕吃香蕉的人,為何要擔心核廢料的半衰期高達十萬年?

黃士修沒說的是,香蕉與核廢料之間的輻射劑量相差高達萬倍以上,也不提鉀-40是天然的放射性核種,人體內有自然的調節作用,因此吃下香蕉不會使其中的微量輻射在體內累積而影響健康。

如此用不當類比來淡化或轉移核廢料風險的取巧方式,其實反映了台灣近年來核廢討論的困境,也就是部份擁核者,利用社會大眾對核廢議題的陌生,操演一套看似科學理性的語言,卻僅揭露部分與零碎的資訊,套上滑坡跳躍的策略、扭曲偏頗的問題框架,迴避核廢處置癥結的實質問題。甚至,更把任何質疑與監督的聲音,都貼上「不理性」、「愚民」的標籤,試圖將核廢料處置的難題,用「沒那麼嚴重」、「早就已經可以解決」的說法打發掉。

蘭嶼放的是核廢不是鋼彈

去年底公投前,黃士修也曾在公開場合,把暫存在蘭嶼的核廢料比喻為鋼彈。他表示,核廢料就如同鋼彈,只是一種外來文化,可能會引起蘭嶼人的反感,「但事實上對蘭嶼人的生活沒有任何影響」,他並指「核廢料對蘭嶼人最大的影響,是讓蘭嶼人有免費充足的電力及醫療資源的補助。」

這種說法,不僅完全無視蘭嶼貯存場曾發生核廢料儲存桶幾乎全數鏽蝕或破損、檢整過程粉塵外洩、甚至因檢整作業不當而遭監察院糾正的事實。當時原住民團體、達悟族人代表也召開記者會,譴責黃士修的言論是歧視、扭曲歷史,「為什麼一個民族非得被強迫接受核廢料後,才能配得分配地方的基礎建設?」「難道一定得仰賴核廢料的補助金,才有資格享有基本的公民權利?」

事實上,蘭嶼原先只是做為70年代核廢海拋計畫的「暫時中繼站」,但因後來國際通過禁止核廢海拋的公約,台灣官方才繼續暫存當地。

但是,蘭嶼無論在自然環境與地質條件上,並不適合存放核廢料,政府在當年也根本未徵求在地同意,達悟族人更早在80年代開始,就持續提出核廢遷出的要求。在黃士修的口中,卻將核廢描述成政府給予蘭嶼人的「福利」。

蘭嶼貯存場曾發生核廢料儲存桶幾乎全數鏽蝕或破損、檢整過程粉塵外洩情事,引發外界憂...

要處理的是萬年輻射,不是養樂多的體積

黃士修另一項關於核廢的荒謬言論,則是「一個台灣人一生製造出的高階核廢料體積,大概等同不到兩瓶養樂多罐」。

然而,核廢料最棘手之處,並非其體積,而是輻射的「劑量」與「半衰期」。以高階核廢料(即用過核燃料)來說,由於長達十萬年以上的半衰期、輻射劑量又高達一般自然背景值的千萬倍以上,所以需要長期且嚴密的隔絕,以防輻射對生物造成危害。

對於高階核廢的最終處置,目前各國普遍較能接受的作法為「深地層處置」,但包括美、法等核能大國,全球至今都尚未有國家已有營運中的深地層處置場,仍在前期的研究或初步選址的階段而已。

以全球唯一正在興建用過核燃料最終處置場的芬蘭為例,是以試圖隔絕或減少、延遲輻射與生物圈接觸長達「十萬年」的尺度來做規劃設計,且當地具有相對穩定、年齡介於18至19億年間的母岩條件,可在地下深500公尺處設置貯存隧道,加上膨土隔絕層、密封銅罐、封裝罐等等層層隔絕,將核廢料嚴密包覆。

然而,即使是芬蘭的最終處置場,現在還仍在興建中,尚未完工、取得營運執照,是否真能通過自然環境與時間的考驗,也還是未知數。

反觀台灣,高階核廢的處置計畫根本尚未立法、連低階核廢處置的選址也停留在前期階段,卻不斷有謠言把「送出國再處理」當成是解方,卻不提花大錢後仍一樣有高階核廢需再運回台灣的事實;或者,有說法把只能暫存數十年的乾式儲存,描述成為可以安全長期處置核廢的方式。

這些作法,都不是國際上用萬年尺度在做核廢料最終處置的規劃方式,只是擁核者自欺欺人的話術而已。正是此種便宜行事的愚民心態,導致核廢料政策至今延宕不前,政府必須以舉國之力認真規劃「長期」且「嚴密」的核廢處理政策,才是因應高劑量跟萬年半衰期的真正解決方案。

芬蘭的核廢料最終處置場,是以試圖隔絕或減少、延遲輻射與生物圈接觸長達「十萬年」的...

用負責的態度與完整的資訊討論核廢解方

台灣的核廢處置停滯數十年,解決問題的第一步,絕不是迴避問題、淡化問題,或視問題的提出為一種「阻礙」,甚至把提出問題者貼上不理性、製造麻煩的標籤,而是確實檢視過去的各種困境、分析問題的成因。核廢處置不只在台灣遭遇挑戰,全球商業核電的歷史早在60年代就開始,為何至今國際上仍無高階核廢的最終處置場存在?

其一,是科學技術因素,由於核廢處置場須確保長達萬年以上的安全性,因此需要縝密的環境、地質、水文調查,以及物理、材料工程等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評估,牽涉的技術相當複雜。

其二,則是程序與社會正義因素。以過去30年來包括在美、英、德的經驗為例,都採取「DADA」(Decide, Announce, Defend, Abandon),也就是「決定、公布、辯護、放棄」的由上而下選址方式,沒有提早納入利害關係人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也因此在缺乏地方參與和資訊公開的情況下,因地方社區、社會大眾的疑慮和反對而挑戰重重。

而瑞典在經歷類似的挫敗經驗後,轉向相對由下而上,以各個利害關係人,包括核廢專責機構、官方監管單位、地方政府與各民間單位等等的共識凝聚,作為政策發展與推動的基礎。1999年德國新政府成立核廢貯存場選址程序委員會並訂立策略,同時將技術、安全與公共接受度(public acceptance)三點並列,也地質學納入政策決策的共同考量。

是以,我們應該從「香蕉、鋼彈與養樂多」的核廢料語言迷陣走出,並跳脫根本無法解決問題的「再處理」虛假選項,實質討論台灣如何處置核廢料,並思考:什麼樣的處置原則與選址程序,才能兼顧安全與社會正義,兼顧科學的嚴謹客觀,與公民參與的公開透明?

這是不論對核電立場為何,都是整個台灣社會都應該共同面對,一起討論與解決的議題。

2017年3月,蘭嶼達悟族人到凱道靜坐,盼政府重視核廢料問題。 圖/聯合報系資料...

公共政策 核能 能源轉型 特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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