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娉婷/政治凌駕專業的寶島日常:論彰化可愛動物教育園區衝突事件

聯合新聞網 動物當代思潮
彰化縣政府將在溪州鄉溪州公園旁設可愛動物教育園區,彰化縣議員江熊一楓、李俊諭率民...

先簡單地說說前因。近來在地方流浪動物管理發生了一件大事──彰化縣規劃了三年、去年(2016)11月底正式動工的「可愛動物教育園區」,在動工的第二天,隨即遭到該選區縣議員「關心」,隨後議員帶領當地鄉親抗議,工程一週之內被迫中止,至今半年仍未復工。縣議員以質疑程序不符為由,要求彰化縣動物防疫所(以下簡稱動防所)召開說明會,給當地鄉親「一個交代」。

然而,隨後動防所在12月召開的第一次公聽會,卻直接變成了民意代表及所謂「地方人士」帶領的洗臉大會,動防所人員被搶麥克風,沒有發言機會;另外,今年3月,由動保團體協助舉辦的第一次小型說明會雖然安然過關,但出席多為支持者,事實上對當地鄉親也並未起到說明作用。

上週六(5月20日),動防所於溪洲國小舉辦第二次說明會,這次反對方動員了200多人,圍堵說明會大門口,與約莫60人的支持方發生衝突,最後演變成單方面的暴力事件,造成支持方數人受傷送醫,這才受到媒體大量關注。不過只有與反對方言語衝突的支持方,卻也被扣上打人的大帽子,最後變成「互毆事件」呈現在社會大眾面前。

說明會最終當然沒開成,縣長魏明谷隨後在22日的議會質詢中表態,會考慮以民調方式來決定可愛動物教育園區是否繼續設置在溪州鄉。

彰化縣政府要在溪州鄉溪州公園旁設可愛動物園區遭地方反對。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政治惡鬥?選舉利益?動機不單純

做為一個跑「動物線」的記者,我得以從頭旁觀這起事件,當然,多數時間我是與動防所的工作人員接洽,但如今議事公開,質詢都有轉播可收看,縣議員的質疑都能清楚得知,對於整件事,除了政治惡鬥外,真的無其他結論可以下。

最開始,抗議的民進黨籍縣議員江熊一楓、李俊諭以「公園就是公園,不該設置流浪狗庇護所」的觀點反對園區興建在溪州鄉(溪州鄉內有全台平地最大的公園「溪州公園」,園區選址鄰近溪州公園),並告訴當地鄉親收容所會有空氣污染、水汙染、傳染病等問題,蓋了就不會有人想再去公園,會影響觀光發展。

顯然,議員對於現代社會已經發展出汙水處理技術不甚了解,也對動物數量控制及設備維護得當即能避免水、空氣及傳染病等問題一無知悉,遑論好的流浪動物收容所是防疫場所等事實在議員眼中宛如不存在般。不了解沒關係,人各有所長,民意代表的主要工作是為民喉舌、促進公眾利益,他們對公共政策的質疑,本來就多是在看過資料、請教過專家後代表發言。但是在這起事件(其實也適用所有反智事件)上,反對的議員始終堅守「收容所=汙染」的立場,不遺餘力的向鄉親散布謠言,近期還加入了國民黨籍的議長謝典霖,透過宣傳車在大街小巷快速散播謠言,製造社會惶恐與對立。(影片:點此

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的宣傳車,在說明會前不斷播送錯誤資訊,告訴鄉親「可愛動物園區...

彰收前前後後的努力,比不上民代一個便當

雖然彰化縣在流浪動物管理的「數據成果」上不是非常漂亮,但其實有幾點是非常值得鼓勵的:紀錄片《十二夜》向大眾揭開了收容所的真實狀況,就是在彰化縣員林收容所拍攝,就算是當時(相對)最好的收容所,都不敢做這種自揭短處的事,全台灣只有彰化縣願意出借場地;而結合動物行為教育、生命教育、改善收容動物福利的可愛動物教育園區,早在2013年就開始規劃、2014年議會審查通過預算,當時可還沒有零安樂政策,預算也是彰化縣政府全額撥款,而不是像部分縣市有農委會的補助款,地方都還無法拿出預算。

而園區在選定地點後,因為「欠缺利潤誘因」,沒有廠商願意承接,兩年內前前後後流標了12次,直到2016年才終於有廠商願意承包。其實,這個案子真的沒什麼賺頭,但廠商在看過《十二夜》後,也認為興建符合動物福利的園區非常必要,可說是連建商都在努力。預算都通過了、工程也發包了,如今若是喊停,除了動防所三年來的努力一切歸零外,彰化縣政府還要賠給廠商違約金。這樣的政治成本,誰來負責?終究還是全體彰化縣民買單。

2018年中華民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已經有候選人開始造勢。  圖/台灣防止虐待動...

明年是2018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們漸漸開始有所行動,當初掛著「公園就是公園」標語的工地外,如今還多了「田尾鄉長候選人 江熊一楓」的布條,我無法論斷園區附近的土地是否與這幾位反對議員的利益相關,或者有其政治上的考量,但透過打壓無法帶來經濟收入,而「住戶」又絕對不會抗議的動物收容所,風險相對低且收穫滿滿。甚至,許多老一輩的地方鄉親很捧場,覺得議員幫他們擋住了「欺負溪州人」的政策。

所以不論工作人員再怎麼解釋園區不是以收容為主要目的(新園區的確是有收容功能,但流浪動物還是會先被送到員林收容所,完成防疫及絕育措施才會到新園區進行行為訓練);也說明了汙水處理設備、隔音設備、綠化帶等規劃;或者是談論園區對於生命教育的長遠效益,但全都敵不過議員們「心意十足的一個便當」。 

說明會前,動防所曾經拜訪鄰近村里長及社區發展協會,聽過規劃後,他們也都能接受可愛動物園區設置在溪州鄉,但要求動防所需向鄉親仔細說明,沒想到說明會當日,因為民意代表施加的壓力,他們還是到場反對興建,而現場在民代團隊的鼓譟下,動防所連會場大門都無法靠近,甚至工作人員一到現場就被推擠、包圍辱罵,再次錯失向鄉親說明的機會。

神邏輯!又要你辦說明會、又要你為辦說明會道歉

作為資訊接收的強勢方,我常常在該不該責備「弱勢」的鄉親中掙扎,但在民意代表的操作下,鄉親的態度已經演變為拒絕聽說明,暴力衝突也讓外界對「溪州人」的不諒解達到最高,就算被動員而來的民眾根本不是溪州人,民意代表也能輕鬆脫身、絲毫不受影響,在鄉親的支持下繼續當他們的土皇帝。

兩天過後,本週一(5月22日)的議會定期會上,縣議員李俊諭甚至點名彰化縣教育處,要求教育處處長為「借場地給動物防疫所開說明會」道歉,不道歉就不繼續開會,在我看來,這種行為無異於告訴所有彰化縣的行政機關:只要你們以任何形式幫助到動防所繼續進行這個案子,就給我走著瞧。

合法租借場地給一場不具爭議性的活動為什麼要道歉?就算有人認為建案本身有爭議,但辦說明會有什麼問題?聽完說明,鄉親還是可以繼續持反對立場,反而是這些縣議員不想讓鄉親聽到說明的行為,令人有許多聯想。

散布謠言、擾亂政策,只是地方小事嗎?

有些人會認為這只是地方小事件,但就算不關心動物事,也不該放任民意代表因私利、私人喜好擾亂公共政策,我認為,農委會作為防疫、動物保護的中央主管機關,應該主動出面為傳染病一說闢謠,散布疫病謠言可不是地方小事。根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三條,散布有關動物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傳播不實之流行疫情消息者,可處以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無論是民代帶頭,或是民眾隨之起舞,皆有觸法之虞。

此外,彰化縣長魏明谷,若是真要以「民意調查」方式來決定園區去留,作為政策的主要推動者,也請善盡宣傳的職責,當行政機關的人因為政治暴力受困時,給予他們支持與協助;而國、民兩黨黨團,也應出面對此事件回應,流浪動物要管理,自己黨內有問題的民意代表也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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