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宗慧/從文學謀殺案到現實虐貓案(下):今日虐貓,明日虐人?
▍上篇:
從主謀變旁觀:倒錯者的卸責
〈黑貓〉離奇的結局曾引起諸多討論,例如認為主角「聰明反被聰明誤」,或主張他是因為良心不安,才會自揭罪行。
然而,與其說主角受不了良心苛責才有此不合常理之舉,不如說是他決意犯下「神也無法拯救的罪行」的狂妄,讓他不允許自己的「完美犯罪」不被識破——就如同「秘密」如果不說出來就無人知道這是個秘密,但一說出來也就不再是秘密的弔詭,完美犯罪也是如此,主角精心安排的藏屍地點假使不被發現,等於沒人知道他原本藏得多好。
這種「倒錯」,顯然不是主角所說的,出自於人類皆有的,明知道被禁止卻更想踰越的慾望,而是因為他始終活在自己的世界裡、不曾真正相信律法的存在,所以才會以犯行來「召喚律法的出現」。
如果用法國精神分析師拉岡(Jacques Lacan)的語彙來說,相較於官能症者(neurotic)的慾望確實和律法相生相滅、不能要的越是想要,倒錯者沒有真正感受到代表「父之名」的律法約束,不曾聽到「父說不」1。於是他不但為所欲為,而且並不認為自己需要為傷害動物與謀殺妻子負責,畢竟從他的觀點來看,那些行為也都是外力、他人害他如此的。
主角的卸責傾向,再次用精神分析的術語來說,就是倒錯者「去主體化」(desubjectified)的現象,他們往往會把自己變成是旁觀者、猶如匿名隱身在群眾之中,即使自己明明正是那個採取行動的人,就像主角要全人類為他的行為背書是一樣的道理。2
也因此,如果說〈黑貓〉這個故事在線索如此有限的情況下,能給今天的我們甚麼啟發,應該不在於主角本身是否確實是邊緣人、或曾受虐——畢竟若要確認虐待動物者的「病因」(etiology),非但學術討論上難有定論,在實際情境中必然也有個案與個案間的差別。
這則故事的啟示在於,如果施虐者已有去主體化、卸責的傾向,不能面對自己內心的黑暗、承擔自己的責任,那麼社會大眾更不宜加入共犯結構,不該在動物虐待事件發生時,以「貓還不是會玩弄老鼠蟑螂,為何人不能虐貓?」「每天雞鴨豬牛那麼多經濟動物被虐至死都無人聞問,為何要獨尊貓狗,一碰到貓狗受虐就大驚小怪?」這類反應來合理化虐待的行為、助長動物虐待事件被持續忽略。
證諸台灣社會,由於台灣動保目前確實是以關心同伴動物者居多,所以每當重大的虐貓虐狗案件發生時,通常會有相關的抗議示威行動出現,不管是要求嚴懲施虐者,或是呼籲設置動保警察等等,而這時,前述的質疑也往往會出現,與之抗衡。
這些質疑聲浪中固然確實也有來自為經濟動物抱不平者3,但更多的狀況是意在嘲弄他們所預設的「可愛動物主義者」。換句話說,質疑者未必真的關心任何其他動物,只是認定台灣是貓狗權高漲之地,所以若要求嚴懲虐貓者,必然是溺愛貓狗人士基於仇恨所提出的訴求。4
肉食和虐殺是同樣的殘酷嗎?
若要認真回應諸如將肉食與虐殺相比的質疑,我們確實不能否認,肉食既然涉及剝奪動物的生命,進行的過程中必然可能有各種「虐待」出現,而這也是何以國內的動保團體(如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近年來一直推動廢除母豬狹欄、取消豬隻活體拍賣等友善農業訴求的原因。
然而,如果我們總是把性質不同的「虐待」全部同質化,不但無助於改善任何受虐動物的處境,而且等於選擇對眼前正發生的虐待事件噤聲。這樣一來,虐貓虐狗事件本身的焦點被模糊了、為貓狗發聲的人也可能因此受到反挫,而經濟動物的福利,依然無人問津,受惠的只有施虐者——他本來就已經想卸責,認為人人都和他一樣傷害過動物,無權指控他,如今質疑的聲浪更猶如站在他這邊——從這種角度來看,在同伴動物虐待事件發生時,指出「經濟動物更慘」,顯然無助於動保的進步。
如果無視動物虐待與對人施暴之間確有關聯,只因受虐的對象是貓狗,就急著以「可愛動物主義者」、「貓狗保」為動保人士貼上標籤,訕笑抨擊一切抗議行動,將如同第一時間就參與了施虐者的「去主體化」;而不管是把殘暴的動物虐待事件類比人類的肉食行為,還是用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的論調來合理化,都會轉移事件焦點,也等於默認施虐者「卸責有理」。
回到〈黑貓〉的啟示,如果我們覺得,連續虐貓又殺妻的主角認為自己彰顯的是人皆有之的,為犯錯而犯錯的慾望,這說法完全是強詞奪理,那麼我們何以會認為,把吃肉的人和以兇殘方式虐待動物的人,類比為同一種人,是說得通的?
動物虐待或許真的無所不在,因為人類對動物的利用與依賴,早已太全面又太理所當然。但是對於不同性質、不同程度的虐待事件,我們並非全然束手無策。如果我們願意試著去分析不同的虐待所牽涉的暴力、背後的成因,以及自己可能介入或改變的方式,那麼各種虐待的程度,都有降低的可能。
舉例來說,假使我們覺得貓也會「虐待」老鼠或昆蟲,那麼在無法要求不具道德能力的貓不這麼做的時候,我們自己是否能做點甚麼?例如是否我們可以不使用黏鼠板甚或更殘酷的方式來滅鼠?又或者我們自己能否做到不無故傷害昆蟲?
再以肉食為例,假使我們覺得肉食確實讓很多經濟動物受苦,那麼比起認定吃肉的自己既已涉及虐待動物,就沒有資格在動物議題上發言,是否支持友善農業、甚或從少肉開始往素食靠近,會是更積極有效地減少動物虐待的方式?
其實,我們不需要因為自己無法在生活中全面地不傷害動物,就放棄了為動物福利做點甚麼的可能性,重要的是,不要因為自己在防止動物受虐上可能「為德不卒」,就過度防備地把不同的虐待事件同質化,因為如此才真的可能淪為助長動物虐待的共犯。
每一個虐待行為,都有可能釀成大惡
嚴格說起來,〈黑貓〉中主角的犯行雖然相當暴力,但愛倫坡卻沒有以極血腥的方式來描述,也沒有太多細節的呈現——甚至他對貓的撒嬌樣態,還刻畫得比較詳細。那麼為何這則故事依然讓人感覺恐怖?或許,恐怖之處,在於我們從頭到尾都看不到主角對自身黑暗的任何認知,在於他不斷替自己的行為找藉口,對動物、對人痛下毒手還說成身不由己。當然,人心難免都有陰暗面,但不肯去面對這陰暗、不願找出問題所在,就剩下被黑暗吞噬的命運了,一如故事的主角。
只是,黑貓何辜?妻子何辜?百年前的愛倫坡已說完了他的恐怖故事,但當代讀者的驚惶恐怕還未了——在生活中每一個虐待動物的惡行,都有可能釀成更大的惡,如何不讓無辜者隨之葬送在黑暗中,是見證者們艱難的倫理責任,有待許許多多人,先從不輕賤動物生命、不視動物虐待為小惡開始,點燃那可能驅走黑暗的火種。
- 本文部分文字曾刊登於《英語島》。
- 文:黃宗慧,台灣大學外文系教授,曾任《台大文史哲學報》英文編輯、《中外文學》總編輯,編有《台灣動物小說選》(二魚文化出版),合編有《放牠的手在你心上》(本事文化出版);書評、文化觀察及動物保護議題之專欄散見報章雜誌。學術專長領域為精神分析與動物研究,個人研究興趣則為家中七貓與二龜的日常生活點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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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岡關於父之名的論述利用了法文裡Nom du Père與Non du Père同音的巧合,因為精神分析所謂的父親功能(paternal function)、父的律法,就是建立在父親說不——對孩童的亂倫慾望的禁忌之上。
- 拉岡是在評論佛洛伊德知名的篇章"A Child is Being Beaten"時,提及倒錯者無法承擔自身責任、有去主體化的傾向。佛洛伊德觀察到,有些小孩會幻想別的小孩(通常都是與自己有競爭關係的兄弟姊妹)被父母親打的情節,這不一定需要目睹現實中的體罰,而可能是為了滿足自己無意識的慾望,諸如「父親正在打我恨的那個小孩,因為他怕我不知道他其實比較愛我」;但是幻想中的場景後來會變得較不明確,變成是一個或多個小孩被某個代表權威的人物打,而自己的角色也會從競爭者、驅動打人幻想的主事者退位,只承認,「我也許只是在旁邊看」。這種變化的過程就是一種去主體化,自己的主體變得不明確,甚至變成只是一雙眼睛,如此一來,也就無須承擔作為主體的責任。拉岡於是表示,去主體化是倒錯的精神結構特色之一。
- 光是以費爾斯特在"Aggression against Dogs, Cats, and People"一文來說,其中對動物虐待的「溯源」,就已同時包括了曾經受到雙親暴虐對待,以及父親在孩童成長過程缺席、沒有形象穩定的父親足以引領孩童控制攻擊慾或適當紓解攻擊慾等種種可能狀況。
- 例如國外的素食網站,就曾以一張豬牛雞與貓狗「對立」的漫畫,凸顯經濟動物的乏人關心:畫面中經濟動物們與貓狗同桌而坐,狗說,「如果我們被惡待,那些人得去坐牢」,而牛聽了則說,「真讓我忌妒!」。雖然可以了解漫畫背後為經濟動物抱不平的慨歎,但就運動的策略來說,挑起對立未必是理想的方式,也未必能讓部分只關心貓狗的人就此「幡然醒悟」,為經濟動物做些甚麼。
- 台灣2012年發生的調查局人員虐貓案來說,由於手段殘酷,動保團體遂以「今日虐貓,明日虐人」為標題製作了海報,同時,為了讓更多人注意此起事件,以便號召萬人至立法院前集結要求嚴懲虐貓者,海報中還出現了以下的字樣:「根據統計,美國的強暴案、性謀殺案、性騷擾案、虐童案,有30%以上的罪犯有虐待動物前科。」然而這張海報立刻出現了「惡搞版」:有部落客以「今天吃牛,明天吃人」為海報標題,同樣意在將肉食與虐殺相比,以凸顯抗議的動保人士邏輯不一致地只關心同伴動物,只會危言聳聽。當然,抗議人士要求的嚴懲是否有效?究責又該從何「究」起?動物虐待者需要接受的是心理治療還是刑罰?分析起來都是千絲萬縷,也都需要深入的討論,而不是抗議者說了算,但戲謔的態度往往容易挑起對立,對解決這些問題更難產生實質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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