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中國影響政治?通過代理人法,才能避免親共金主在台橫行

聯合新聞網 林雨蒼
圖為吳敦義(左)及廖萬隆。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2022年2月21日,有媒體指出,國民黨前中常委、有台灣鎢鋼大王之稱的廖萬隆,是民眾黨重要金主。由於廖萬隆在中國經商,且政商關係良好,他的身分背景引發外界質疑。

據傳廖萬隆身價破五百億元,是第一批到中國投資的台商,曾面見鄧小平,並且從習近平擔任福建省長期間就已經熟識,是習近平最早認識並一路維持交情的好友之一。廖萬隆目前在中國經商,為春保森拉天時鎢鋼集團創辦人及總裁,同時也是天津時代廣場信誠實業公司董事長、春鑫地產投資開發公司董事長、薆悅精品飯店集團總裁。

廖萬隆曾擔任國民黨多屆中央委員及中常委,在立場偏統的孫文學校總校長張亞中競選國民黨主席時,他承諾可替張亞中籌款,而近期又遭媒體披露為民眾黨的重要金主。不過,像這樣在中國政商良好的商人在台灣成為政治人物的金主,絕對是台灣的一大警訊。因為,這樣的商人很有可能成為中國統戰的重要節點,接受中國政府的指令,以影響政治人物的意向。

無獨有偶,柯文哲近期爆出曾宴請中國企業高層,其中不乏中國官媒之企業高層,而居中牽線的是工總秘書長蔡練生。據《新頭殼》報導,在「戒急用忍」時代,蔡練生曾擔任投資審議委員會執行秘書六年,為台商赴中把關,但卻獨排眾議主張「開放」;在2020年8月,他還在海峽交流基金會發表〈以擴大兩岸交流為基礎促成台灣佈局亞太及全球—馬政府兩岸政策成果三週年評析〉一文,鼓吹中資應來台投資,可以促成台灣企業參與中國市場,並對兩岸的良性發展有重大意義,「創造兩岸和平紅利」。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政治獻金影響深遠:以中國與澳洲為例

台灣是民主國家,為了競選,民主國家的政治人物會收受政治獻金。這些政治獻金除了來自市井小民之外,也會來自許多商人。商人的捐款額通常比市井小民高很多,這使商人有機會可以影響政治人物的決策,進而影響政策與法律。

但是,在獨裁國家,高層的領導階層因為掌握了政策與法律的決策權,又沒有選舉制度可以制衡他們,商人反而要巴結這些領導階層,才能好好做生意;如果領導階層給予商業上的特許,這些商人還可以大賺一筆。

因此,這些商人就很可能必須聽從這些領導階層給予的指令,才能維持他們的商業利益。這樣一來一往,就使得專制國家的高層意志可以透過穿梭期間的商人影響民主國家的政治人物,進而再影響民主國家的政策制定。

舉例來說,2021年,遠東集團在上海、江蘇等地的投資事業遭中國開罰,當時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即暗示是由於該集團在台灣捐款給民進黨,不允許支持「台獨」者在中國賺錢,《人民日報》海外版還刊出〈吃飯還砸鍋,絕對不行〉的評論。

遠東集團的董事長徐旭東立刻投書《聯合報》稱自己「反對台獨」,國台辦則回應會歡迎投資發展,親中媒體則在事件中大肆炒作,稱「讓台商成了夾心餅乾的始作俑者,卻是蔡政府」,譴責台灣政府,還把美國對港的制裁混為一談,炒作反美論述,國民黨政治人物也跟進炒作,把責任錯置在台灣政府頭上。僅僅透過中國境內的開罰,中國就成功壓迫遠東集團做出政治表態,然後再透過政治圈與媒體圈的親中人士炒作話題,影響台灣的政局。

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澳洲也曾經發生過類似的事情。當時澳洲工黨議員鄧森(Sam Dastyari)因為接受與中共關係密切的富商黃向墨所提供的40萬美金政治獻金,反而替中國在南海的行為開脫,引發澳洲社會的爭議。在此之前,中國已經滲透澳洲多年,甚至還有中國富商在澳洲捐贈180萬澳元成立智庫,希望在澳洲增加中國的影響力。澳洲因而通過境外勢力影響力透明化法案,把中國的影響力透明化。

這樣的境外勢力透明化法案有幾個層次。首先,法案規範若有收受來自境外勢力(不限於中國)之指示、委託或資助者,應該向政府進行登記,並在舉辦活動或投放廣告等行為時自主揭露其接受指示的狀況。同時,主管機關若認為有人可能收受境外勢力之指示、委託或資助時,可以要求其前來說明並提供資料,若在這個過程中不前往說明或提供假資料,都可以課予罰則。

澳洲跟台灣一樣都是民主國家,我們不能因為政治立場不同而禁絕相關言論的露出或是相關活動。如果因此而禁絕活動,代表政府有權審查政治立場,這是對言論自由的侵害,也是麥卡錫主義的濫觴。但,公開透明也是民主國家的武器,正如要求政治廣告要揭露出資者身分一樣,我們可以透過法律,要求這些收受外國金錢、或是接受外國政府指示的商人必須揭露他們的身分,讓大眾可以自己決定要怎麼看待他的言論跟作為。

圖左為澳洲前工黨參議員Sam Dastyari;右為比利時演員Jean-Clau...

中國以合法掩護非法:應建立防範機制

不過,登記不代表就是讓外國勢力的干預合法。因為,中國擅長以合法的身分掩護非法的滲透,透過商人投資、邀請學者前往演講等等方式,登記本身可以讓政府更有能力去調查背後的非法行為,若發現當事人以隱蔽或欺騙的方式促進外國利益,政府就可以打擊他。就好比報稅本身不會犯罪,但是虛報或逃漏稅就會觸犯法律。

而境外勢力透明化法案也確實會影響中共在各國滲透的步伐。在澳洲立法的時候,中國就透過許多代理組織在澳洲進行抗議,聲稱這樣的法案是歧視華人。撰寫《無聲的入侵》(Silent Invasion: China’s Influence in Australia)一書揭露中國在澳洲統戰行為的Clive Hamilton,還遭到中國駐澳使館發言人痛批是「充斥著造謠和種族主義偏執」的反華分子。但在法律通過生效之後,效果就逐漸出現

澳洲前聯邦貿易部長羅伯(Andrew Robb)辭去了擁有澳洲達爾文港99年租約的中國嵐橋集團(Landbridge Group)諮詢工作,華為澳洲董事、前維多利亞州州長布倫比(John Brumby)也宣布辭職。黃向墨原持有的澳洲永久居留權,也遭到撤銷並拒絕入籍。反過來說,在澳洲的美國研究機關,比如美國研究中心(USSC),以及珀斯美國亞洲中心(Perth USAsia Centre),因為受美國國務院委託在澳洲執行「印太戰略展望」研究案,就誠實揭露並登記為代理人。

誠然,有人認為境外勢力透明化法可能會造成寒蟬效應,但是境外勢力代理人法僅是要求對方前來說明並誠實揭露,並沒有禁絕這樣的言論露出,而且其所針對的境外勢力包含其他國家的組織,並非僅有中國。這樣透明化的狀況更能夠幫助公民社會了解這些言論背後所代表的利益所在,反而可以促進公民社會開誠布公地討論。

多次向澳洲政黨捐款的中國富商黃向墨原持有的澳洲永久居留權,也遭到撤銷並拒絕入籍。...

廖萬隆對國民黨或民眾黨提供資金,背後是否涉及中共的指揮,或給他在中國市場上的商業特許?而蔡練生擔任工總秘書長,卻頻頻鼓吹台灣應與中國市場結合「創造和平紅利」,是否受到中國指揮或金錢資助?這些問題我們都不得而知,因為我們目前沒有一個法律可以要求廖萬隆、蔡練生揭露。

雖然《反滲透法》第3條有提到,禁止接受境外敵對勢力委託或資助以捐贈政治獻金,可是在沒有收到情資的狀況下,執法單位很難主動展開刑事調查。但若是有境外勢力透明化相關法律,執法單位就能合法要求廖萬隆、蔡練生等人說明或提供資料,而且他們必須誠實說明。若他真的收受中共的好處,透過政治獻金來推進中國的統戰,執法單位就能依《反滲透法》對他做出懲罰。也就是說,境外勢力代理人法可以發揮前期預警的「雷達」效果,提前讓違法行為在登記的過程曝光。

未來,像這樣的紅頂商人有可能到處出沒,他們不只會提供國民黨或民眾黨政治獻金,也可能會提供給民進黨的政治人物,試圖影響台灣政治人物的判斷。他們可能可以得到自己在中國當地的特許或經商機會,葬送的卻是台灣的民主未來。

雖然相關法規的利弊與爭議仍須深入討論,但如果沒有境外勢力影響力透明化法案,我們就無從揭露這樣的行為,執法單位更難對這樣的行為展開調查,甚至打擊背後的統戰勢力。而中國就能藉此暗中影響台灣的政治環境。

圖為2015年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洪秀柱(左三)參加工商建研會舉辦的「企業串連力挺洪...

林雨蒼

自由軟體工作者、公民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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