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那些曾「列冊追蹤」的文化資產,後來怎麼了?
說起文化資產的「列冊追蹤」常讓人摸不著頭緒。所謂的「列冊追蹤」,在文資法中並沒有明確定義,不過引述台中文化局長王志誠的說法則是,列冊追蹤指「有文資價值,但還未有文資身分」。這樣說法頗為傳神,有點類似台灣現狀,有國土人民主權,可是尚未經由國際認證,無法獲得國家地位的承認那樣。
「列冊追蹤」起源是文化資產普查,「列冊追蹤」原始的目的仍然是「指定」或「登錄」為文化資產。過去文化資產的「列冊追蹤」通常是文化主管機關委託專家學者調查,因為尚未進入正式文化資產審議,或是沒有立即危險性,需要與所有權人溝通協調,所以才「列冊追蹤」;這一類「列冊追蹤」,我稱為「官方列冊追蹤」。
列冊追蹤演進小史
依據目前所知資料,台北市在陳水扁擔任市長期間(甚至更早),就已經實施文化資產調查,而且將「列冊追蹤」資訊公開,當時文化資產的最高單位是內政部,也就是文化部跟文建會都還沒有誕生的年代。在2000年版的文資法之前,文資法並沒有註明公民可以提報文資,所以這種官方委託學者的調查成為國家保存文化資產「唯一」的依據,指定文化資產是沒有讓公民有參予的機會。換句話說,文化資產的保存就是官方角度的保存。
「列冊追蹤」如果已經進入了文資會議審議,大多就沒有「列冊追蹤」問題,因為「列冊追蹤」主要是尚未審議的個案正在等待審議,若審議結束,文化資產身分也就確認,或是因不具價值不指定,或因為資料證據不足,不敢貿然判斷而繼續列冊。不過我國文資審議當中,官方委員比例偏高,審議結果常讓民眾無法心服也是不爭的事實。
2000年版後的文資法,民間也可以主動提報文化資產,並經法定程序審查指定之,也就是任何人提報之後就立刻進入審議。我個人認為文資提報增加,是受到1994年社區營造在台推行有關,因為社區營造必須調查區域內的「人」、「文」、「地」、「產」、「景」。在開放公民提報後,可以直接進入審議,文資提報就自然多元,也增多了。
可是2005年之後,文化資產提報受到限縮,該版本文資法雖然公民可以提報私有文資,但是改為依法定程序審查後,「列冊追蹤」。也就是面對私有文化財若主管機關不同意送進大會審查,只能「列冊追蹤」,而且長期打入冷宮失蹤或等死,作者姑且稱這類文資為:「私有財列冊文資」。
2016年鄭麗君部長上任後,對於「私有財列冊文資」做了一項改革,當民眾提報文化資產後,主管機關應於列冊審查後,六個月內辦理文資審議,可是因為沒有罰則,開發導向的地方文化局當然敢公然抗命,例如清代陳悅記家族的陳文瀾等古墓群,北市文化局就拒絕依文資法14條來審議古蹟與歷史建築。
另外鄭部長上任後文資法實施細則也重新修改並公告,表示:「列冊追蹤屬公有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者,應公布於主管機關網站」,此法公告半年,台北市政府依舊沒做。
作者觀察無論是公有或是私有的「列冊追蹤」文化資產,許多下場都非常悽慘,就列舉幾個敘述如下。
列冊追蹤,後來怎麼了?
「列冊追蹤」被拆的案例之一是「國民黨中央黨部大樓」(中山南路11號),這棟建築是原日治時代赤十字會辦公室,建於1901年,國民政府遷台後接收成為「國民黨中央黨部」。這棟建物在1994年以風水欠佳等理由,被建議拆除,引起藝文界強烈抗議,強烈要求指定古蹟,後來暗夜被偷拆,改建為國民黨黨部大樓,而一度拒發建照的陳水扁市長事後妥協。2006年國民黨黨部大樓轉手給長榮集團,成為今日之張榮發基金會大樓。
台北的善導寺也是列冊被拆的悲傷案例。這棟建築是畠山喜三郎設計,1937年落成,是鋼筋混凝土仿木造建築,國民政府接收後交由李子寬接管,1998年台北市政府民政局有意指定古蹟,3月25日現勘後,4月28日預訂召開古蹟審查大會前,廟方火速拆除,原址新建10層樓高的新「大雄寶殿」。
青島西路5號高玉樹宅亦是「列冊追蹤」被拆。高玉樹宅的前身是日治時期台北州廳高等官務宿舍,這棟建築在2005年9月之前,高玉樹及他的家屬都還在使用,可是2010年台北市政府以沒有通過文資審議,隨時有倒塌之虞,及「台北好好看」等理由辦理拆除。可是明眼人一看也知道只有閒置5年的日式宿舍,之前還是前市長官邸,怎麼可能短短時間就要倒塌?而拆除官舍的郝市府,當時本來想蓋「台北音樂廳」的計謀也沒得逞,如今是一片停車場。
靜修女中(寧夏路59號)、舊馬偕醫院急診室(中山北路二段92號)、北投空軍大樓(公館路209巷)、中央氣象局(公園路64號)也是「列冊追蹤」後死亡,作者能力有限,尚未查詢到原因,只是若看到了老照片,會驚嘆台北也曾經如此美麗,街景歷史如此豐厚多樣性,可惜都拆光了。
近年來還有幾個荒謬案件,那就是清雲閣跟北門彰銀,兩個都是「列冊追蹤」的十多年名單,2014年清雲閣被建商拆除,前文化局長劉維公在媒體前表現「震怒」樣貌,還將其「暫定古蹟」,不過改朝換代後目前工地已經動工了,高樓準備建起,看來建商已經取得建照。可憐的北門彰銀,都更程序進行了快10年,文化局竟然不知道自己有「列冊追蹤」,雖然經民間一度搶救,多數文資委員會勘也認為具有價值,但是最後仍然跟都更妥協了,在文資大會上不給予文資身分。
而國父紀念館、台北故宮博物院分別是名建築師王大閎跟黃寶瑜作品,兩者都是公共財,可是也是「列冊追蹤」後不進大會審議,而提報當時的背景環境是國父紀念館附近有大巨蛋案,台北故宮博物院旁也有所謂的大故宮開發案,這兩個列冊追蹤案目前都超過文資法14條規範,列冊追蹤後半年內必須審議的規定。反正又沒罰則,地方文化機關就繼續怠惰也不會怎麼樣。
至於台北市列冊死亡、失蹤名單有多少,作者也不知道,因為列冊名單每年都因為文資提報而有所改變,但是消失的速度可推算。舉例來說,台北市周柏雅議員在2014年質詢北市文化局時文資列冊名單是1734件,但是不到一年,吳思瑤質詢時,只剩下1114件,在法定文資沒有明顯增加下,我們可以推測光是那一年,台北市就有620件「列冊」名單不知去向。
2017年7月新版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15條規定,列冊追蹤屬公有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者,應公布於主管機關網站,而主管機關更應訂定列冊追蹤計畫,並定期訪視。不過直到今日,台北市政府依然沒有將列冊追蹤名單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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