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曉丹/恐同?厭女?讀《從噁心到同理》與《這是愛女,也是厭女》
在社會中打滾,我們勢必難逃一個經驗,總是有人逾越專業界線,以指導性的語氣,界定什麼是對、什麼是錯,讓我們湧現被教導、被指責的感受。
面對這些突襲,我們經常這樣告誡自己,對方這麼專業、這麼友善,我們應該坦然接受,甚至感激對方。直到有一天,這樣的模糊感受,才有可能顯出輪廓,對方看似理性、合宜的言語,遲早會洩露出隱藏在內心的厭惡,甚至噁心的感受。
「我就是覺得同性戀很噁心」、「我就是討厭母豬」、「我就是覺得女性比較不行」,這些都是人的感受,而說這些話的人訴求著,既然是感受,就不該受限制,應該被尊重。這些人彷彿在說:尊重別人的感受,就叫做自由民主,自由民主你懂吧,不懂意味著不夠文明。
噁心與厭惡,是學習來的
《從噁心到同理》一書重新看待「噁心」這種情緒。首先要翻轉的是,噁心並非自然產生,也非天生如此;相反的,人們會覺得噁心,往往來自於一種區分「正常」、「不正常」的主流規範,以及基於此主流規範的偏誤認知——同性戀就是不正常——是這樣的偏誤認知,讓人產生同志使人噁心的感受。
同樣的,許多人厭惡女人「不理性」、「無法合作」。《這是愛女,也是厭女》告訴我們,厭女這種情緒的背後,潛藏著區分「好女人」、「壞女人」的主流規範,其中預設了聖女與妓女的二級向度,女人被評價為非此即彼。於是,人們就在「我是為妳好」、「只愛一種家」的保護之名下,掀起任意評價女人的道德聖戰——女人就是不該如此——是這樣的偏誤認知,讓人產生對女人的厭惡。
同性戀噁心,以及厭惡女人的情緒,絕非僅僅是個人的情緒,而是社會特定道德標準下的集體感受,且源自於一個區分「正常」、「不正常」或者「好女人」、「壞女人」的規範結構。
換句話說,噁心、厭惡的情緒,並非只是稍縱即逝的個人心理活動,而是人與人之間一座無形的阻隔之牆。這座牆,你可以說它是保護,但它更像是一種禁錮,是一種透過社會主流規範與認知框架,所展演的道德二分評價系統。
受制於道德二分系統
問題在於,噁心、厭惡的感受,會表現在日常生活的人我互動,透過言論、行動,直接對我們品頭論足。如果已經形成欠缺論據的指控,那我們還要尊重嗎?尊重的限度在哪裡?尤其這些人甚至會更進一步、義正詞嚴嚷嚷著:因為你的存在讓我痛苦,所以你有義務接受我的評價。
於是,生活中自然出現了這種「真實真理」:「同性戀就是離經叛道」、「女兒本來就不應該跟媽媽頂嘴叛逆」、「女人不像女人,應該不會被性侵害吧」。
有一天,我們會發現,我們以為自己在陳述事實,其實只是受制於道德二分系統的指揮,說出了一個道德二分系統所期待的人我關係。《這是愛女,也是厭女》這本書在第6、7、13章都提到了《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這本書。當房思琪告訴自己「愛」上老師的時候,像是在述說一件事實,卻又更像是一種回應厭女道德二分系統的主體行動。
「愛」上老師的事實就是在追求一個成為「好女孩」的自我。房思琪彷彿在說,事情不是你們想像的那樣,事情應該就是大家都認為正常不過的男歡女愛,而這些都是房思琪對厭女二元道德系統所說的話。
為什麼我們一邊在主張性別平等的同時,另一邊只要遇到社會文化回到日常家庭生活時,所有的人都自動歸位,重新返回坐在刻板印象下的「性別分工、性別角色」的位置,彷彿性別平等只需喊出口號,平等就會實現。或者也可說是,行動主體無法把性別平等的思潮與價值,在日常生活進行生活實踐與落實,只要一遇到障礙與窘境,就自動放棄價值,形成主張、價值與行動三個層面不一致的落差。
——姜貞吟,《這是愛女,也是厭女》
當我們在認知事實時,通常將厭女情緒結構,設定為說話對象;而我們說故事時,往往將敘事指向逃避或抵抗道德二分,以免自我遭到懲戒。試想,如果我們是兢兢業業的同志,卻受制於這個摸不到卻也扳不倒的城牆;如果我們想像自己是自由人,面對排山倒海、固若金湯的「應該」,可以怎麼回應它?
我們的選擇很少,最最簡單的,就是犧牲自我的完整性,這使得自我主張、價值與行動之間形成不一致。於是,自我不一致,竟成為賴以生存的必要條件。
厭女情緒造成的制度不公
個人的即政治的,這是女性主義的基本信念。過去所追求的,集中於挑戰制度與資源分配的不平等;今日所面對的,則是要直視厭女道德與情緒結構的不公平。
人們的情緒可能是真實的,也可以找到合理的主流認知框架來源,這些都需要我們停下來,體會它,然後思考:厭女情緒是否已然決定了我們如何認定事實、是否已然侷限了我們的性別互動、是否已然滲透到家庭與工作的制度設計?而這些,是否很有可能就是不公平的?
《從噁心到同理》將過去因為覺得同性戀噁心,而設立的禁止同性婚姻、懲罰同性戀性交的法律,稱之「噁心政治」。
的確有些極受尊敬、甚具影響力的人,卻擁護以噁心感作為立法準則的作法。
——納斯邦,《從噁心到同理》
至於「同理政治」,《從噁心到同理》是這樣說的:
要做到真正的尊重,必須能夠想像,並且對其他人的人生在感情上有所參與,這是必要的。唯有這種能力是達到尊重的關鍵——要把別人看作終極目的,而不只是工具或手段。因此,同理的政治既包括尊重,也包括想像力,而想像力是尊重之中絕不可少的要素。
——納斯邦,《從噁心到同理》
《這是愛女,也是厭女》所倡導的「多元協商」類似於「同理政治」,目標在於讓弱勢團體、邊緣群體被看見,懷著尊重與想像,讚揚她們以有限的資源突破關係中的主體困境,肯認她們在二元對立的敘事結構間,講出具脈絡的主體故事。
如果噁心跟厭惡的情緒是學習而來的,那我們也可以透過學習,直視這些不正義、排除他人的情緒,因而得以鬆動道德二分的情緒結構,促成互動與制度的改變。
個體比集體重要
如果不想被道德二分系統宰制,如果想要多一點自由,在個體面對情緒結構時有個關鍵因素,那就是,在個體與集體之間,個體永遠比集體重要。集體所煉造出來的故事,往往就是套用既有的道德二分法,而無法充分反映個體的真實,《這是愛女,也是厭女》提到:
生活在厭女網絡的人,經常欠缺適當的語彙、理論以描繪自身經驗,於是,社會各界難以辨識權勢性侵、無法理解慰安婦的多元主體、欠缺反思社會汙名惡女的傷害,許多人被困在愛厭交織的控制與保護之中,欠缺能動性的資源與行動指引。此時,受困於厭女網絡的人,很容易會產生自我困惑,甚至折損,以致於無法做出突圍的思考與行動。
——姜貞吟,《這是愛女,也是厭女》
當個體試圖抵抗情緒結構時,經常因為集體形象凌駕個體,個體被吞沒於集體之中,而只能在集體中感受到自我。例如,個體有時會為了追求集體連結,在情緒下抓取道德二分法,在創造集體感的同時,也產生了扭曲的事實想像,從而複製了道德輾壓的人我關係。
政治並不必然意味著要透過集體才有可能,集體還是要有一個又一個獨立自主的個體,才得以鬆動既有的評價系統,且避免複製既有的壓迫關係。
閱讀這兩本書之後,還需要牽引出下一步的動力。同性婚姻合法、同性性行為除罪化,只是一個開端,只是看穿這世界拉攏與懲戒女人的兩手策略,絶對不足以造成改變。在拆穿情緒結構之後,我們還需要促發更多主體以其自身利益,持續挑釁、越界、敢於奇異與誇張,才有可能真正撼動主流規範的偏誤認知。
這兩本書提醒我們,必須對「情緒、感受」有更加警慎的覺察。當我們有能力看穿情緒結構認知偏誤的拉攏與懲戒,並且拉開我們與這世界敘事模組的距離,我們才有可能看見這世界複雜的面貌,也看見自己在語言的世界如何被擺放,又如何可以在其中自我協商。
至少,當下一次突襲來臨之前,我們要有心理準備,千萬不要在驚嚇中不知所措。我們要直視這些懷疑、貶低、挫傷、厭惡、噁心感受,理解恐同與厭女的情緒結構。
(原文授權轉載自「Openbook閱讀誌」,原標題為「覺察恐同與厭女的情緒結構:讀《從噁心到同理》與《這是愛女,也是厭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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