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高潮救了我的命?擇偶不只受「基因」影響,也受「迷因」影響
性愛、性愛、性愛、性愛、性愛、性愛、性愛、性愛。
你「性奮」了嗎?這章的開頭是否讓你更想看下去?或許不會。我想你已經築起許多道防禦對付性愛迷因。不過,如果你想賣雜誌、電視節目或是書,有個顯著的策略就是把「性」放在顯著的位置。我們當地火車站的架上擺放了63種雜誌,其中13本的封面都出現了「性」這個字。這還沒算入情慾圖片或是「裸體情侶全都露」、「想跟飢餓的猛男一起睡嗎?」、「性高潮救了我」諸如此類的標題。
觸動迷因「按鈕」
根據美國作者布羅迪(1996)的研究,跟性愛、食物和權力有關的迷因,都觸壓到威力無窮的迷因「按鈕」,因為這些主題在我們演化史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觸動按鈕的迷因,就是成功的迷因。
還有另一個闡明的方式:基因演化創造出對於性、食物和權力特別關注的大腦,以及我們所選擇、反應這些基因所關注的迷因。除了使用「迷因」一詞,這背後的邏輯是社會生物學者或演化心理學所假定的:我們所擁有的觀念、所傳遞的故事,以及所發展出的文物和技術,最終服務的對象都是基因。根據社會生物學,文化應能反應基因的關注,畢竟文化最終是為了基因。
然而在我們社會中,依舊有許多明顯的異常。出生率現已劇烈衰退,許多夫妻都覺得兩個孩子恰恰好,有些人打定主意完全不要小孩,寧可把人生挹注在自己的生涯或其他職業上。有的人領養了血緣上跟自己毫無瓜葛的孩子,並且悉心扶養長大,視如己出。廣告、影片、電視和書籍,都一再鼓舞我們在一生當中可享有許多性伴侶,且不需懷孕生子,青少年則要隨身攜帶保險套。
避孕,不只跟有效的家庭計畫有關,也跟享受性愉悅及傳播性愛迷因有關。就性愛而言,我們展現出的行為不會極大化我們的基因遺產。我們不再為了讓基因以最大數量延續到下一代而從事性行為,我們也不是為了懷孕、生寶寶,而購買這些雜誌。我們對於性行為、性歡愉及性的行銷,已大幅脫離其生殖功能。
這種與生殖功能的斷裂有兩種主要說明方式。第一種是社會生物學上的答案:現代性行為仍受基因驅使,而我們在生育上的控制(從基因角度來看)是個錯誤。我們之所以能夠運用生育控制,是因為基因無法預期我們會如何運用我們的智力。
第二種是迷因的答案:現代性行為是迷因所驅動的,即使我們的基本本能和慾望仍舊是由基因所決定。而這些慾望會反過來影響哪些迷因會成功,而這些迷因現在正主導著我們的行為方式。
擇偶不僅受「基因」影響,也受「迷因」影響
迷因理論與純粹社會生物學對性愛的解釋,有兩個主要差異。首先,迷因已經存在了至少250萬年。迷因與基因共同演化並且影響性行為和擇偶。其次,迷因現在已經擺脫了束縛。而在上個世紀,性愛迷因已經影響了我們的生活,而且跟基因幾乎沒有牽連,甚至毫無瓜葛。
讓我們從擇偶開始。這兩個理論的主要差異就在於此。根據社會生物學,我們選擇配偶,以及我們感到有吸引力的人,最終都要回歸到基因優勢的問題。在現代生活中,事情也許十分複雜,但基本上我們應該會選擇那些在過去演化的歷史環境中,有助於增加基因傳遞的配偶。
根據我這個版本的迷因理論,擇偶不僅受到基因優勢所影響,也受到迷因優勢的影響。我的關鍵假設之一是,只要迷因來自於我們遙遠的過去,天擇就會開始偏好選擇與迷因的最佳模仿者或最佳使用者或最佳傳遞者成為配偶的人。
這是我的部分論點,迷因驅動基因製造出更大容量的腦以及語言,但迷因也自然導致某些與擇偶有關的結果。但迷因競爭起始於我們遙遠的過去,因此迷因選擇的方向必定影響了擇偶。人們必定會選擇與最佳的迷因傳遞者成為配偶,但何者構成最佳的迷因傳遞者,有賴於迷因在當時扮演的角色。迷因就是在這個意義下開始掌控一切。
讓我們思考某些例子。在早期狩獵—採集社會中,特別擅長模仿的男性必定能複製出最先進的狩獵技巧或是石製工具的技術,因此能獲得生物學上的優勢。與這個男性成為配偶的女性,更有可能產下具備這種模仿能力、因而具備同樣優勢的孩子。因此,女性要怎麼選擇正確的男性?我認為她會尋找某些表徵。不僅是擁有好工具的男性,因為這種狀況有可能會改變,而是大致上而言本身就是好的模仿者的男性。這是關鍵。
在迷因的世界,成為好的模仿者的表徵會隨著迷因的改變而改變。選擇能製造並使用舊石器工具的男性的基因,有可能曾經具備優勢,然而當越來越多迷因出現並傳遞開來,這就不再是優勢。反之,選擇具備一般模仿能力、甚至創新能力的男性的基因,結果會更好。在狩獵—採集的社會這樣的表徵可能包括製造最佳工具、唱出最好聽的歌、身著最具特色的服飾或身體彩繪,或是顯示出具有魔力或醫治能力。迷因演化採取的方向必定影響了基因。
我們仍會選擇「最佳模仿者」為配偶
如果這個論證是正確的,我們會期待迷因驅力的遺澤,對於我們今日擇偶具有顯著作用。那就是,我們仍會選擇最佳模仿者為配偶(就某種程度而言,是我們過去環境中迷因的最佳模仿者)。在現代城市中,服裝時尚也許仍舊是一個表徵,但其他還包括對音樂的偏好、宗教和政治觀點,以及學歷。不過,更重要的會是傳遞迷因的一般能力,成為時尚引領者以及最佳追隨者。
這意味著,想要的配偶應該是那些能讓他們傳播最多迷因的人,像是作家、藝術家、記者、廣播主持人、電影明星以及音樂家。毫無疑問,這些職業很容易讓你遇到自己送上門的愛慕者,你幾乎可以跟任何想要的人性交。吉米.罕醉克斯(Jimi Hendrix)顯然在27歲過世之前,就在四個國家擁有好幾個孩子。H. G. 威爾斯(H.G. Wells)雖然醜得有名,聲音又粗啞難聽,卻是一夜能色誘好幾名女性的能手。卓別林又矮又不好看,卻擁有無數風流韻事,一如巴爾札克、魯本斯、畢卡索以及達文西。
生物學家傑弗瑞.米勒(Geoffrey Miller)認為,藝術能力和創造力是性擇,用來展演,以吸引女性(Miller 1998; Mestel 1995),但是他並未解釋為何性擇會揀選這些特徵。迷因理論提供了一個理由,那就是創造力及藝術表現乃是複製、使用和傳播迷因的方式,因此是好的模仿者的表徵。我的預測是,如果這些事理能夠梳理清楚,那麼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女性選擇的會是好的迷因傳播者,而非有錢男性。
要注意的是,我是以女性配偶選擇的角度來提出這論點。這具有某種意義,因為一如先前所討論的,女性對配偶的選擇必須比男性更為挑剔,而且,一般而言,性擇是由女性的選擇所驅動,一如孔雀尾巴及其他艷麗羽毛的例子。然而,這種不平衡對於此處我要達成的論證並非必要,而我們可能會發現,男性也會想找好的女性模仿者為配偶。
此外,在今日科技先進的社會,女性傳播迷因的能力跟男性一樣強。因此,我們或許會期待,當女性對於傳播迷因的控制持續增強,性行為和配偶選擇會出現更多改變。
迷因—基因的共同演化
我們應該與最佳模仿者成為配偶的建議,是迷因—基因共同演化以及迷因驅力理論的中心,因此這也是測試的明顯標準。這種預期其實十分直接:人們應該根據複製、使用和傳播迷因的能力來選擇配偶。實驗或許是為了維持基因因子常數而設計,並在測量所感知的吸引力時操縱迷因因子。
更巧妙的是,我們可能會探索相互的作用。我會希望,倘若一個又醜又窮的男性是個絕佳的迷因傳播者,仍舊被視為具有吸引力。只是,一個人能擺脫多少醜陋?即便在今日迷因充斥的社會,女性依舊很少選擇比她們還矮的男性。顯然,迷因能夠推翻基因考量的幅度有個限度,而這可是絕佳的研究領域。
迷因現在傳遞的範圍遠勝於以往,而這對於我們生活中的一切都帶來強而有力的影響,包括性。迷因理論與社會生物學的第二項差異在於,迷因是如何解釋現代社會中的性。
※ 本文摘自《迷因:基因和迷因共謀的人類心智和文化演化史》第10章「性高潮救了我的命」。
《迷因:基因和迷因共謀的人類心智和文化演化史》作者:蘇珊.布拉克莫(Susan Blackmore)譯者:宋宜真出版社:八旗文化出版日期: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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