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能政府與管制思維下,戶外活動安全教育的再思考
河床上紮營、穿拖鞋登百岳、颱風天登山、觀浪、瘋狗浪捲走釣客……,近來非常多與戶外活動安全相關的意外事故或執意妄為的冒險事件,這些都屬於安全教育的範疇。有些人導向開放山林政策的錯誤;山林開放後,上半年山難增加近六成,空勤出勤量是歷年三倍,意外事件的確大量增加。
其實,人大多數的決策過程是自動的,每天做出成千上萬個決定,其中多數並不自覺。然而,只要有1%是冒險的決策,每天就會有多次身處險境,更遑論戶外活動。
長久以來,我們在學習過程中被灌輸山與海是可怕的,突然開放的同時,配套措施缺乏,長期的認知不足、自信過度,會有這麼多驚險事件實不意外。戶外活動本來就該推動,面山面海更是該做,開放山林的方向也無問題。深入探究,在萬能政府和長期管制思維之下,我們根本就缺乏風險管理的教育。
什麼是風險?
風險是衡量事件、活動或危害對某個人或群體產生負面衝擊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換句話說,風險是計算事件發生的可能性,並了解事件後果有多可怕。
大多數人對風險有基本了解,各種不同活動究竟有什麼風險或許大家都能想像,也能列舉各種「冒險行為」(risky behavior)。但是,哪些是高風險,哪些是低風險,人們總有不同見解來設定自己的風險基準,未必有共識。
亦即,個人基於某種特定情況或一系列過程的風險評估,會基於個人的風險意識、風險感知,進行風險判斷與承擔。風險意識是掃描風險存在與否的習慣;風險感知是辨識風險的能力;風險判斷與承擔是則因應衝擊的能量與選擇。
風險意識
為什麼會受災?絕大部份必然來自於風險意識不足。正常狀態下,人們預見負面後果一般會選擇避免,並設法採取預防措施自我保護,甚至在權衡威脅與嚴重性後決定是否冒險。
但是,有些人到各個環境都「不會意識到」需要了解環境與周邊狀況,缺乏掃描風險的習慣,這種人的可預期危機通常很高。此狀況經常來自某些慣性長期制約下,導致對風險無感的社會引導過程、個人的偏好或宿命論者。
風險感知
風險感知涉及個人收集、選擇和解釋有關事件、活動、技術或危害等具有不確定性資訊的過程。知識、經驗、價值、態度和感覺都會影響人們看待風險的嚴重性、想法與和判斷。只是,風險感知很難具象的以圖像呈現被「認知」到的「風險」。
一般而言,人在熟悉或自認為無害的情況下,會傾向認定「絕對」安全,這也是為什麼身處認為「安全」的環境,會比身處認為「危險」的環境中更容易發生傷害性的事件——習慣性或經常性的行為,因為有保護措施或在同樣情況下從未發生過任何事故,人偏向相信自己安全。
在這種情況下,「人」當下的身心狀態是決定風險高低的關鍵。不可見的威脅也經常是民眾對風險缺乏認知的原因。這種「不可見」,有些是空間上的無法觸及,有些是個人經驗無法想像,有些則是個人認知有其侷限。不可見的威脅是「風險社會」的風險特徵之一。
因此,保護自己的動機不僅需要足夠的風險感知能力,還需要有預防措施的工具和技能。例如,以河溪的戶外活動而言,視覺線索的掌握對於河溪環境(如:水位、周邊枝葉、雜草方向等)在風險評估中非常重要,辨識和閱讀此類線索的能力建立需要時間,卻是很多人缺乏的技能。但是,對風險了解較少且缺乏自我保護能力的人,又傾向冒險或忽略風險,造成更多意外事件。
風險判斷與承擔
面對風險,人們會考慮價值觀和利益關係。價值觀和利益關係又受到單位(政府、學校、家庭等)制定的社群規範所影響。換言之,這些單位的作為影響了群體的風險判斷。風險判斷與承擔再受到內外不同的影響。例如:外部訊息不確定性和複雜性的程度、直觀行為;內部則涵蓋個人信仰、感興趣程度、價值觀和世界觀。
影響風險承擔能力的因素是個人對狀況的了解程度。通常,對情況了解較少的人不太願意承擔風險,對知識與不確定性有較多掌握的人會傾向較高的風險承擔。
例如經常來往同一河床地區的人認為自己對這個區域夠了解,已經掌握足夠的環境資訊並自認有「適當」的風險感知,更有可能冒險。這樣的人對情況有個人控制感並會自我化解焦慮,很輕易的就會選擇不安全的行為。
風險決策:「信任」與「責任」
不管是政府、群體或個人,每個決策都必須判斷不利後果,因應風險,這其中牽涉到民眾和政府之間的關係。兩者各自有自己的風險管理過程,但是這兩者的風險管理過程是不斷互動的賽局。而賽局的關鍵在於「信任」與「責任」。
在因應發生可能性較低的不利後果時,人們會依據對訊息提供單位的信任程度來評估訊息。對政府而言,信任在因應陌生、罕見和複雜環境危害時具有重要的意義,民眾的信任會有效降低遇到新事件的不確定性和複雜性,即便一塊簡單的告示牌,也是政府透過「信任」對於盡「責任」進而降低自我風險的想像之一。
換言之,若是民眾選擇信任告示牌文字而不願冒險,政府就已盡了「責任」,也降低了因後續事故被責備的「風險」。對個人而言,個人的信念和價值觀進一步影響「信任」。在某些情況下,對政府的信任反而是反作用,因為人們通常依賴機制或組織的安全規範,全然相信政府會有很多措施避免事故發生,認為體制上的措施會有效保護他們免受危害。
因為依賴且信任體制建構的安全感,減弱了人們採取預防措施的意願,甚至延遲或阻止民眾採取措施,或是讓民眾有了不需要多做準備的藉口和錯覺。
所以,當民眾相信放水一定會有公告、危險地方一定會有柵欄,這種「信任」的選擇制約了對風險與責任的思考,反而製造更多危機。政府不可能在各個地方立滿告示與柵欄,更應該積極思考責任分擔的意義。
再者,「立法從嚴、執法從寬」也是在削弱風險感知,影響風險決策。當人們不相信高風險行為會受到制裁、不安全行為受到懲罰的可能性很低時,他們通常更傾向冒險,這樣的狀況會讓「尋求刺激的人」(thrill-seekers)願意承受更高的風險。
若再加上同儕壓力推波助瀾,通常會驅使人們選擇冒險而放棄個人可能更好判斷力下的選擇。也就是,當群體一起活動時,個人會不斷嘗試維護同儕關係,取悅、順應同儕心理或是展現個人形象,會取代對安全的想像,使他們容易更願意選擇高風險行為。在各種場所中,如果其他經驗豐富的人選擇較不安全的方式或作為,新進者即便認為這些作法很危險,但是遵守集體行動的意念驅使,也會共同參與高風險行為。
樂觀偏見(optimism bias)是風險研究中經常引用的概念,也是影響風險決策的重要因素。樂觀偏見是人傾向認為自己不太可能發生可預期的負面事件,或是自我說服即便發生,傷害不會太大,也自認為具備足夠能力可以避免傷害。
在活動安全相關案例中均可看到,高風險群體通常:
- 低估事件嚴重性和個人因應的脆弱度;
- 高估自身因應能力與防護措施的有效性。
多次從事高風險行為而沒有負面結果,也會降低與該行為相關的風險感知。反覆執行高風險行動而沒有不良後果的人,最終會對這種風險越來越不敏感,甚至失去風險意識。如果未能意識到負面後果,冒險行為會導致更危險行為的惡性循環,帶動可預期危機的增加。
結論
人類是天生的冒險家,會自由選擇願意承擔的風險。期待完全沒有風險或完全避免風險,既沒有意義也不可能,因此應該學習因應風險。
安全系統和訓練必須內化成生活態度,才能融入個人經驗、動機和感覺,有效影響決策過程。知道認知偏見會影響決策,如何深思熟慮確保做出更有意義的決定,必須回到風險感知、風險意識與風險判斷與承擔的選擇。
如果感知到的風險不高,個人傾向選擇忽視、容忍、接受。因此,僅從邏輯常規角度出發的傳統安全規範、做法和程序一定無效。風險管理要掌握時間與空間的動態變化趨勢,更重要的是了解真實情境下人的心理與行為,掌握人如何即時感知、轉譯及因應風險。
是以,建立尋求公共安全的秩序需要從培養風險意識開始,建立風險感知並提供工具,增強對實際風險的認識,導入責任分擔的觀念,才會有適當的風險判斷與承擔。
透過社會和文化學習,人們判斷風險的心理和機制會內部化,並透過各種外部資訊傳遞、同儕影響和其他溝通過程持續調節(強化、調整、擴大或減弱)。當團隊或組織具有強烈安全文化時,人的順從傾向會產生正向結果,這就是風險管理教育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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