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舒服」的政治(上):性騷擾框架外,還能如何理解性別互動衝突?

聯合新聞網 V太太
伴隨台灣社會性別意識的提升、對於各種性別暴力問題愈發重視,更企圖在法律層面上做出...

數年前,時任法務部長的羅瑩雪因為連續數起事件處理不當,引發許多爭議。當時某位男網紅在個人臉書上發文,以玩笑口吻詢問男網友:「高中班上是不是都有這種恰北北的女生,你們敢去玩這種人的(內衣)肩帶嗎?」沒想到,這篇企圖勾起男孩們「青春回憶」的調侃文,卻也令許許多多的女網友回想起學生時代因為身體與性而產生的不愉快。這篇發文於是引發許多反彈,頓時在社群網站上掀起一場「拉肩帶之亂」,有人辯稱這只是一個無傷大雅的玩笑,也有人主張男網紅的發文已經構成「性騷擾」。

「拉肩帶之亂」開展了許多不同面向的討論,從許多女性分享自身經歷,到闡述女孩/女人的身體如何在被箝制的同時,又經常不自願地成為他人評論、調侃、戲謔與消費的客體。另一方面,某些論者則擔憂這種太過強調當事人感受的「受害敘事」會單一化——如拉肩帶——這類人際互動的意義,把女性視為弱勢的受害者,更把性變作一種原罪。

某種程度上,這起事件可以說在社群網路上開啟了一個新的時代,相關論述也不斷有機會在不同的事件中被援引、討論與檢視。伴隨台灣社會性別意識的提升、對於各種性別暴力問題愈發重視,更企圖在法律層面上做出各種規範與保障,性騷擾逐漸成為一個經常被提及並為人所知(與所用)的概念。與此同時,像「拉肩帶」這類的事件開始讓人們留意到網路空間裡的性別互動、這類互動的疆界,以及它們可能在哪樣的情況下造成不適甚至傷害,例如「網路性騷擾」便是引人關注、引發許多討論的熱門議題之一。

更進一步地,在人們意識到數位空間就如同現實生活一樣,可能涉及與觸發各種人際衝突之餘,人們也開始更常以網路作為一種發聲、討論甚至倡議的空間。許多性別議題透過網路得到重視、論述得以發酵,但社群網站所打造的溝通環境也影響了議題發展的方式,比方說,在「同溫層」中某些議題可能被無限放大,並局限於特定的討論框架。

許多性別議題透過網路得到重視、論述得以發酵,但社群網站所打造的溝通環境也影響了議...

如果「性騷擾」不是性騷擾?

性騷擾可能是最鮮明且困難的一個例子。比起性侵等其他性別暴力,性騷擾的定義與涵蓋範圍一直較為模糊與浮動。儘管在相關法律出現後,若要符合司法定義上的「性騷擾」,特定要件必須成立,但在人們日常的語言使用中,性騷擾一詞的出現頻率卻高出許多,並且高度因人而異,往往囊括了各種多樣的行為與互動樣態。

其中一個原因是,由於過去對性別暴力的討論多半聚焦於行為人的動機,而缺少受害者的表述和經驗,因此後來在性別暴力的相關倡議中,都積極地強調應該要納入受害者的主觀感受。這原是為了要強調受害當事人的話語權與主體性,指出即使行為人不見得有傷害的意圖,傷害也可能產生。

然而,強調受害人主觀認定的論述卻導致了一個意外的結果,那便是各種造成「不舒服」的性別互動情境如今都有可能被納入性騷擾的範疇之中,除了當事人主觀認定以外的其他客觀條件被視為次要。且由於每個人對於人際互動的邊界、接受度和詮釋方式都不盡相同,進而導致性騷擾的內涵廣泛亦浮動。

這造成的另一個反面影響是,當人們欠缺對性騷擾論述的理解,此種浮動的現象就可能引起誤會,認為性騷擾的判定勢必是個「一言堂」的過程,甚至女性可能被指控以性騷擾為名來「攻擊」或「報復」男性。例如「人帥真好,人醜性騷擾」這類流傳於網路上的迷思便是由此而生。除此之外,語言使用和法律間的誤差也導致,當某些性騷擾申訴或指控沒有受到法律或制度上的懲處時,反倒成為某些人的工具,來坐實女性都「大驚小怪」或甚至「誣告」的迷思。

指出這種「浮動」與其可能帶來的風險之餘,本文的目的並不是要去否認主張自身受到性騷擾的當事人——其中許多是女性——的感受。事實上,這些不舒服、不自在,甚至痛苦確實無比真實,而且困擾著許多女性,更可能為女性的公共生活帶來各種負面影響。然而,本文想要提出的思考是:這些「不舒服」是不是都必須要被納入同一個框架——如性騷擾——下理解、討論與回應?這些性別互動上的衝突與不適如何產生,甚至,它們產生的背景都是「合理」而不容挑戰的嗎?更進一步來說,這些衝突有可能完全被清除,它們又應該被清除嗎?

本文想要提出的思考是:這些「不舒服」是不是都必須要被納入同一個框架——如性騷擾—...

性別互動中的衝突如何產生

不論在現實生活還是數位空間,我們的人際互動中都飽含衝突的風險:我們可能遭遇到他人的言語冒犯,可能不習慣、不理解他人的行事作風,或無法接受他人對身體疆界的認定和態度。這些衝突可能與性和性別有關,也可能涉及文化、歷史背景,及各種主觀和客觀的因素。比方說,有些人喜歡在聊天時和談話對象有肢體接觸,但對身體疆界較為敏感的人可能就會因此感到不自在。

性別有可能是促成甚至合理化這些衝突的原因之一,反過來也會影響個人如何理解、詮釋這些衝突,進而決定這些衝突應該要被賦予什麼樣的情感反應。

父權社會裡,女性被視為性、情感等陰性勞動的付出者,而男性則為取用者,被賦予資格去理所當然地主張、取用,甚至搶奪來自女性的這類勞動。同時,身處付出者角色的女性則受制於各種行為規範,必須展現某些特質並滿足特定的任務。

另一方面,在父權社會中,某些領域被視為專屬於男性所有的特權與好處,當女性想要涉入這些領域時,就會受到反撲和攻擊,例如,在公領域發言就是一個長期以來排除女性的陽剛領域。

因此,當投身於政治的女性表現失當時,迎接她們的不只是針對事實的批評,還有以其身體和性為基礎的調侃與嘲弄;當女性勇於在社群網站對公共議題發表意見、成為「公知」,或是作為「網紅」在社群媒體上盡情展現自己時,她們可能因為太過於「張揚」而招致各種打壓或排擠。

與此同時,對女性的身體與性進行評價與消費,往往是男性社群確認彼此陽剛身分與氣質的方式之一,也是男性確保自己屬於這類陽剛社群、並在其中晉升的貨幣。於是,父權社會的資格感告訴男性,當他們在街上遇到穿著性感的女性時,可以任意地對她們吹口哨、叫囂,表達自己的慾望;同樣地,若他們在網路上看到發自拍照的女性,也可以任意評價、開黃色笑話,甚至是直接奉上自己的性器官照片。

當投身於政治的女性表現失當時,迎接她們的不只是針對事實的批評,還有以其身體和性為...

性別互動衝突的不平等

上述所舉的各種例子告訴了我們幾件事。第一,所謂「性別互動的衝突」往往不是平等的過程;相反地,這類的衝突與不適經常是由其中一種性別(男)不合比例地加諸於另一性別(女)之上。換句話說,不同性別者在這些社交情境中,其實承擔著不平等的衝突情境,而女性往往成為這些衝突中的受害者,並且需要為了回應、處理這些衝突而付出更多成本。

其次,我們也應該留意,在這些衝突情境裡,其實肇因非常多樣。有些源自於男性對自身資格的認定與濫用,有些則基於男性對於傳統陽剛特權的捍衛,但也有某些情境是,男性不見得抱持著主動的「意圖」,卻仍舊自動地加入、順從了這套陽剛規範,採用了同樣的行為模式。這可能是因為他們企圖維持自己在男性社群中的位置,也可能是因為他們從未學習過其他的性別互動文本。比方說,在某些網路不良互動情境中(如當男方以過度頻繁或親密的訊息「轟炸」女方時),某些人會主張,這只是因為男方「不懂得社交與人際相處規則」。

但即使在這樣的情境裡,這仍舊和男性被父權社會賜予的資格有關,這是因為,儘管這種「不懂」可能確實為真,卻不是每個人都能獲得這種不懂的餘裕。男性在這類社交上的失誤或不熟練,經常會被原諒,因為「男孩本來就比較不擅於情感互動」。但相對地,女性則從小就被期待要覺察、體諒、安慰他人的情緒,我們被教導要理解他人、避免尷尬的情境發生,更不能讓他人在社交互動中感到不自在。於是,在女性被交付這些情感勞動任務的同時,男性則獲得了一種「天真」的資格。

因此,一個重要的訊息是:在性別衝突、不當性舉止(sexual misconduct)、甚至是性騷擾的情境中,其實行為人的個人意圖不見得重要——因為這些不良的性互動其實產生於不良的性別結構和互動文本,進而成為一種理所當然、顯而易見。換句話說,一位男性很有可能完全沒有「騷擾」女性的企圖,或甚至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可能已經越界,卻還是對女方造成了「被騷擾」的結果與感受。

於是在這類情境中,單純地去辯護男性的「無心」,或進而去指責女性「大驚小怪」,其實都無助於理解並回應此問題,因為我們必須看見,這樣的衝突與其所造成的傷害,是在怎樣的歷史背景與社會脈絡中形成的,亦即——女性在日常生活與公領域中,長期不斷地承受這類源自於男性資格的入侵,更被要求去體諒、接受這些不適與傷痕。

最後,這些性別衝突對女性造成的影響,遠遠不只造成個人感受上的不適,而是會彼此集結,最終打造了一個對女性帶有敵意的日常生活和公共領域。當女性不平等地承受著這些衝突壓力,參與公共生活對女性帶來的負擔也不合比例地高,進而便可能促使女性不得不或主動地選擇「撤出」這些互動情境,影響她們的生活品質與參與機會。

比方說,如果女性每次在網路上活動時,都必須要遭遇來自男性的調侃、戲弄、不友善的評論甚至騷擾,久而久之上網就會成為一件累人的事,而女性可能因此選擇退出數位空間。然而,在這個社群網路已經成為我們重要的社會參與與社交管道的時代,這樣的選擇所代表的意義不只是女性「不上網」而已,而是被迫剝奪了和男性平等的參與機會。

▍下篇:

「不舒服」的政治(下):如何讓女性不再扮演絕對弱勢的角色?

單純地去辯護男性的「無心」,或進而去指責女性「大驚小怪」,其實都無助於理解並回應...

V太太

台北出身長大,如今在德國煮飯持家,同時翻譯並偶爾寫字。女性主義者,關心...

女性主義 性別平權 V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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