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客/今天不談法律:看完《漢娜鄂蘭:思想的行動》之後
看這部片時也許反問自己:無論在職場或日常生活,身處在群體之中的你可曾認真思考,聽從他人命令後所做的一切是否都合理?除了在網路另一端扮演鍵盤俠、發發牢騷,又是否有勇氣去嘗試推翻自認為不合理的命令或規範?
每當有機會幫公務員上課時,法客總在課堂上這樣提問,也同樣在課後不斷反問自己。只可惜,依舊沒有找出令自己滿意的答案。
瞭解事實,不等於原諒
這是一部關於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1906-1975,下簡稱漢娜)的紀錄片。內容主要透過她與友人書信往來內容,穿插電視受訪畫面及不同學者的正反評論,加上納粹時期部分紀錄畫面共同剪輯而成。
坦白說,內容有些艱澀,也顯得跳躍而欠缺連貫性,但大致仍依循漢娜從求學階段(至於她與教授談戀愛部分,則隱約帶過)到流亡海外的時序來進行。其中當然少不了奧圖.阿道夫.艾希曼(Otto Adolf Eichmann,下稱艾希曼)在以色列受審(詳後述)的橋段。若非對漢娜已有初步認識,只怕看倌們容易覺得枯燥。假如想瞭解更為生動活潑的漢娜,法客另外推薦一部《漢娜鄂蘭:真理無懼》,應該比較容易上手。
前幾年,台灣突然掀起一陣「漢娜鄂蘭」討論潮,然而總不免與「平庸之惡」(The banality of evil)劃上等號,這詞彙彷彿是一枚烙印,既痛苦又清晰地成為她政治(哲學)思想的標記,難以抹滅。
這項連結不能說是錯誤,但過度聚焦於「平庸之惡」的爭議,容易讓人忽略她對極權主義的思考脈絡與其他政治哲學觀點。這也招致反對者批評漢娜僅是片面觀察艾希曼的「個人特質」,卻選擇忽略他實際從事的各項惡行(犯罪),更有嚴厲批判漢娜根本對納粹歷史認知不清,甚至指責她不當地合理化艾希曼犯下的殘暴罪刑。
但誠如漢娜說過:「瞭解事實,不等於原諒!」看穿邪惡的本質以及艾希曼在納粹罪刑裡扮演的角色,並不等同於原諒艾希曼的所作所為。
因此,這篇文與其說是觀影心得,不如當成一篇導讀更為恰當。
漢娜鄂蘭是誰?
先說說漢娜鄂蘭這個人。根據維基百科記載,她是「美籍猶太裔政治學家,原籍德國,以其關於極權主義的研究著稱西方思想界」「被廣泛認為是二十世紀最重要的哲學家之一,惟她本人始終拒絕這一標籤,理由是『哲學關心的是單個的人』,而她的著作集中關注『生長繁衍於大地之上的人類,而非個人』,因此應該被視為政治學家」。
出生為一名德籍猶太人,漢娜於1933年德國納粹開始戕害猶太人時被迫流亡海外,輾轉在歐洲不同國家短暫居留,並於1937年遭剝奪德國公民身份,之後1941年經葡萄牙逃往美國,直到1950年成為美國公民。
透過這樣的背景描述,不難理解漢娜身處在二次大戰前後德國納粹與猶太民族的嚴重衝突之中,這點也直接影響她的思維。但特別之處在於,她並未讓自己盲目陷入對納粹的譴責或仇恨,反倒選擇用「思考」來反省其他人的「不思考」。
在法客看來,漢娜更像是納粹主義「顯微鏡」,而非「放大鏡」,因為她不單是放大檢視納粹主義造成的惡害,更試圖思考背後的本質為何。也正因為如此「與眾不同」,導致她身為猶太人,卻引起猶太群體的嫌惡。
平庸之惡:平凡人何以能夠犯下滔天大罪?
這又是怎麼一回事?還得從「The banality of evil」的起源談起。
坊間針對這詞彙有著不同形式的翻譯,諸如「邪惡的平庸」「平庸的邪惡」「平凡之惡」等等,其中法客認為「平庸之惡」似乎較能客觀表達漢娜提出這項論述的本意,即用來描述個人服膺在群體意志之下的盲從狀態。
艾希曼曾是德國納粹黨衛軍少校,二戰時期雖未實際親手殺害猶太人,卻負責組織及執行所謂「猶太人問題最終解決方案」(Endlösung der Judenfrage),內容涉及奴役、虐待並屠殺數百萬名猶太人與其他少數族群。他在二戰結束後輾轉逃往阿根廷定居,事後遭到以色列情報單位逮捕(這段過程曾翻拍為2016年德國電影《大審判家 The People vs. Fritz Bauer》),並以違反人道等多項罪名起訴,於1961年4月11日在耶路撒冷受審(又稱為「耶路撒冷審判」)。
庭訊過程雖有多名受害者到庭作證,但多數無法直接證明艾希曼參與犯罪的具體過程,艾希曼面對各項指控也多以「一切都是奉命行事」來回應。最終艾希曼仍遭判處死刑確定,並於1962年5月31日處以絞刑。
二戰結束後,國際輿論紛紛撻伐德國納粹屠殺猶太人的各項不人道暴行,當知道艾希曼即將在耶路撒冷受審,漢娜便向《紐約客》雜誌毛遂自薦以記者身份進行實地報導。同樣身為「被害人」,漢娜提到「此次前去聽審,我覺得是對我的過去該盡的義務」,甚至是對自我一種「遲來的治療」。
然而當實際觀察艾希曼在法庭上的言行表現,漢娜發現這名「納粹劊子手」只能唯唯諾諾地以「一切都是奉命行事」回應全部指控,甚至當她讀著庭審紀錄時卻忍不住大笑。於是開始思索:不同於眾人想像中的「怪物」形象,眼前這麼一位貌似平凡、甚至稱不上陰險的人,何以能夠犯下如此滔天大罪?
漢娜的結論是:「艾希曼並非出於仇恨猶太人或因本性惡劣而屠殺成千成萬的猶太人,他只是像普通官僚一樣盡自己職責,不經思考地每天盲從上級交代下來的例行公文一樣」「艾希曼不是惡魔、只是小丑」,進而在1963年出版《平凡的邪惡: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Eichmann in Jerusalem: A Report on the Banality of Evil)一書,指出:
像艾希曼這樣的人並非心理變態或虐待狂,他正如你我一般平庸,這才是真正可怕之處。從我們的立法機制或是道德倫理層面來看,這樣的平庸比所有暴行的集合更加可怕。
漢娜在書中甚至提到二次大戰時期,德國境內許多猶太領袖選擇幫助納粹份子驅逐猶太人,同樣對猶太人本身扮演毀滅同族的角色,這無疑是整個黑暗歷史中最黑暗的部分(本片也提及這點)。換言之,漢娜認為「平庸之惡」不僅存在於納粹份子,也同樣存在於猶太人。
想當然爾,這項論點勢必引來許多反擊,尤其是猶太民族群體。但漢娜卻無所畏懼,選擇以「艾希曼的耶路薩冷審判」作為實證案例,嘗試說明當社會上大多數人不加思考、集體瘋狂的結果,最終將把整個社會推向極致的犯罪。
關於這點,只要願意細心觀察,不難發現即便身處在這個看似自由、民主的社會,你我應該能體認當身為一個公民卻全然放棄思考,甚至放棄參與攸關公益的政策討論或監督政府施政,最終只會共同造就另一種「平庸之惡」。二戰時期的納粹惡行只是其中一例,不過是程度不同罷了。
只知盲從,才是人類最大的邪惡
每當想到這些,法客總會想起電影《V怪客》(V For Vendetta)裡的一段話:
「我跟你們很多人一樣,欣賞規律生活的舒適,熟悉面孔所帶來的安全感以及日復一日的平靜,我跟任何一個人都一樣享受。儘管沉默代替了言語,言語卻總能保持它的力量,它可以告訴那些願意傾聽真相的人們。然而真相是,這個國家有些事情,不正常得可怕,對嗎?殘暴不公歧視和鎮壓,在這塊土地上,你們曾經有過反對的自由,有過思考和言論的自由,你們現在擁有的是,脅迫你們就範的審查制度和監視系統,這是怎麼發生的?這要怪誰?當然有些人要背負比其他人更大的責任,他們會為此付出代價的,不過話說回來,你們如果要找罪人的話,照照鏡子就行。」
「人民不應該害怕他們的政府,政府應該害怕它的人民!」法客始終相信,檢視一個國家民主程度高低的標準,從來不是它制訂出多麼完善的選舉制度,而是人民究竟具有多少思辨能力,以及勇於向執政者表達意見的權利。
歷史總是複雜的,我們或許無從查證漢娜對納粹歷史的認知是否完整無誤,但她勇於思考並提出自我觀點,著實值得敬佩。同樣的,面對糾葛難解的民族主義與國際政治議題,你我可以不必全然認同漢娜的觀點,但該記得她曾不斷提醒我們:
人類最大的邪惡,在於無法思考、只知盲從。
(原文授權轉載自「Giloo紀實影音」。)
- 文:法客,下班後,不想再被人稱呼法官,偏偏有些話不吐不快,也立志當個部落客,因此簡稱「法客」。另外,私底下聽到許多人知道我的職業後,好像也這麼稱呼,只不過是用英文。
- 更多Giloo紀實影音:Web|FB|IG
|延伸閱讀|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