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座棒球場會更好嗎?談新竹棒球場事件與運動場館背後的魑魅魍魎
嶄新的新竹市立棒球場於2022年7月22日啟用,開幕系列戰便是味全龍迎戰富邦悍將。兩天賽事,合計吸引19,528位球迷進場,足以見得新竹市立棒球場整建後的「蜜月效應」。然而,甫整建完成的新竹棒球場卻遭發現場地問題頻傳,因而受到社會關注與批評,因此,原於24日安排的第三場賽事,在球員工會呼籲下,中華職棒、新竹市政府與味全龍球團達成共識決議延後包含8月的三場主場賽事,全力投入球場養護及相關工程缺失檢討工作。
幾日下來,新竹市立棒球場不意外成了最熱門的流量密碼,政治人物與媒體聯手以「安全」、「瑕疵」、「危險」、「不專業」為關鍵字,鋪天蓋地地侵擾你我的日常生活。新竹市立棒球場彷彿不再是「立意良善」的政策,儼然是「十惡不赦」。
當抓戰犯聲浪四起,乍看新竹市政府首當其衝,前市長林智堅及其市府同仁也只能乖乖站好挨打,負起選擇最有利標、球場設計及施工品質不佳、以及營運督導不週等政治責任,政治及口水砲火集中的偏頗程度,令人不禁想問:「事情原委,真如他們所說的如此簡單嗎?」
複雜且專業的運動場館興建
運動場館興建可大略分成先期評估、規劃設計、營建施作,正式營運四階段,每個階段涉及跨部門業務及跨領域專業。舉例而言,新竹市政府公布的《新竹市立棒球場可行性評估報告書與先期規劃報告書》應該是教育處體健科委託工程顧問公司撰寫,這部分屬都市計畫、工程顧問範疇,評估土地使用方式、強度、營運模式是否符合基地所屬之土地使用分區、並回應發展新竹市的願景。
進入到規劃設計階段後,再跨建築、土木、結構等專業領域,並按新竹市都市設計相關法規,需將相關書圖送至新竹市都發處,並召開都設委員會進行審理,若有需要則送環保局進行環評;營建施作,則牽涉都發處建管科審理圖說,發放建築執照,並不定期稽查施工現場有無按圖施工。竣工後則由建管處負責審查並發放使用執照,而進入到工程處驗收階段,而後才接著營運階段。
常理言,運動場館不是說蓋就蓋的成沙堡,生產機制絕對是受專業人士層層把關。不過,倘若決定在地方興建運動場館的是中央政府,那就另當別論。讀者熟知的台北大巨蛋便是在90年代,時任行政院長的郝柏村去文台北市政府,要求時任黃大洲市長評估興建巨蛋的可行性。
同時,中央與地方各自動員立法院及市議會支持該政策構想,編列預算,才有後續曲折離奇的審議與政策執行過程。換言之,若要理解運動場館興建,尚得釐清案子牽涉的行動者,如:地方/中央政府、市議會、以及營造、設計、營運單位等利害關係人各方論述後,才有助於我們討論一運動場館興建的過程。
誰的經費、誰來執行、誰要監督?
從計畫緣起與經費來源來看,新竹市立棒球場新建工程是由新竹市政府向主持「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營造休閒運動環境計畫」的教育部體育署申請,教育部並依《教育部體育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興(整)建運動設施作業要點》組成審查小組,通過預算撥款補助地方政府,連同使用新竹市公共停車場作業基金自籌款項合計約十二億工程費用,在中正棒球場原址興建。新竹市立棒球場工期自2019年9月取得建照,同年10月動工算起,經過約三十個月左右便竣工。
尷尬的是,基於《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規定,教育部體育署若未能消化完年度前瞻基礎建設分派的預算,隔年將依規定,該筆預算額度將被「應予適度減縮。」形成體育署一方面亟需地方政府多多提案補助,提升前瞻基礎建設執行績效;另一方面,卻又面臨無權監督核定案子的窘境。
再者,礙於教育部體育署非審理地方運動場館之「設計」、「監造」、「開發影響評估」等專業審查的主管機關,絕大業務仍屬地方政府專業審查單位進行審理,教育部體育署僅作為備查單位,並無實質權力直接進行前述三項業務審理。若有工程爭議,則會將爭議轉送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分工處理。
過去如台北大巨蛋為人詬病的招商階段,遠雄曾因台北市政府不顧行政程序決議重新招商,一狀上到工程會進行調解,最後工程會也多次指出台北市政府不符行政程序,撤銷台北市取消遠雄最優申請人資格,需要按合約補正程序,召開甄審委員會審理遠雄更換協力廠商一事。
想要跨越這些專業鴻溝,必然得建立跨領域專業平台。在台灣的脈絡下,公聽會、都審會、環評會等專業委員會就扮演溝通的角色。可是,實際成果總不令人滿意。為什麼呢?
運動場館興建跨領域對話的介面
理想上,相信大家都希望有一座從使用者角度設計出發的運動場館。現實上,運動場館跨領域對話最困難的部分,是在不同政策階段、不同溝通介面,使用不同專業「語言」與設計「思維」造成的期待落差,也會因為身份不同,而對球場設計、營建、使用有著不同的觀點。
2019年5月7日,新竹市立棒球場重建工程於先期評估階段的公聽會,新竹市議員及在地里長曾針對開發外部性提出質疑,認為市府應重新評估政策合理性,充分和鄰里居民溝通後,再行進入下一階段。不過,礙於公聽會主辦單位台灣促參顧問有限公司並非工程單位艾亦康及巨家,並無從回答各界質疑,使公聽會失去政策討論的意義。
更值得追問的是,公聽會的目的只是「告知」即將有的開發行為呢?抑或是「討論」開發行為可能造成的影響呢?舉例來說,既然跨領域對話有其困難,當公聽會主辦單位強調球場在先期評估與設計階段,就已經邀請球團、專家學者、甚至中華職棒人員參與。然而,實際建議及想法是否有落實在設計裡?這點無從得知。
目前知道的,僅有當議員詢問到時任中華職棒馮勝賢秘書長有關主場設置相關疑慮時,馮秘書長僅能針對球場營運後的商業價值及屬地主義回應。這是否回應了整個開發計畫的核心問題,筆者認為,這恐怕不足回答開發案之於都市發展、設計、建築營造專業的期待。畢竟,一座職業棒球場,要考量的設計,除卻安全之外,尚有轉播、觀賽、散場等設計需求需要被滿足。
都審會及環評會部分,礙於現階段新竹市並未將《新竹市立棒球場新建統包工程》相關書圖上傳至政府公開資訊專區,目前只能依〈新竹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第229次委員會會議紀錄〉內部委員決議「原則同意追認」。判斷與會委員順利和設計單位達成共識。不過,按照簽到記錄判斷,當時會議並未邀請關心開發案的當地居民、里長、市議員辦公室、專業運動顧問、甚至是中華職棒或工會代表列席,恐難讓各方爭議聲音被納進設計討論範疇。
即便有邀請前述單位至現場,依過去台北大巨蛋審議經驗,審議現場也常因各方對審議議程不甚理解,淪為大型雞同鴨講現場,現場委員及設計單位針對設計圖說來回討論,民眾及市議員辦公室代表則關心案子合理與適宜性,部分民眾或地方團體則會要求委員應退件,不予審理。但是,綜觀所有審議現場,目前僅只有環評會具有否決權,其餘專業審議委員會僅能在不斷與設計方溝通前提下,取得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共識。換言之,案子還是會繼續走下去。
另一可能的政策溝通介面,是市府進市議會進行專案報告或回應相關質詢。瀏覽完新竹市議會第十屆第一次定期會至第六次定期暨臨時會議事錄後,發現新竹市議員曾針對球場是否鋪設人工草皮、會否工程延宕、如何處理外野燈柱施工以及當地居民的訴訟、交通問題、OT議約草案內容、甚至是當下各界人士最關心的廁所議題,皆再三要求市府說明,市府也正面回覆再三強調會「處理」。
最後一個溝通介面,出現在新竹棒球場於本(7)月15日的壓力測試賽,賽後也詢問教練、球員、少數進場球迷給予回饋建議,但顯然一個禮拜的時間不足以讓甲(新竹市政府)乙(營造設計單位)丙(營運單位)三方處理相關因趕工所致的工程缺失。
筆者認為,若是在上述曾經被記錄在正式文件,且重複被提出,但尚未解決的開發外部性問題,絕對有必要改善,甚至追究責任。若否,就有待新竹市政府主動提供更多文件,才有助於理解新竹市立棒球場一案是在哪個環節出現問題。現今,我們仍無從得知或判斷對錯。然而,這些灰色地帶,就變成魑魅魍魎操弄的絕對領域。
遊走在運動場館興建的魑魅魍魎們
既然我們都知道,現在新竹市立棒球場公開的資訊有限,又該如何判斷誰對誰錯呢?答案是:「再讓子彈飛一會。」
然而,現在最被各方詬病的關鍵,莫過於那精美的12億經費與其工程品質,甚至是球場內部安全疑慮。就前者而言,被媒體或政治人物舉出的問題,舉凡女廁所門鎖裝反、樓梯燈裝反,可歸咎為非設計結構出問題的錯誤,當然是市府未確實驗收的缺失,而新竹市於7月25日早上的記者會更正說明,目前新竹市立棒球場尚未驗收完成。就程序上,新竹市政府若未完成驗收,可能有違反《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的疑慮,但仍有待後續資訊釋出判定。
不過,就球場內部安全疑慮部分,這部分是否全然為市府責任呢?依照新竹市政府在《新竹市立棒球場委託營運案可行性、先期規劃暨招商作業委託服務案-可行性評估報告書》第73頁開頭提到:
調查國內相關棒球場實際經營情況,在棒球場維護方面,草皮更新施肥及紅土球場的維護費用是民間營運廠商所須承擔最為昂貴成本之一。
換言之,棒球場維護,包含草皮更新施肥、紅土球場的保養維護,應當是營運單位龍來球場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味全龍球團方經營球場該維護的項目。況且,依據新竹市政府的懶人包,今年五月至七月已和龍來球場公私完成三次點交,並定期討論球場設計、球員需求,球團也實際參與球場養護相關工作。但實際狀況如何,則還有待新竹市政府與龍來球場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布OT合約,才有辦法釐清兩造應盡的責任義務。
再者,中興大學余宗龍教授指出應該探討中華職棒大聯盟的角色,依據中華職業棒球競賽章程第九章第25條規定:「各比賽之場地是否符合標準由本聯盟認定, 無論由本聯盟負責之球場或球團自行營運之球場,各項設 施皆須以本聯盟認定之規範為依據。」這是否也代表,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未做好場勘工作,是否需要共同肩負起系列戰開幕的責任呢?
當然,7月25日早上針對新竹市政府召開記者會說明新竹市立棒球場工程缺失部分,即刻成立改善小組,並邀請球團、中華職棒、及各界專家學長一起商討改善方案,並請工程處解說針對草皮、紅土、打擊視覺區、場地及休息室排水溝的改善方案。就這點言,新竹市政府決定開啟溝通平台,值得繼續觀察。
走筆至此,相信大家會疑惑:「這個案子叫《新竹市立棒球場新建統包工程》,難道都審會不審棒球場施做嗎?」依台北大巨蛋送都市設計審議的書圖經驗為例,審議多巨焦在設計案本身的量體、結構、各樓層平面、逃生、防火、交通安排、停車場設置等屬建築硬體部分,書圖並不包含球場紅土施做、草皮維護等內容,也未再會議記錄內記載相關內容。
未來是否有機會將各類球場施做列為都審會審議範疇?這亟需各界專業人士共同商討,列入未來都審範疇內,否則只會再現幾年前台北大巨蛋公安審議爭議。當時,甲乙雙方及其專業委員們針對都市防災是否在都市設計審議範疇內,以及該否進行「電腦模擬」有著不同見解,台北市政府都發局還因而發文內政部營建署請示該內容。
追根究柢,法規終究是死的,但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查的案子可能使用了最新的工程技術,甚至是有不同的設計思維面向需要考量,諸如運動場館與都市防災的關係等等。這些新的都市設計審議思維,是無法透過「統一」的審查標準,或者是在建築技術規則上能被「徹底規範」的領域。
這些無法被「定義」或者「規範」的設計範疇,容易成了流量密碼的關鍵,只需要透過戰狼式的媒體操作,「魑魅魍魎」們便能輕鬆將風向帶進小細節,讓讀者們見樹不見林,忽視前述各界專業人士努力多年的成果,令人唏噓。
蓋好一座場館之艱難:建立一個更良好的對話平台
從台北大巨蛋到新竹市立棒球場,場上場下安全一直是全民最為重視的環節,場館若無法降低災害風險,恐怕只會影響球場利害關係人的名譽。面對公共工程,我們看見中央與地方機關權責的掙扎,看見跨領域專業溝通的困難,更見到市政與民意之間的距離,這些都是台灣未來興建運動場館得持續溝通,改善的部分,絕不能期許大家「像個男人一樣」習慣它,而是要像個公民一樣,一起改變它。
筆者相信,運動場館興建本為「空間專業」範疇,我們現在發現問題的更多是在設計層面未兼顧到場館「營運維護」部分。然而,在探詢案件全貌的過程中,開始被媒體或有心人士操弄掩蓋。說到底,運動場館興建絕對是一件跨領域專業的業務,更何況是興建給職業運動使用的場地。它得同時整合都市規劃、建築設計、施工營建、營運管理等面向的專業人員一同努力,才有機會創造一座符合期待的職業球場。換言之,台灣未來如何在場館興建過程,建立起一有效且包容的政策決斷機制,是現在各界需開始思考的首要任務。
面對這幾日的新竹市立棒球場爭議,筆者建議新竹市政府在籌組改善小組的同時,密切瞭解營運單位龍來球場有限公司的需求,以及中華職棒協會場地組的意見,以最快速度重新再讓新竹市立球場回到職業棒球大家庭。同時,希冀政府能跨界組織都市設計界、建築界、體育界的溝通對話平台,將台北大巨蛋與新竹市立棒球場的經驗化為未來營建更好球場的養分,將各界專業人士納入政策討論。最後,更希望施政者能與民同行,傾聽民眾,以人為本,才有機會建造一座符合地方需求的運動場館。
消失不去的鬼魅,與祂們的夥伴持續遊走在運動場館興建歷程裡,政策溝通是最能消弭這些「魑魅魍魎」的作為,只是放在有限的例子討論中,我們看到更多的是失望。筆者認為,只有消除資訊的不透明與不對等,才有機會不被權勢者豢養,才有機會理解專業與溝通的重要性,才有機會向更成熟的公民社會邁進。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