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想打造世界足球勁旅?先從國家足球訓練中心做起
卡達世界盃甫落幕,表現亮眼的亞洲球隊令人印象深刻,對比亞洲各國家足球蓬勃發展,台灣足球顯得駐足不前之外,世界排名甚至倒退,各方人士嚴厲審視台灣足球發展狀況。
台灣男足隊長吳俊青呼籲政府應先設立國家足球訓練中心,多位立委也在世界盃期間抨擊體育署執行力道不足,民間團體更大聲倡議中央政府得參考國外案例,以「國家」為中心,主導國家足球訓練中心的規劃設計,避免因格局、思維不同,難以符合「國家級」足球發展的目標。不過,要打造訓練場館不是易事,要搞懂箇中細節,才有助於打造符合各方期待的國家足球訓練中心。
政策發想:誰才是主事者?
針對國家足球訓練中心的設置,現階段各方多認為體育署執行狀況不佳,但若就體育署在2018年提出《足球六年計畫(2018-2023)》裡,內容並未直接提及國家足球訓練中心,而是希望建置六座足球場,並配合《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營造休閒運動環境計畫》相關經費補助,達到中央及地方相互合作的發想模式。即便是在《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計畫(第二期)》,也未見到國家足球訓練中心等訊息。
首見國家足球訓練中心建置,是在2019年中華足球協會與國立體育大學簽署的合作備忘錄起,雙方希望「共同擬訂籌設國家足球訓練基地之營運計畫」,發展足球產業與運動科學人才等中長程計畫。就體育發展言,國體大為體育署設定的北部訓練基地核心,硬體設備建置對於整體佈局來說十分合理,而國體大也將建置國家足球訓練基地納入《中程校務發展計畫書(109至112學年度)》裡。最後,卻因為經費問題,遲遲無法讓國家隊進駐。
由於該合作備忘錄並未公開,不好推斷中華足協與國體大雙方的合作關係,以及針對建置經費的分工方式。但是,按2019年邱義仁前理事長所言「中華足協目前也正積極與各縣市洽詢,尋找國家足球訓練基地。」筆者認為,既然足協有與各地方政府斡旋國家足球訓練基地的能力,並與國體大簽署合作備忘錄,再加上足協貴為中華民國足球最高的統籌單位。換言之,2019年開啟國家足球訓練中心的主事者,應是中華民國足球協會,而不是輔導足協的體育署或與足協合作的國體大。
規劃設計:中央還是地方主導?
一座體育場館的規劃設計,就台灣現行制度來看,是提倡中央地方合作,而更多是尊重地方自治,讓地方政府自行規劃符合「在地」需求的大型場館。以都市規劃的角度言,從在地角度討論場館設計並無不妥,以台北大巨蛋為例,便是1990年代行政院迫使台北市政府評估一大型場館興建可能,才有三十多年來的各式爭議。
民間提出的「中央主導」原則,指的應是體育上位計畫針對國家足球訓練中心大框架式的指導方針,而非不切實際的希望由中央主導一切選址、規劃、評估、設計、審議等過程,否則會有忽視地方發展脈絡的負面外部性,浪費更多社會成本。
如果中央無法完全主導大型體育場館,又該如何建立兼具中央及地方需求的國家訓練中心?位於愛丁堡的Oriam Centre(又名蘇格蘭國家訓練中心)或許可提供另一種合作想像。
它的發想是前蘇格蘭第一大臣Henry McLeish,檢討蘇格蘭足球發展,在2010年發表"McLeish Report"後出現的政策之一。隨後,蘇格蘭政府公開招標,由愛丁堡市議會(Edinburgh City Council)及賀瑞瓦特大學(Heriot-Watt University)共同得標,並和蘇格蘭體育委員會(sportscotland)一同出資九百萬英鎊,剩餘不足的兩千四百萬英鎊則由蘇格蘭政府補助,興建提供多類運動訓練場域,結合社區、大學教育及國家需求的訓練中心。
台灣也有如2018年桃園市補助八千萬元,中央大學出資一千萬元,共同興建國民運動中心的先例,而早在2015年,桃園市也和國立體育大學簽署合作發展桃園運動特色的意向書。但是,若單以國立體育大學的每年僅有的七億預算,恐無法負擔一座動輒超過十億,甚至是民間期待的二十億規模的足球訓練中心。
換言之,若在既有的中華足協與國體大合作範疇裡興建足球訓練中心,必然得尋求外部更多經費補助,一種可能是與桃園市政府合作,向教育部體育署申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經費;另一種可能,則是教育部專案補助興建足球訓練中心;再一種可能,則是由主事者中華足協,負責籌款協助國體大足球訓練中心。
世足狂想:誰的狂想?
11月初,恰逢足協改選交接之際,中華足協內部也不甚平安,先是被媒體揭露足協積欠裁判費,後又捲入影射足協高層蒞臨卡達世足現場。顯而易見的是,一般大眾對單項運動協會在運作方式不熟悉與不信任所導致的誤會。不過,足協作為台灣足球發展的統籌單位,面對世足帶來的熱潮,勢必得更加被努力的回應台灣社會的期待,儘速與體育署共同擬定完善的足球發展計畫,並加深與各地方足委會的合作連結。
台灣要打造一支世界足球勁旅,除了時間以外,確實亟需合適的硬體空間,滿足當下台灣國腳們的需求。現任足協副理事長王筱薰曾表示早在2017年桃園興建國家足球訓練中心的提案,已受到體育署首肯,但2018年足協改選後卻沒了下文。
礙於台灣單項運動協會與政府的關係,各運動協會的經費大多來自體育署補助,體育署有其輔導責任,並需要接受人民的監督。同樣地,領取政府經費的單項運動協會,應當也有責任接受人民監督。
看見世足亞洲球隊的精彩表現,遲遲無法跟上世界足球發展的台灣難免焦慮。但是,焦慮不能只是特定人士的狂想。筆者並不樂見一座訓練中心只能在「社區」或「國家」間的框架二選一,面對寸土寸金的台灣,尤其是土地及都市計畫體系的制度,任何一座大型場館都不該打破既有的制度規範。否則,類似臺北大巨蛋的爭議,只會不斷上演。
為此,要打造一座符合台灣脈絡的足球訓練中心,需要體育署、中華足協、以及現階段有意願承接該訓練基地的國體大或屏東縣,共同討論可行的方案,以合作代替相互指責謾罵。否則,卡達世足賽帶給台灣的足球熱潮,終究也只會淪為足球意見領袖們的流量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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