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讓鐵警成殉職「英雄」?談那些沒拿刀的共犯們

聯合新聞網 司法流言終結者
本月3日發生鐵路刺警事件後,鐵路警察全副武裝在車站戒備。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本月3日,台鐵152次自強號班車,於晚間8點40分時有乘客因補票而與列車長發生糾紛,進而與前往處理的鐵路警察發生扭打並持刀刺傷員警,最後該名員警因失血過多,縱使及時送醫急救仍回天乏術。

案發後,嫌犯鄭姓男子呈現胡言亂語咆哮的狀態,遭媒體報導鄭男大喊「這是有計劃的」,觀眾情緒也隨之沸騰,其妻也拿出藥袋指稱鄭男有憂鬱症但停藥兩年,遭網友砲轟要拿免死金牌脫罪;而有媒體更去採訪街坊鄰居,表示鄭男一家都與鄰居不相往來,表示「不用太可憐他們」。

對此,除蔡英文總統指示「要錢給錢、要人給人」外,「警察之母」葉毓蘭對此事件更大肆批評要「討尊嚴」。

對於員警的逝去,司法流言終結者表示最沉重的哀悼。然而,在事發後,除多數輿論指向司法不挺警察外,究竟是誰殺死該名員警這是我們所關心的議題。台鐵、警政署、警察教育在這起事件中的角色為何?該名員警是否有避免發生憾事的機會?背後的原因,仍希望拋出來與大眾一同來討論、挖掘,不該讓真正的結構性因素在一片不明所以的撻伐司法聲浪中被刻意忽略。

北捷隨機攻擊案後,公共運輸如何記取教訓?

103年5月21日下午,在龍山寺往江子翠的列車上,鄭捷持刀隨機殺人,共造成4死24傷,這也是捷運通車以來首次隨機殺人事件。

事件後,北捷積極做出變革,無論在車站內或車廂中都一再使用廣播呼籲民眾遇到緊急狀態請立刻按下通話鍵通報,並將正確的消息傳達給他人,以免造成恐慌,並以文宣教導大眾該如何利用隨身物品防範。

至於台鐵呢?北捷發生重大案件後,台鐵雖於2014年6月展開車廂隨機攻擊演習,也在2016、2019年分別在板橋、臺北車站進行演習,然而,這樣的演習是否足夠?演習之外,有無加強平時的廣播與文宣宣導,讓旅客得以隨時警惕?

再來,針對本次因補票而起的糾紛,台鐵僅針對逃漏票事件及一般爭議旅客擬定SOP,面對攜帶危險物品的爭議旅客,該如何防免發生攻擊行為與如何強化通報與應變機制?這部分的問題應在每年的安全演習中不斷演練,包含通報機制與情境演練。而台鐵也應就本次事件的各階段處理瑕疵加以檢討改正,並確實負起未落實安全教育與宣導的責任。

此外,從影片中可以看到,案發當時台鐵根本無力疏散旅客,放任旅客自行「爬椅子」脫逃以及部分留下現場拍照、錄影。而台鐵車廂為因走道空間狹窄,疏散人潮不易(雖然世界各國也幾乎均是如此)隨便一個人就能擋住走道,在影片最後甚至出現站務員衝過來徒手捶鄭男,顯見縱然台鐵每年均辦理相關演練,但其結果面臨「實戰」時,其機制仍未能彰顯、效果有限。

在員警靠近以前,犯嫌已在車廂有揮舞咆哮行為,此時的台鐵應該疏散旅客,讓員警便於警戒,等待其他同仁支援。另個問題是,安全演習都有情境設定,假如超乎情境設定以外,或是現場變化猝不及防下,當下的瞬間反應就是生死關鍵。台鐵有無配合鐵警的流程訓練,就演習新聞稿看來是有,但演習不是萬靈丹,未來可就本次事件加以變化演練,記取教訓、降低死傷機率跟規模。

不得不說,我國有關機關對於每次出事的改進方式都很奇葩,如台鐵先是基於人力考量縮減駕駛人力,縱使台鐵工會長期呼籲雙駕駛制度也未有成效,直至普悠瑪出事才恢復成雙駕駛。而以警政來說,原有規定的雙警執勤制度,直到出事才願意落實。見招拆招、亡羊補牢等「應變」措施成就惡性循環。不禁令人想問,難道我國在進行任何制度變革前都缺乏整體性的評估嗎?

制度、裝備與訓練有什麼問題?

近年,辣椒水已是一般員警應勤裝備,署長更是親自體驗遭到辣椒水攻擊,藉此大力宣傳辣椒水,然而鐵路警察的辣椒水在哪裡?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長陳順和表示,員警當時有佩槍及辣椒水,然而卻有報導指出,鐵路警察局今年第一次剛採購辣椒水,根本還沒到貨,所以說好的辣椒水到底在哪呢?是分局都有配給,但因數量不夠不一定每位員警都拿的到,還是什麼原因,身為上級長官的陳順和應加以說明、釐清。

再來是警專,至目前為止,警專仍然教各種綜合逮捕術,卻時常被自嘲為「綜藝逮捕術」,專門以響亮的聲音表演給長官看,以為教導空手奪白刃(槍),人人都能是郭靖,可惜師父不是江南七怪的二哥「妙手書生」朱聰。專業的奪刀術教官也指出,真的遇到對手持刀,自保為優先考量;畢竟教學是有套路的,但實戰你永遠不知道對方會如何出招。

再者,許多輿論與前警大教授葉毓蘭質疑為何員警不開槍?認為員警要是開槍,必然招來司法責難。

首先,發生攻擊事件時,必須先判斷現場狀況,車上有多少人、與歹徒距離多近,這些都需一併納入現場應變的考量中。貿然開槍打擊錯誤(打到旁邊民眾),試問葉毓蘭或者「喊燒」的民眾能負責嗎?更別說員警置槍的槍套有暗扣,取槍的時間反而更讓自己暴露更高的危機之中,這樣的質疑或將未能開槍的理由歸咎給司法顯無道理。

一般來說,在30公分的距離內,連手摸槍套的機會都沒有,在1.5公尺的距離,根本來不及掏槍,持刀歹徒能夠在1.5秒內拉近5.3公尺的距離,並且施展致命攻擊,除非打從一開始,槍就在手上。根據研究顯示,必須要距離21呎(6.4公尺)才有時間反應並拔槍射擊,這就是著名的21英呎法則。

所以有槍就真的完全無敵嗎?那可未必。倘若時間、距離不夠,遭到嫌犯先攻擊甚至佩槍遭搶,後果則不堪設想。因此,誠摯建議網友與葉毓蘭別再打高空了。

誰讓鐵警成殉職「英雄」?

綜合媒體報導,鐵路警察執勤時,依現行規定,鐵路警察於站內巡邏時,不需穿著防彈衣,執行「靖鐵專案」(指離開站區的巡邏)則必須穿著值勤。

換言之,鐵警局或許因任務性質與一般分局不同故採不同警備措施,但直白而言,也因這樣的「規定」,讓執行員警裸裝上陣,暴露在高風險之中。甚至,有基層員警向媒體揭露,單位中配發的防彈衣僅用來裝備檢查用,何況穿了還會被貼上「不合群」的標籤。由此可見,制度規定、組織文化以及單位的風險辨識能力都出了問題。或許可以這麼說,李姓員警的殉職,不僅是鄭姓被告一人所致,也包含結構上層層相扣的因素彼此牽制。

除了人力不足的問題外,還有警覺性不足以及台鐵通報不足。本事件因補票糾紛引起的殺機,連分局長都承認「以為」只是簡單的案件,顯然警政體系因為通報案件的「日常性」而降低警覺,未來如何落實執行勤務的SOP,就是有關單位需要徹底改進的重要環節。

事發至今,警界基層紛紛投書發聲,指陳本次鐵路刺警問題所在,直指警察教育中所教導的「奪刀術」、「奪槍術」不切實際,更質疑這樣的教學內容與考核項目將基層員警置於險地,根本就是警政署為員警內建自爆裝置讓員警採行近乎「自殺式」的行為,這樣的教育訓練也到了檢討改進的時刻了。

然而,對警政署而言,相關教育訓練始終如閉門造車般,更未依照司改國是會議的要求引進國際訓練與專業人士組成警察教育改革委員會。如此,如何預防當時間一到又有員警犧牲的宿命?在這樣的體制底下,員警殉職成了各界博版面、拚聲量的舞台,然而真正問題何在,事後的檢討改進追蹤誰來執行?還是忍一忍,頭過身就過呢?

小結

一個員警生命的殞落,失去的從來不會復返,就如同去年5月那13條性命以及被鄭捷帶走的那4條人命,以及其他諸如此類的命案,但是我們記取教訓了嗎?還是政客帶頭喊個兩句、再哀悼個7秒,就能預防下一個危險嗎?

一名員警的殞落,突顯台鐵在緊急應變SOP在實務運作上有嚴重缺陷,也顯示鐵警局因逃補票糾紛的「日常」特質而降低戒心,同時更凸顯警政教育與現實的嚴重脫節。直言之,如果社會僅是追究持刀嫌犯一人,而讓位居高位者持續漠視一線實務者的教育、裝備與人力問題,那麼縱使本次重判鄭姓被告,也無法預防再下一次再有員警「英勇」犧牲。

最後的最後,當民眾與媒體又再追殺犯嫌家屬的同時,可還有人記得,公視《我們與惡的距離》想傳達的內容呢?各位不妨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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