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定要#MeToo嗎?不公開說出口的,不一定不勇敢
#MeToo風潮爆發至今,也延燒好一段時間了吧!無論是2006年的#MeToo發起者,塔拉娜・布克(Tarana Burke)、2017年串燒歐美的推特標籤、還是一直被批判做不到#MeToo的台灣社會。我一直期待能在台灣看到一篇具在地視野觀點的#MeToo評論,但似乎多數文章,都圍繞在該運動與其現象、批評台灣文化如何阻擋#MeToo熱潮,又或是鼓吹所有倖存者應該要「勇敢」站出來分享自己的性騷、性侵經歷。面對這些輿論,我心想,然後呢?
為什麼我們應該好好談談#MeToo運動?因為#MeToo不該只是一個推特標籤,也不應該僅止於一個口號,更不應該是一個評斷當事人是否「勇敢」或者「充權」的指標。以下,本文將就#MeToo中的幾個面向為文討論:
- #MeToo真的充權倖存者嗎?真的充權女性嗎?
- #MeToo、文化與全球化;
- 為什麼台灣在#MeToo中缺席?
- #MeToo之後,我們還能做些什麼?
#Me Too 真的充權倖存者與女性嗎?
#MeToo不是我們終極的努力目標,因為它並不會終止強暴的發生,也不會改變這世界對女性的不公平。
我們太常輕易地認為,當一個女人、一個倖存者能夠用文字、言語無畏地表達自我,就是充權、就是自由與平等,但卻太常忽略選擇緘默、選擇隱私也是一種權利。縱然說出自己曾遭性侵或性騷擾的故事,是一種力量的展現,但卻不該被視為是倖存者「應該」要做的事;更者,就算有說出受性侵或性騷經歷的能力與力量,訴說創傷及面對倖存經驗的管道與方式有很多,臉書、推特、IG等社群媒體,不會是唯一平台。
選擇用其他的方式訴說——跟親友揭露、向專業人員求助等——並不代表就沒有力量,或得不到充權。更批判地來看,公開的#MeToo是一個言語、文字上的斷言指控,在法律上,若只有指控,不但無法構成法律效力,甚至將對當事人造成極高風險。而此,並不是每個人都願意、也有能力去承擔的。
我很欣賞一篇由巴德大學(Bard College)漢娜鄂蘭中心發表的評論〈為什麼#MeToo不適合我?〉(Why #MeToo Is Not For Me?),文中透過傅柯的「性的歷史」解釋了「自白」其實是一種權力壓迫的產物,脅迫自白者說出他們的經驗或揭露他們隱藏許久的事實。當我們呈上我們的自白,我們便是將我們的自主權力交出,也將自己暴露於被監視的環境之中。這讓我思考,我們何以必須要求倖存者們呈上#MeToo的自白,還拿著刻著「勇氣」的獎牌,鼓勵他們以無畏的勇氣去追求?這是什麼樣的充權?
事實上,「選擇的權利」是女性主義者倡議女權的重要原則。因此,若我們有在不受威脅的狀態下選擇「說出口」的自由,就也應該擁有同等選擇「不說出口」的權利。若沒有人該因為「說出口」而遭攻擊或譴責,那麼選擇不用公開方式梳理自己的故事,或選擇用不同方式療傷的倖存者們,為什麼需要被「鼓勵」「勇敢」地公開自白呢?
我願意相信,選擇不公開或者甚至不提起過往經歷的人之中,是有相信自己有力量訴說的人們的;就算今天我們的社會再友善包容,也不影響他們不願意被性侵害或性騷擾定義他們的生活。對我來說,他們選擇不說Me Too的決定也同樣是充權的。每一位倖存者有自己生存與療傷的方式,我們應該給予尊重,因為沒有人應該被要求、甚至強迫說出Me Too。
我認為Me Too不能只停留在「說出口」,因為能夠在社群媒體「公開」說出性侵害與性騷擾的現象,不能被視為女性已經獲得平權的象徵,更不能代表社會對女性的壓迫與歧視已經消失,或者已與她們的同儕兄弟們一樣,擁有平等的權利與自由。
我們需要更多對話,更多不同層次的交流,以促進創傷的療癒並預防壓迫重演。倖存者不是只有一、兩種樣貌,或者一、兩種療傷與充權的模式,倖存者是多元的,是有個體獨立性的,而#MeToo這個簡短與單一化的標籤,相較之下是遠遠不足以詮釋複雜的創傷與倖存可能的。
Me Too、文化、階級與全球化
目前台灣針對Me Too運動的論述,多數人質疑的是,「為什麼台灣沒跟上Me Too熱潮」,而大多的分析也多著重於社會風氣的不友善、台灣文化不鼓勵表達等。
我非常同意社會對性侵倖存者的不友善與不鼓勵談性的文化,都是使倖存者對「揭露」行動有所畏懼的原因。但是,台灣並非世界唯一對倖存者不包容、不鼓勵談論性的地方,這樣的不友善現象絕非台灣僅有。因此,我並不認為社會的風氣與文化,是將台灣與這股世界潮流區隔的主要原因。
當Me Too在2006年率先由黑人社區運動者——塔拉娜・布克——為了提升社區對於性別暴力的意識而發起該標語時,並沒有得到與此前相等的關注,然而2017年以好萊塢白人女星們為要角的行動中,Me Too運動竟一躍成為全球媒體與公眾焦點。
非白人的有色人種,其智慧與力量被低估,而白人階級理所當然成為英雄的現象,從第一波女性主義運動到1960年代的第二波女性主義運動,所依循的皆是這樣的路徑。起始於60年代的第二波女性主義運動,進攻與參政權非直接相關的私領域,目標是打倒父權結構對女性整體生命的控制、壓迫、暴力,掀起了全球的熱潮,延續至90年代的「女權是人權」(women’s rights are human rights),以及全世界各國跟進制定的家暴防治、性侵害防治法令,可說是女性主義運動全球化的高潮。
然而,發展了三、四十年的女性主義運動,至此仍無法脫離由白人階級領導的模式:白人女性拉攏有色人種女性,打著「姊妹情誼」(sisterhood)與「團結」(solidarity)的招牌爭取「平權」。然而,白人女性卻不願去面對白人與有色女性間的階級差異議題,太多有色女性在白人女性作為主體的運動中,其所付出的血淚汗水,最終並沒有獲得與白人女性同等的權利;她們長期因膚色所受到的壓迫與歧視,也仍不被看見。
儘管第二波女性主義運動,出現了像是安潔拉・戴維斯(Angela Davis)這樣形象鮮明的運動者,始於2013年的「黑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2017年的「女人遊行」(Women’s March)、到2018年的金球獎「Time’s Up」,可以看見非白人女性站上女性主義運動的舞台,但她們所面對的是種族交織性別暴力的掙扎,相較於白人女性,仍是被邊緣化的。(可參考:〈科隆新年性侵事件:交織種族歧視的性別暴力〉。)
為什麼台灣在#MeToo中缺席?
與其探討「為什台灣在#MeToo中缺席」,我更想讓大家去看見的是「為什麼好萊塢白人女星們能夠#MeToo」。
2017年第一個在推特上發起此標籤的好萊塢女星愛麗莎・米蘭諾(Alyssa Milano),出生於中產階級以上的白人家庭,加上多年的演藝事業累積,無論從經濟、社會地位與其所掌握的資源等權力面向來看,她都可以說是社會金字塔頂端的代表。當她以「沒什麼好怕」的態度,邀請所有女性站出來作「性騷擾的確發生」的證人,好叫那些不相信性騷擾存在的人閉嘴時,不禁令人納悶,她是否曾認真思考過,每一個遭受性騷擾的人真的都「沒什麼好怕」?
在愛麗莎之後,眾多因跟進而得到美名與讚賞的名人們,多為有權有勢的高階級族群,這波運動也依然以歐美的白人女性為主流,在此過程中,消失的是有色女性的圖像、非歐美價值中心的女性主義脈絡,被忽視的是不同族群、不同歷史背景、不同階級中的獨立個體,在揭露性騷擾與性侵害時,其所面對的代價並非全然相同。
無論是歷史脈絡下的刻板印象或歧視,又或是經濟權力與人身自由的剝奪,都使得有色女性在生存資源上劣於白人女性,這是要有色人種女性如何以同等的自信與安心「揭露」?如果台灣出現更多「沒什麼好怕」的高社經、高影響力的女人願意說出MeToo,或許這波運動在台灣會有相當不同的面貌,只可惜目前這樣的人並不多。
與其質問「為什麼台灣沒有#MeToo」,我更想問的是「台灣一定要#MeToo嗎」?難道台灣一定得跟上#MeToo,我們才稱得上支持女性主義運動,才代表我們有跟上世界潮流?才能證明我們沒有被世界忘記?女性主義難道只有歐美流行的那一套?人權倡議難道也只能遵循傳統西方價值?
這些問題都讓我更想深入去認識阿瑪塔・先(Amartya Sen),也想去看懂蓋亞麗・史畢華克(Gayatri Spivak)如何透過「賤民能夠言論嗎?」(Can the Subaltern Speak?)解構後殖民時代的世界觀,並嘗試將「自我敘述」的權力交還給真正直接經驗文化的人。
同樣是利用社群媒體的優勢,台灣發起白玫瑰運動、華航空服員罷工,還有我個人非常欣賞的書寫作品《跨國灰姑娘》等,這些都是台灣走出自己第三波女性主義運動的明證,難道不值得我們更深入研究與進一步發展?
我希望台灣的女性主義運動看見的是自己的地位與成就,是將全球化對台灣女性的影響放進在地的思考中,珍視這塊土地上的女人所創造出的多元文化,並願意去傾聽那些不被關注的族群,如何看待我們的歷史與未來。
寫到這,似乎我也需要讓讀者知道,我並不反對加入#MeToo運動的人,也肯定每一個為消除不公義的發聲行動,但我也不認為台灣一定需要#MeToo;就如同不是每一位倖存者都需要大聲地向全世界說Me Too。
總而言之,說與不說的決定權都在倖存者身上,作為助人工作者以及倡議運動者的各位,都需要仔細觀察#Me Too是否是群眾煽起的激情?若我們擔憂這是一個不計代價的短暫激情,那是否更應該思考,#Me Too真的是每一位倖存者在創傷復原路上必要的過程嗎?我們能否在追求人性尊嚴的基本價值上,包容與接納倖存者的多元?
Me Too之後,我們還能做些什麼?
如同許多國內外的評論所述,Me Too是一場超越個人與國界的運動,它不只是關乎政治的,更是一場文化革命。而我們的責任,是不讓它只流於一個推特標籤,或者只停留在探討「說出口」與「不說出口」;性別是政治的,因此我們可循政治的力量來予以反轉。
2016年川普當選美國總統,一個多次被指控性侵、性騷的男性,被拱上了更高的權力地位,著實惹怒了美國女人,使得2017至2018年之間,有意參選眾議員的女性暴增至390位,比2016年的統計高出了350%,參議院的參選女性則比2014年高出了68%。這群女政治家將會影響美國的立法,透過法律、制度、政策來制衡象徵「父權價值」的川普政府。
同樣擁有民主體系的台灣,是否能夠看見民主政治的價值,並且增權人民,讓民主政治成為國家發展最好、最永續的工具,將會是我們走向未來的挑戰。我們有沒有可能,讓「沒什麼好怕」的女人增加,除了讓女人成為改變國家政策與制度的主要力量,也讓更多的女人知道,手中的那張選票,都是改變自己與她人命運的最大契機。
然而,要走到女性相信自己有力量透過參政改變命運、甚至是世界的理想目標,我們仍然面臨前方漫漫長路,尤其是長期遭受打壓與暴力的倖存者們,需要更多的力氣與支持鼓舞他們邁步向前。
舉例來說,於2017年開站的現代婦女基金會展心復原中心,便是提供倖存者支持服務的在地機構1,由於性侵受創經驗所帶來的斷裂感,使倖存者自感失去身而為人的「完整感」,認為自己的身體不是自己的身體。提供創傷支持服務的機構,其目的便在於透過如工作坊及個別服務等形式,協助、照顧倖存者的身體與心理,認識自己的權利,並透過反覆的練習,將想法轉化為實際行動,以重新奪回對自我生命的詮釋權,希望以全人化的照顧服務,支持倖存者走過這段黑暗的生命低谷。
我希望這群特別經歷的女孩們,能夠重新看見自己、看見環境、看見世界,並且再次相信世界有無限的可能,知道女孩們不需要與世界競爭,而是世界就在自己的手中。我相信所有的女孩都有發揮最大潛力的可能,缺少的只是一個適合的機會而已。
若我們都相信,無論是在社會、政治或各領域都應有女性嶄露潛力的位置與空間,或許女孩們就可以相信自己是領導者,不只是追隨者。就如同薇若拉・戴維斯(Viola Davis)在2015年艾美獎得獎致詞所說:
有色人種女性與其他人唯一的差別是「機會」。你不可能因為扮演一個根本不存在的角色,而獲得艾美獎。(意指若沒有編劇願意寫一個黑人女性的角色,她也沒有機會扮演這些讓她獲獎的角色。)
我相信女孩們將成為領導者,因為她們本質上就是優秀的,本質上就是有發展動力的,而不是因為她們的倖存者身分,就好比薇若拉・戴維斯獲得艾美獎,是因為她本是一個優秀的演員,不斷精進表演技巧,而不是因為她是一個曾遭受壓迫的黑人女性。畢竟壓迫與暴力的結果無法定義倖存者,而倖存者最終將會奪回生命的詮釋權。
- 展心復原中心提供以當事人為中心的綜融性服務,包括諮詢服務、深度陪伴與心理、人際關係輔導、重要他人陪伴以及團體輔導等,希望陪伴當事人及其重要他人展開心理復原的旅程,重建與他人的關係與互動,達到生活適應與重建。服務電話:02-77287008。網址:http://freedomheart.38.org.tw/home/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