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世民/拚經濟,目的是雨露均霑——為何我們在意貧富差距?
開春以來,上自總統、行政院長,下至六都市長和十六縣市首長,無一不宣示要卯盡全力拚經濟。「拚經濟」是庶民的語言,各級政治領袖近年喜歡使用。
然而,「拚經濟」是什麼意思呢?
我傾向於認為,如果「拚經濟」的宣示可以獲得民眾的認同,那是因為對民眾而言,「拚經濟」的意思是指「雨露均霑」的經濟成長,甚至是「縮小貧富差距」的經濟成長(讓經濟弱勢者享有比經濟優勢者更高比例的成長果實),而不是「擴大貧富差距」的經濟成長。
近十幾年來台灣的經濟,並非沒有成長,但卻是一種「擴大貧富差距」的經濟成長,而這個事實應該有助於我們說明為什麼一般民眾對於陳水扁、馬英九以及蔡英文,在經濟表現上的評價都偏低。
假若我們的經濟成長是雨露均霑、而且是縮小貧富差距的經濟成長,那麼,即使成長率不高,我相信,大家對於政治領袖在經濟上的表現恐怕會有相當不同的評價。因為「雨露均霑、縮小貧富差距的經濟成長」,而不是像一般公司企業「講求總產量、總銷售量式的成長」,才是優先的政治目標,才是一般民眾(不僅只有經濟精英階級)會有感的施政。
現代社會大眾,民智已開,很少人對於政治領袖在經濟上表現之評價,會只聽政治領袖告訴他們GDP成長率有多高,而不會觀察自己的經濟處境是否變好,以及自己與他人之間所得與財富差距的變化。
我們為什麼會在意貧富差距呢?不可否認,「見不得人好」是人性當中的一個元素,因此,即使自己與富有的鄰居之間的收入和財富差異很小,有些人還是會覺得不舒坦。這種單單比別人少就心生嫉妒的人性元素是負面的,不值得我們肯定,但這並不表示,我們沒有理由重視「貧富差距」。
根據當代著名道德哲學家史坎倫(T. M. Scanlon)的研究,這些理由並不是來自「貧富差異本身就不好或不對」,而是來自「貧富差距」(擴大或惡化到了一定程度)對社會生活、人際關係的負面影響,或者來自社會產生「貧富差異」之方式的不公平。史坎倫指出:
第一,極度的貧富差距之所以在道德上是可議的(因而我們有理由去大幅縮小),主要是因為在這樣的不平等處境中,貧者活得屈辱:這樣的貧者並不一定極度匱乏(以至於餓死、短命),而是欠缺足夠的資源去讓自己活得像社會一般成員、依照大家接受的一般標準那樣自在體面。
例如,他們不是窮到沒錢無力購買衣服蔽體,而是無力購買一件亞麻襯衫,因此,他們往往無法走到街道、進入公共場所(與他人相比)而不感到無地自容,甚至無法不覺得自己是社會中的次等人(而且常常也被他人當成次等人來對待、被排除在尋常的社會生活之外)。
第二,貧富差距惡化也將腐蝕政治決定程序的公平性,讓富者享有不成比例的權力,讓他們可以透過改造體制去擴張、鞏固他們自身的經濟利益。
拉高一個層次說,大規模掌握社會財富的一群人,對於他人的社會生活享有了不合比例的影響力,甚至可以說,這些富者「控制」了其他人的社會生活:他們決定其他人在何處工作、如何工作、有什麼東西可以購買、有什麼娛樂可以選擇、甚至(如果巨富們掌握了大眾媒體的話)控制了一般人如何看待自己和自己的人生、如何理解自己的社會等等。
這樣的控制,一旦成型,人們的選擇和決定是否還具有我們所賦予的規範意義(例如,作為責任歸屬、讚賞和譴責之基礎),就大有問題,我們所熟悉的倫理生活亦恐將崩解。
第三,貧富差距惡化,會讓所謂「機會平等」逐漸成為遙不可及的夢想:出生在富裕家庭的兒童,相較於出生在貧窮家庭的兒童,在人生前景上,將存在著難以令人可以合理接受的落差,而且政府也無力透過公共托育和學校教育去填補這樣的落差。
第四,貧富差距惡化之所以在道德是可議的,除了因為它會影響機會平等、人際競爭的公平性之外,也可能是因為我們的經濟體制,在設計上,就給予了某些職位或工作(例如,大企業的CEO、大股東),「不公平」的高報酬。
史坎倫強調,他所揭露的這些理由,追究下去,觸及了其他更複雜的價值概念(例如,「機會平等」、「自由」、「應得」、「卓越成就」)應該如何被理解的問題,而要理清這些概念,我們必須進入道德政治哲學的深水區。
史坎倫指出,過去不少經濟學家也曾針對貧富差距所可能產生的惡果,進行實證調查,提出種種分析。例如:貧富差距惡化有害國民健康、裂解社會團結感、容易誘發社會動盪、妨礙經濟成長等等。
這些惡果,如果是事實,當然給我們很好的理由(不是眼紅他人而已)去拉近貧富差距。不過,他指出,其所提出的理由不同於這些其他理由,其重要性在於:即使這些經濟學家提出的理由不成立(假設我們發現,貧富差距並沒有那麼嚴重的後果),他的這些理由仍然可以成立,而且也值得我們予以重視。
就我所知,不僅經濟學家們的理由事實上成立,史坎倫也是對的。若然,我們的政治領袖應該拚什麼經濟?曰:雨露均霑、縮小貧富差距的經濟成長。
(原文授權轉載自「思想坦克Voicettank」,原標題:〈拚經濟,目的是雨露均霑、縮小貧富差距〉。)
- 文:謝世民,政治哲學工作者,相信抽象問題與具體問題同樣重要,認為具體問題,甚至實踐的策略和變革的方案,要想得透徹,一定會觸及有待釐清的抽象概念和價值,也同意羅爾斯的觀察:沒有人去思考抽象而困難哲學問題的社會,是一個殘缺不全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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