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雅文/武漢肺炎決策慢,中國防疫需要民主機制
2019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俗稱「武漢肺炎」)疫情延燒,至今仍在快速發展中。與2003年的SARS疫情相較,此時再度遭到大規模疫情重創的中國,生物醫學研究能量已大幅提升很多,不論在流行病學、基因定序或疫苗研究上,均已有能力與西方國家相抗衡。
然而在防疫政策方面,中國政府反應緩慢且決策不透明,被外界質疑在疫情爆發初期曾有意隱瞞疫情,甚至有武漢醫院醫師因揭露疫情,而遭公安單位以「散布不實消息」為由傳喚訓誡。
研究論文顯示中央早知疫情
最近幾篇由中國學者發表的醫學與流行病學研究論文刊出之後,有能力閱讀到這些資訊的民眾,對於中國政府防疫政策的不滿更為強烈。許多人質疑,研究者是否忙著蒐集資料發表研究論文,而未將人命關天的防疫工作放在優先?
引發關注的國際論文包括以下幾篇,均發表在頂級的國際性醫學期刊:
- Huang等人1月24日發表於英國醫學期刊Lancet的論文,作者群來自武漢與北京等地醫院與醫學院,該研究報告蒐集了武漢某單一醫院在2019年12月份確診的肺炎病例共41例。
- 香港大學及香港深圳醫院Chan等人發表在同期Lancet雜誌的報告,該報告指出,發病的5人為家族成員,曾於12月29日至1月4日期間至武漢旅遊,發病就診期間為1月10日至15日。
- Li等人於1月27日在美國《新英格蘭醫學雜誌》發表的論文,作者群來自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並由中國科技部等單位提供研究經費。該研究蒐集武漢地區於12月8日至1月22日期間發病並確診的病患總共425例,詳細描述病患的人口學特質、發病史、接觸史、疾病狀況等資訊。
此研究並指出,首波疫情出現在12月,當時病例與華南海鮮市場有關,但1月上旬病例快速增加時,罹病者已與海鮮市場無直接相關,且在1月11日之前有7位醫護人員感染並發病,顯現已有密切接觸者之間的人傳人傳播途徑,之後又陸續有8名醫護人員發病。
與前兩篇論文比起來,第三篇論文的作者來自政府部門,且包括國家中央層級人員,因此研究者在防疫政策決策過程中的角色,的確值得檢視。回顧此次疫情發展的幾個關鍵時間點:
- 12月期間,武漢醫院出現肺炎疫情
- 1月3日,武漢市公安局以「發表不實言論」為由訓誡武漢醫院醫師
- 1月8日,中國研究者確認冠狀病毒為肺炎病原
- 1月9日,武漢國家生物安全實驗室完成病毒基因定序
- 1月15日,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將疫情等級升高至最高級
- 1月23日,武漢封城
- 1月26日,美國專機自武漢撤僑
- 1月28日,日本專機自武漢撤僑
- 1月31日,世界衛生組織宣布此疫情為「公共衛生緊急事件」
從上述時序的發展並配合上述論文的研究發現來觀察,可得知武漢一家醫院在12月期間,已確診41例肺炎患者,當地政府也在12月31日公布疫情訊息;然而,中央政府定調的防疫政策卻在1月中旬才積極啟動。
尤其是第三篇論文的作者群來自官方,不免讓外界質疑,中國政府與官方研究者在疫情爆發初期時的角色為何?何以在已有明確疫情訊息的狀況之下,決策慢了至少兩週?
未立即採取積極防疫措施的原因,是因為官僚制度問題?還是有其他原因?而且不僅防疫政策決策緩慢,在私人群組揭露肺炎疫情訊息的武漢醫院醫師,甚至被公安局以「造謠與不實消息」為由,傳喚並簽下不得再犯的「訓誡書」,何以如此?與其指責研究者的社會責任,或許更需要檢視的是防疫政策背後的治理結構。
防疫背後的治理結構
在民主社會,治理者必須以民眾利益做為決策依據、回應民意並對民眾負責,且必須有制度性的外部監督與課責機制:其中,媒體與言論自由,是促使政府行政作為必需對民意負責的重要機制。若與台灣衛福部疾病管制署的作為相較,即可發現兩岸的差異。
台灣在2003年發生SARS風暴之時,首次擔任總統的陳水扁與其衛生署,和馬英九擔任市長的台北市政府與其衛生局,兩方互不信任。當時行政協調混亂狀況,對於曾經歷此役的許多人而言應仍歷歷在目。
猶記得台北市立和平醫院在4月24日被倉卒封院後,醫護工作人員身陷感染風險,而後出現許多身心創傷問題,決策者的行政責任其實仍未被好好檢討。
反觀此次疫情,台灣疾管署在武漢健康委員會發布疫情的同一天,立即向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世界衛生組織窗口確認疫情訊息,開始在武漢直航入境的班機上實施登機檢疫與防疫宣導,並於官方網頁上公告疫情訊息。
在過去這個月以來,衛福部官員與專家頻頻召開記者說明會,並主動建立社群網路資訊平台,即時公布疫情發展,對於防疫工作與安定人心扮演重要角色。
顯然台灣政府的行政能力與社會溝通能力已進步很多。防疫政策需要專業負責的行政團隊,更需要民主政治。行政部門必須關照民意、回應民意並公開透明,而作為民主社會的公民,必須關注政策、監督政府作為並進一步以各種形式參與政策。所謂「民主治理」素養,是民眾與政府部門均需繼續學習的功課。
(原文授權轉載自「思想坦克Voicettank」,原標題為〈防疫政策,需要民主治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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