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同性伴侶是真科學還假科學?
幾天前,許久不見的A君在facebook右下角彈起的對話框裡問:「這裡面講的都科學嗎?」
身為科仔,三不五時就會有朋友貼連結給我然後這樣問,只不過這次不是關於防曬、抗癌、古怪生物、恐怖傳說......而是「同志家庭之子女較常有不良或犯罪行為」。
我點進連結一看,網頁上的資訊有好多句子後面用括號註記了研究者及年份,似乎科學研究站在反對同性伴侶的一邊。無關支持或反對,看到有一方在討論公眾議題時引用科學研究作為立論基礎,以為科學開始重回公眾論壇中,讓我意外又高興。不過沒高興多久,當我因為好奇而深入了解「同志家庭之子女較常有不良或犯罪行為」這篇研究時,卻發現這篇研究根本不能引用作為反對同性戀家庭的依據,甚至還讓大力引用這篇研究的反同方直接暴露出「假理性」、「假科學」的一面。
這項在2012年由德州大學Regnerus教授發表的研究,發現「同性戀的小孩表現比較差」 [1],引起不少媒體關注,也常被反對同性戀的組織引用來作為反對的理由。但是這項研究同時也受到學術界猛烈地批評,最主要的原因是Regnerus教授研究的同性戀對象,是那些「具有同性戀交往史、卻委身於異性戀婚姻中的同性戀者」,和以往學術界研究的同性戀者性質上有很大的不同。而這樣的研究對象中,又有很大部分是夫妻雙方離異,在不穩定的家庭關係中(即便是異性戀夫妻),孩子自然會受到負面影響。除了研究方法在設計上有明顯瑕疵之外,研究者長期在宗教社會學上的專業背景,以及這項研究的經費來自美國反對同性婚姻最重要的政治倡議組織,也讓這篇研究更具爭議。
如此謬誤的科學研究被廣為流傳,撇除立場鮮明的「反同」方,其實媒體和群眾也有責任。
Regnerus教授發表的研究被媒體大肆報導,同年另一則較為嚴謹的研究發現,雙親的性向組合並不影響小孩在受領養之後的表現 [2]。但是媒體沒有盡到平衡報導的責任,給予相當的報導。兩篇研究在媒體上的資訊量不對稱,也就左右了群眾的認知。其中一位質疑這項研究的學者,哈佛大學心理學教授雷米勒認為,沒有發現差異的研究,媒體就無法報導哪個族群較其它的族群具有優勢,挑起兩邊的注意,以吸引更多讀者。即便未來有更多研究顯示伴侶性向不影響領養孩童,受重視的程度也比不上一篇研究方法不甚嚴謹、但結果顯示有差異的研究。
群眾也需要提昇科學素養。這裡提到的「科學素養」並不是指多了解統計學、社會心理學……等等,而是一種好奇與求證的態度。如果看到句子後面有「某學者,某年」就認定那段句子的權威性,很容易掉入假科學的陷阱。可能像Regnerus教授2012年發表的研究一樣,研究本身有重大的瑕疵;或者研究本身沒有問題,是引用的人誤解了研究的結論。現在網路的「搜尋」功能已經很方便又強大,如同泛科學上〈謠言止於懂得搜尋的智者〉一文提到的,透過搜尋就能初步避免犯這些錯誤。
科學在公眾議題上不該只是作為「理性」、「權威」的包裝,只有當正反兩方的科學研究並陳的時候才是真正的科學討論。回答A君的疑問:「這不科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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