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種職場情境是台灣人爆肝加班的原因
北市府自從柯市長上任後,「鐵漢歐吉桑」的意志力領導風格,將北市府「轉型」為血汗職場,加班時數屢創新高,引起公務員出走潮與不滿。柯市長日前祭出「關懷方案」,宣布晚上十點以後非必要禁止用Line,以及加班超過45個小時的員工須造冊列管寫報告,這樣的做法也許出於善意,但卻引起更多質疑:這真的是解決之道嗎?
每每討論北市府員工工時,總會引起「過去太好命,現在累活該」的酸言酸語,但去掉「公務員」這層身分,其實北市府和現今台灣企業加班的困境並無不同,柯市長在管理領導的部分,也與民間企業老闆常犯的錯並無二樣。
▎我可以,你為什麼不可以?
領導者會運用不同的方式表達「潛訊息」,當柯市長以「一日雙塔」單車活動展現自己「過人的意志力」,強化個人形象之外,更多的訊息是:「我都可以做到,為什麼你做不到?如果你做不到,一定是偷懶沒下定決心。」
乍聽之下很有道理,若你不是北市府員工,也許這還是種激勵;但當你老闆這麼覺得的時候,整件事充滿了歧視意味與不尊重。
「一定是不夠努力」的帽子戴在頭上,暗示著先「負面假設」員工的工作意願,全面忽略執行上遇到的困難,不願正視個人能力的差異,不花時間運作精緻的溝通,只想以人定勝天的蠻幹精神一決生死,當然無法改善原有僵化難行的組織,員工也只好「加班」以示清白。
此外,「我可以你也要可以」成立的條件裡,還包括放棄自我人生的多種樣貌:老闆還沒睡,當然你就不能累;老闆假日想工作,你就不可能去旅遊;為了證明自己不是偷懶怠惰的員工,也只好容忍這種「霸道」的管理思維。
▎每一件事都很重要
領導者的意志力展現也發揮在「要求速度」之上。事實上某些事情的確有特殊時效性,越快越能產生實質上或溝通上的優勢,然而卻未必每一件事都是如此,很多時候要求員工速度比快,其實是中階主管為了討好上司才設定的條件,或者是主管根本無法分辨哪一件事才是「真正重要的事」。
時間具有排他性,一個人一次只能做一件事,正在打報告就不可能去開會,正在講電話溝通就不可能打報告,如果每一件都很重要,都必須在24小時內「給出建議」、「做出報告」,一天開兩三個會下來累積的待辦重要事項,請問這位員工應該先做哪一件?
更令人擔憂的是,為了盡速交出這些報告,是不是必須犧牲更重要的工作呢?寫報告前有沒有經過周詳的討論?有沒有時間進行細緻的溝通?這些更關鍵的成功因素,就在我們「追求效率」的過程中煙消雲散了。一味的求快,是真的有其必要,還是只是滿足老闆的虛榮感?
領導者必須依照事情本質和短期目標協助員工分出優先次序。舉例來說,會議記錄就需要求時效才能扮演溝通的角色,但部分懸而未決的案子必定有其矛盾困難之處,這時需要的不是強硬的要求速度,否則換來的只是加班後的一疊報告,沒有方向感的瞎忙不僅沒有解決現有問題,還會製造更多未來的麻煩。
▎為什麼這件事不能自己做?
其實這和第一項「我可以,為什麼你不可以」有異曲同工之妙,當領導者過於本位思考,自己擅長某些事情、認為那些不具難度,也就不希望員工「外包」給廠商執行;說不定還會沾沾自喜省了多少成本,其他人有樣學樣想討好老闆,那麼員工加班自己來也就不意外了。
這項問題在於,員工自己做的專業度夠不夠呢?每個人的工作核心價值是否被稀釋掉?一天再怎麼用也只有24小時,當員工必須做「老闆擅長但自己不擅長」的事情,會比原本平均需要的時間多還是少呢?
如果是員工未適才適所,那麼就應考慮調動或培訓,若這項外包業務並非原有工作職務內容,那麼就不應該要求員工也必須自己來。真的很想省這項成本,那麼就應該讓最擅長的老闆,花最少的時間自己做,不是嗎?
▎追求表面效率,缺乏系統性思考
事情是人創造出來的。缺乏高度的管理視角、缺少對整體組織發展的考量、欠缺系統性的思考,那麼創造出來的事情都是些皮毛而已,速度再快也無濟於事,單憑毅力和意志力的蠻幹精神,換來的不一定是想像中的美好成果。
當台灣人越來越會加班,卻沒有人感受到效率與成功,反而磨掉對人生與工作的熱情,就應該好好停下來思考,我們是否尚未認清事情的本質就急著動作,庸庸碌碌還換不到絲毫的成就感?
至於加班跟痛苦到底是不是兩回事,在此必須向柯市長報告一聲,以上三種錯誤的加班方式,帶來的不只是痛苦而已,更是扼殺精神生命的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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