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為國爭光」只是復古浪漫的懷舊想像?
近來關於足球與棒球國手出場費的事情引發許多討論,許多球迷樂見出賽球員的權益與待遇獲得更好保障,但也有資深體育記者力排眾議,認為國家應該提供完善的機制與保險照顧選手這點雖無庸置疑,但出場費甚至激勵獎金則不應成為常態,「國家榮譽」仍是運動員應該內建的精神,而奉行與否則是個人選擇。
但要釐清這爭議之前,關鍵或許繫於運動與「為國爭光」在不同時代下的本質變化。
戒嚴時期下的「飛躍羚羊」紀政,回憶當初受到蔣介石首度接見時的情景時提到,那震懾的感覺就好像見到神一般;60、70年代,沒有人懷疑,為什麼少棒拿冠軍會有助於我們反共復國;時至今日,許多運動員對於馬英九的「死亡之握」卻是避之唯恐不及;在過往研究訪談的過程中,許多新世代國家代表隊、甚至奧運層級的選手都表示,為國爭光其實只是口號,誰不是為了自己的前途在打拼?
運動與國族主義的結合是普遍的現象,運動這場「無槍炮的戰爭」就是這時代體現國族認同最普遍的場域。然而,國族認同要堅實地存在,必須建立在共同的過去與對未來共同的願景,而這兩者,恰正是當前台灣社會最難有共識的棘手難題。George Orwell的名言「誰控制了過去就控制未來,誰控制現在就控制過去」,套在日前的課綱爭議再適用不過,兩黨都希望藉由掌握歷史詮釋權,來提供他們所欲見的未來藍圖,但這正是台灣不同族群之間難以妥協的歧見,本省、外省史觀鴻溝之深,自然不在話下,更別說處於相對邊緣的客家、原住民與新住民史觀,對於什麼是台灣共同的過去、或是未來願景都有不同的圖像。因此,當台灣運動員所代表的國族(特別是妥協下的「中華台北」名稱)都是個擺盪、模糊的符號,再以「為國爭光」為號召,實在顯得過於薄弱。
在歐美社會,「國家」這個現代性下的概念同樣受到眾聲喧嘩、後現代社會的衝擊,但是這樣的大敘事典範,在西方文明的根基相對穩固,但包括臺灣在內的後殖民國家,卻是被迫進入這遊戲之中,根基尚未紮實,卻已遭受後現代離心力的抽離。在美國,儘管作為一個種族大熔爐,單一的國族認同曾是個很微妙的概念,但在911事件後,新自由主義右派掌握了運動與大美國主義的連結,當山姆大叔召喚之時,仍較我們顯得有力許多。
當然,這樣的召喚,個別運動員仍有選擇,有些NBA的球員像是Damian Lillard拒絕美國代表隊;費德勒在去年率領瑞士奪下台維斯杯冠軍之後,今年也選擇退出國家代表隊;梅西在美洲國家杯中,又一次與國際大賽冠軍失之交臂,飽受阿根廷人不公平的批評,甚至傳出萌生退出國家隊的念頭;我們也別忘了,2006、09兩屆的WBC,王建民早就選擇了洋基而非中華隊;上述這些例子也正是個人在此結構下仍有行動的展現。
至於與台灣出場費爭議類似的例子,我們看到奈及利亞男子足球代表隊先後在前年洲際國家杯與去年世界杯,曾以罷賽、罷練為威脅,認為他們未獲奈及利亞足協承諾的出場費與獎金,這些手段也為他們爭取到他們認為應得的報酬。德國男子足球國家隊的隊員,雖然個個都已經是年薪可觀的球星,但在去年世界杯奪冠之後,同樣笑納每人30萬歐元(1064萬台幣)的獎金。另一個例子我們卻也看到,加拿大男子冰球代表隊在獲得冬季奧運金牌之後,將他們每個人2萬元加幣(50萬台幣)的獎金捐出,有些捐給青少年冰球發展基金,有些捐給特定慈善團體。歐洲與北美的頂尖職業運動員,有著完備的職業運動結構做他們的堅實後盾,像是年薪1200萬美金的Sidney Crosby,完全不需要這些零頭錦上添花,所以選擇將這筆獎金捐出,此乃個人行善義舉,但不能被解讀為國家可以無償獲得這些運動員付出的勞力。
凡此種種都突顯,資本主義與國族主義這兩股力量正拉扯著運動這場域,但當前資本主義顯然逐漸占了上風。在這典範消逝的時代,「為國爭光」已經逐漸成為一個懷舊與浪漫的想像。即便如此,包含台灣在內的各國,仍舊抱持著國際重大賽事的獎牌是代表國家榮耀、是其政績的展現,那麼在資本主義為當代絕對主流意識形態的現實下,所有東西就都是有價碼的。
奧運等重大國際賽事的業餘主義已一去不復返,既然這是無法逃脫的遊戲,又無法再單以搖搖欲墜的「為國爭光」口號讓運動員心服口服,那麼國家與各協會就必須為這些名為國際賽,實為商業活動的遊戲付出一定的代價。我們常因為這些頂尖運動選手的光環與高收入,而忽略了他們也是勞工的事實,既然是資本主義下的勞工,自然無法逃離市場機制下的供需法則,聽來現實,但這更顯見資本主義邏輯已經滲透我們生活的每個面向,運動也無法自外其中。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