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尊,如今安在哉?
下個星期,當紐約柯尼島上的納森熱狗店展開別開生面的熱狗大胃王一百周年活動時,我們不會看到一個熟悉的亞洲身影。事實上,我們最後一次在那兒看到小林尊,他是被紐約警察拖著離開的。
雖然納森熱狗店號稱今年這項活動將邁入一百周年,與許許多多與飲食有關的故事一樣,都是穿鑿附會的鄉野奇談,只為了增加食物或是活動的歷史氛圍,但這發明的傳統,卻也微妙地變成每年美國國慶日別開生面的活動。
更妙的是,讓這項活動變成一項美國景觀的,卻是一個身高一百七、體重六十公斤的日本人。
小林尊,一個大胃王界的傳奇,從日本東京電視台的節目《電視冠軍》崛起,隨著國興衛視的熱播,小林尊在台灣也是家喻戶曉的人物。
他自2001年開始在納森熱狗大胃王中六連霸,而他麵包沾水、單手將熱狗折半的「所羅門王」大絕招,更是樹立起獨特的風格。如果說有些運動員光靠單名就足以震懾於世,Ali、Jordan、Tiger、Kobe之外,或許就是那時候的Kobayashi(小林)。
美國ESPN從2004年開始現場轉播這項活動之後,就像棒球賽、蘋果派和煙火一樣,讓納森熱狗大胃王成為美國國慶日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2005年之後,小林尊與Joey Chestnut的競爭,就猶如同時期Nadal和Federer在溫布敦的一系列史詩戰役一般。從2007到2009年,小林尊雖然都不敵Joey Chestnut而屈居亞軍,但絲毫不影響他大胃王巨星的地位。
2010年,納森熱狗大胃王的主辦單位「競吃大聯盟(Major League Eating, MLE)」──不騙你,真有這玩意──想要和已經旅居紐約的小林尊簽訂合約,也就是限定選手只能參加MLE主辦的活動。小林尊不願就此受制於MLE,拒簽合約,因此被禁止參加當年的熱狗大胃王比賽。
當年仍舊現身的他,最後落得被上銬、拖離那曾經屬於他的光榮舞台。至此之後,沒有MLE許可的小林尊,只能自己找地方吃著熱狗與Chestnut隔空較勁,自己獨立接一些case,巡迴世界參與大胃王活動,也還來台灣吃過乾麵。
從小林尊與MLE的事件中,我們看到組織對於個人自由的限制。MLE作為賽事組織又兼經紀公司的雙重角色,挾納森熱狗大胃王這招牌賽事自重,使得賣「胃」的選手們深感剝削,也是小林尊不願委身旗下、許多選手陸續退出MLE的原因,而這一切,其實也很美國。
George與Richard Shea兄弟領導的MLE,近年來壟斷了這項活動的發展,他們還企圖為它正名、甚至鼓吹它成為一項正式運動。但大胃王,或是正式一點的名字──Shea兄弟所稱的「競吃(competitive eating)」──究竟是不是運動?
它無疑有競賽特質,必須經過訓練與具有特殊技巧,也需要身體的操練與勞動,甚至會造成下巴脫臼或是胃炎等「運動傷害」。但其實MLE再怎麼解釋都不重要,畢竟暴食不但是聖經裡七宗罪之一,它有害健康、浪費食物等等背離時代主流價值的特質,就已經讓它難登大雅之堂,更遑論數年前大胃王正夯時,在世界各地所發生的意外致死案例。
但這一切似乎都沒有阻擋我們看小林尊或是其他大胃王挑戰人體極限所發出的讚嘆,我們可能甚至都還期待著,有朝一日,小林尊重返柯尼島,再吞下個六十幾根熱狗。
儘管我們都知道,生命應該浪費在更美好的事物上,但這正是內疚愉悅(guilty pleasure)的致命吸引力。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