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心頭肉,我的搖錢樹?誰拿走了受薪父母的托育補助?
嬰幼兒托育,是講求信賴感的服務業,被賦予愛心、耐心的光環。但保母與托嬰中心,近年已逐漸扭曲成收費爭議大、契約糾紛多,甚至在商言商的牟利事業。
奇特的收費爭議有三:
第一、兩節禮金。中秋節快到了,不少家長困擾,要給多少中秋禮金才「不失禮」?二節禮金在民間企業向來由雇主決定,有人拿現金,也不乏有人只拿柚子、月餅。保母的二節傳統上也由家長決定,行情在一到兩千不等。不過晚近卻發展成事先開價、契約明定。有的保母開價兩千元、三千六,甚至半個月或一個月托育費額度的「禮金」。北部某縣市,還發生過家長中秋節前把小孩帶走,退費時保母主張要扣掉中秋禮金的糾紛。禮金,已無「送禮」之本意。
第二、收費項目花樣繁多。托嬰中心本來不同於幼兒園,不分學期,沒有寒暑假及開學時間,所以多數人每月只收一筆「月費」。然而有的托嬰中心,現在也收取「一學期」的註冊費,每個月再收取「英語教材費」、「唱遊活動費」(給0-2歲幼兒!)。想像力無限,保母也有人收取「感覺統合費」、「學步費」。
第三、「預付年終」。傳統上,家長在農曆春節前,會依一般企業習慣,給保母一筆年終獎金。但近年有保母在契約上加註:如果八月把小孩帶走(因為要去讀學期制的幼兒園),要先「預付」明年的年終(例如一個月金額乘以十二分之八)。於是大家有樣學樣、愈來愈多人訂此契約。簽約時,家長畢竟有求於人,甚麼都說好好好;但終止托育關係時,若是不歡而散,這也很容易引起投訴和爭執——畢竟一般企業的「年終」並沒有在「預付」的。
這些紛紛擾擾本來都是私人契約行為,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要收多少錢、設計多少名目,通通不干政府的事。真有糾紛?法院見便是。然而,台灣的少子女化激起社會輿論,政治人物搶著提政見,中央及地方政府也紛紛發放托育補助,企圖減輕家長部分負擔。這些政策多半「不限弱勢」,中等收入家庭亦可領取。結果,約八成托嬰家庭都領得到錢,政府公共資源,實質上已大幅度介入托育市場行為。
收費爭議,政府管太多還是管太少?
依法,今年12月「居家托育登記新制」上路後,政府至少要管保母的收費項目及金額。但新制度對地方官員來說,最痛苦的就是要平衡業者、家長兩邊的聲音。
政府要管收費?供給方會抗議:托嬰中心規格、成本都很高,政府管收費,會害業者虧本!保母時薪每小時比麥當勞還低,沒有年假、勞健保要自己出錢,油電食材都上漲,但小孩要吃副食品、夏天還要吹冷氣!
政府不管呢?家長會抗議:政府補助家長多少,保母、托嬰就漲多少。三節還規定要給獎金尤其討厭!家長就在過苦日子了,拿到鍋子、洗髮精也不敢吭一聲,但卻被「契約規定」要額外付這些錢。保母整年的收入及年終不用繳所得稅,在受薪階級的人看來更是不公平云云。
這簡直是另類的「清官難斷家務事」。政府難為,於是很多官員自己也期待,乾脆「回歸自由市場」吧,政府不要管。遺憾的是,托育補助全面發下去,這個領域早就不是「自由市場」了。
美國白宮總統經濟顧問委員會早在近二十年前,就分析了托育補助的潛在問題。補助一發放,收費金額可能水漲船高,結果家長並無受惠。如此一來,補助政策的受惠者,根本完全是托育業者。(“The price would rise by the amount of the subsidy……The benefit of the subsidy policy, in other words, would accrue entirely to the providers.”)
正因如此,研究指出,荷蘭、澳洲的托育補助相關政策,會依托育提供者的品質來「分級定價」。美國則是調查市場價,再取中位數或四分位數的第三分位作為「收費上限」。總而言之,這都是在避免補助引發漲價,防止政策美意反帶來類似通貨膨脹的惡果。畢竟,補助介入後,價格已非由純粹的供需平衡所決定。
無奈,台灣97年起發放的托育補助,就是因為政府不去碰觸保母、家長之間的爭議,矇上眼睛不管收費,結果如美國經濟學家所預測的一樣——保母、托嬰發生惡性漲價。立法院預算中心103年評估報告指出:「政策實施後,「部分保母(及托嬰中心)巧立名目哄抬價格,引發『政府補多少,保母(托嬰)費漲多少』現象。……99年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報告顯示,已婚女性未滿3歲子女之保母費,平均每月為1萬4,660元,相較95年調查報告之平均每月保母費1萬1,972元,上漲2,688元,漲幅達22.45%……確實產生抵銷政府實施保母托育費用補助成效之情事。」
當然,並非所有托育業者都刻意漲價(一開始也許是20%的人「偷跑」)。可惜有一群人偷跑了,剩下不偷跑的人,雖替家長著想,但看起來反而顯得「傻」了。於是兩群人彼此相互制約、長期影響,形成特定收費文化,造成了現在的惡果。
沒有配套價格機制,補助政策白忙一場
公共制度如果讓鑽營者得利,會把所有人都變成鑽營者;公共制度如果讓「傻」的人得利,則會引導大家保持「傻」和善意的狀態。
各種在商言商的收費手段,或私人契約行為(增訂收費項目、提高金額),其實都是在政府「普發現金補助」,卻沒有配套價格機制的大背景下,形成的奇特漲價趨勢。嬰幼兒托育和老人照顧尤其不同——老人照顧,一毛不拔,家庭捨不得花錢;嬰幼兒托育,家裡不僅肯花,還會過度投資,花超過自己能力的錢,咬緊牙關只求「不要輸在起跑點、給孩子最好的」。
這是我們的制度及心理集體結構。如此一來,任何「純發錢」的兒童福利政見,若沒有設定合理價格水平(考量平均薪資、成本精算、物價水準),都要面對公共資源被少數不肖業者吃乾抹淨(吹噓、成本灌水、巧立名目……)的風險。補助政策,終將白忙一場。
其實設定合理收費,對業者未必全是壞處。合理、透明、簡單,讓家長省下比較、懷疑、揣測的力氣,就像上網、上便利商店購物一樣,更能輕鬆選擇。對托育業者來說,這種形象也是和家長建立互信關係,成功經營事業的第一步。
何況,保母和托嬰中心的「成功指標」應該是:打下在地口碑、贏得家長信賴、幼兒收托不間斷、保持滿額不空手。而不是靠特殊手法,多拔下幾根小小的毛。
嬰幼兒托育在乎兒童最佳利益,也是強調信任、彈性、互助,受人敬重的行業。但我們不該將之過度浪漫化,對牟利化的現實趨勢視而不見。你支持怎樣的托育收費制度呢?各地方政府,應該要讓「傻」的人出頭天,還是放任惡性漲價及鑽營行為?托育登記新制將在今年底正式上路。現在,正是做出選擇的時刻。
【update】
謝謝幾位網友的意見!來回討論,事理會愈辯愈明吧。
網友的立場我也明白——「政府不應該介入保母及托嬰的價錢」。「家長只要生孩子就可以補助,保母為什麼沒有?」「保母也有經濟壓力!」
但是,我寫這篇的目的,是要點破保母及托嬰業已經嚴重牟利化的現象。無論在各縣市的糾紛個案,或者官方的全國統計上,這已經是不爭的事實。
很遺憾,大家對此一現象(業者收費、巧立名目;政府補多少、業者漲多少),選擇視而不見,或是將之合理化。
至於,說我挑撥或抹黑保母、托嬰業的名聲......我說說我的看法,請各位看看是否合理:
第一、少數塑化劑、黑心油商、胖達人香精麵包,如果傷害了所有飲料業、小吃業、麵包業的生意,那應該要責怪這些不肖業者拖累大家。而不是責怪媒體,「為什麼要揭發」這些事件。
第二、保母及托嬰是典型的都市行業(鄉村地區多由媽媽自帶)。因此,都會地區的專業保母實際托育人數,向來高達平均2.x人。30%的保母,甚至可以保持帶三個小孩以上。以每個小孩收16000來說,三萬二到四萬八的月薪,實在,不能說是「弱勢」。都市保母,還是不要輕率地拿「弱勢」的標籤往自己身上貼吧。
第三、真正的弱勢,其實是托嬰中心聘僱的教保人員!依法規,她們一個人負責帶五個小孩,比保母累得多,但月薪仍然只有兩到三萬元。年終獎金?很多人只拿得到三千塊!為什麼她們不改行做居家保母?說穿了,自家的地段不好、空間不優、格局不美觀、家人不支持、只是租屋......她們,比很多擁有住宅的保母,「弱勢」多了。
總之,台灣托育補助與收費制度的問題,是亡羊補牢,猶未晚也。
我知道,指出現實會使相關的社群不愉快。但為了落實托育政策的優質化,我認為有必要點破現狀。
何況,托育是有「教育」性質的行業。我們都會對小朋友說:「你要守規矩喔」。我不知道鑽制度漏洞、巧立收費名目的少數業者,如何能對小朋友以身作則?
現在,應該是給那些擇善固執、堅持合理收費的保母及托嬰中心掌聲的時候了!並且該一起來思考:合理的收費制度,應該要怎麼定?以遏止少數不肖業者拖累整體。否則,繼續縱容下去,我們也就成了共犯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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