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不是天生,你就不挺了嗎?

聯合新聞網
圖/美聯社

考試院長關中在性平會裡發言支持同志。關中表示,自己本來覺得同志是「性格上的扭曲」,後來看了幾本書和電影之後受到感動而改變立場。現在他認為:既然同性戀和異性戀一樣都是與生俱來的天性,因此便受到人權保障,不應該被排斥。

有院長級人物表態支持同志,當然是很令人欣慰。(雖然關中也有可能明天就補充說「即便同志性向應該被尊重,但婚姻制度還是必須要交由社會共識……」)然而,對於這個院長級的發言,我也必須指出:

1.同性戀是否是與生俱來的天性,科學家還在爭議中。

2.就算同性戀並非天生,我們依舊不該歧視他們、限制他們結婚的可能性。

猜想容易,論證困難

同性戀是否天生,這個問題爭論已久,但目前我們似乎只能確定:大部分咬定同志天生或後天的論點,都面對嚴厲挑戰。

例如說,我曾經看到有人這樣說:「如果同性戀傾向是天生的,同志早就滅亡了,所以同性戀不是天生的」。這個歸謬法的結構很完整,但是推論不有效:現實情況下,就算同性戀是天生的,他們也不見得會因為不生小孩而滅亡,因為在每個社會當中,他們幾乎都被迫和異性結婚生子。

「天生」的可能

此外,也有一些科學意見進一步指出,同性戀和演化及遺傳的關係,並沒有表面上看起來那麼衝突矛盾。在〈同性戀有可能遺傳嗎?〉這篇文章裡,泛科學主編陸子鈞用隱性性狀的存在,來說明為什麼目前的生物學研究並沒有排除「異性戀傾向的男女生出同性戀子嗣」的可能性。

〈同性戀為自然現象,但恐同症則是超自然現象(=跨丟鬼)〉這篇文章裡,中山大學生物科學系教授顏聖紘也說明,考慮到社會性動物之間常出現的「合作生殖」行為,我們完全可以想像:就算同性戀個體自己不生小孩,在演化過程中他們也可能藉由協助照顧兄弟姊妹的小孩,來提升演化上的適應性。

最後,在實務上,全球最大的同性戀「治療」組織「走出埃及」,也在2012年宣布解散,在聲明書裡,「走出埃及」的創辦人錢柏斯(Alan Chambers)道歉指出,他們提供的療程不但造成悲劇和痛苦,而且事實上並無「療效」。

不是天生又如何?

然而,這些線索並不代表我們更應該相信同性戀是天生。事實上,就如同我們很難斷定同性戀來自後天養成,我們也很難斷定同性戀是天生。因為在生物學上,同性戀是一種心理和行為傾向,跟髮色、膚色、手指數目這些「不管當事人怎麼想,它要出現就是會出現」的性狀不一樣。

同性戀的先天和後天,科學家至今無法塵埃落定,這代表我們因此也還無法斷定同性戀的罪過和道德地位嗎?其實並不是。想想看,若有一天科學家發現同性戀其實是後天學成的,考試院長關中就該因此轉換立場,不再保護和支持同性戀嗎?

在道德上,當我們用「那是先天的」來為某行為(例如精神病患的暴力)緩頰,背後的含意通常是指「因為那是先天的,所以你責怪他、處罰他,也無助於事」,而不是指「因為那是先天的,所以那沒關係、沒有道德問題」。

因此,一個行為是出於先天或後天,通常只引導我們用不同的方法去應付它,若要主張行為本身惡劣的程度也因此受到影響,我們必須提出其他理據。

宗教不該插手道德

長久以來觀察台灣的同志討論,我一直有個猜想。宗教人士如此在乎同性戀傾向是天生還是後天,跟他們的信仰設定有關係,例如說:若同性戀是先天的,那麼一個人作為同性戀,便不再代表他沒有好好抵抗「魔鬼的引誘」。然而,道德不能建立在奇幻教條和世界觀上,否則人們註定無法達成妥協和共識

當代人類的重要課題之一,是如何和價值觀跟自己天差地遠的人生活在同一個社群裡。這個課題的存在本身,就說明了,除非自己的自由和權益因此受到侵害,否則我們應該尊重別人選擇的人生道路、學會不管別人的閒事。

朱家安

多年來面無表情地致力於哲學教育,雖然人稱「雞蛋糕腦闆」但其實不受兒童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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