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只有一個」的瘋狂想像與課綱微調不道德之處
對於課綱微調的爭議,國民黨似乎想以「歷史真相只有一個」的態度為整起事件定調,還提出「抓錯有獎」活動,想要突顯微調後課綱的真切性與客觀性。
不過,這麼單純、原始的「真理觀」,大概落後世界主要文明約三、四百年,這類想法在當代已成為笑話、童話或神話。為什麼「歷史真相只有一個」的想法會是個笑話呢?歷史真相難道有很多個?
「過去發生過的社會事件」當然是客觀的特定情境,但「我們如何掌握」、「我們如何詮釋」,以及「我們如何展示」過去發生的社會事件,卻充滿了相對性與歧義。
當代的知識論學者多半認同對於單一社會事件,的確可能存在多種並列的真理觀點。
因此「發生過的事件」只有一個,但「真相」可能有很多個。
例如有個人被槍斃了,某些人認為是「槍決意圖叛亂之共匪乙名」,有人則認為是「一位革命志士壯烈犧牲」。那邊的說法才是「真相」?
答案是,它們在其各自所屬的語言脈絡中為真,在對方的語言脈絡中為假。
你當然可以堅持:「至少可以確定有個人被槍斃了吧?」
但其實「人」和「槍斃」這兩個詞也都有「價值」意味,而與價值相涉,就很難「客觀」了,你不妨思考「有隻畜牲被槍斃了」和「有個人被謀殺了」之間的差別。
而人的日常語言都有價值觀滲入,若要盡可能排除,大概只能將之還原成有如自然科學般的語彙,像是:
「一人科人屬智人種的生物,被秒速500公尺的鉛質圓錐體貫穿小腦與大腦,造成生命機能中止。」
歷史課本這樣寫,鬼才看得懂。
要「講人話」,人才看得懂,而「人話」就有價值語彙,所以我們必須接受歷史課本會有特定價值觀滲入。問題就在於,我們應該接受歷史課本包括什麼程度的價值觀?
課綱爭議中的價值論問題就在於此。當前的馬政府的主張,就是以憲法所表達的價值觀為課綱的價值觀。為什麼?
「課綱當然要遵守憲法呀!」但我們還是可以追問:「為什麼課綱要遵守憲法?」
一國之下的所有教育系統,在體制上當然要符合憲法,但在教學內容上呢?似乎沒有這個必要性。如果認為連教育「內容」都要合憲,這種態度就是把「憲法」神格化了。
那,憲法是最崇高的價值,是「絕對真理」嗎?
當然不是。憲法頂多代表某時空中一部份人的價值觀。
我們可以追問,如果一國之下的所有教育系統,都要依照憲法設定的價值觀來「安排課程」,那我可以傳授或研究反對目前憲法的理論或知識嗎?
如果不行,那這個憲法就永遠無法修改了,因為我們無法在教育學術體系中產出知識去修正它。因此這種主張犯了倫理學中的「習俗論謬誤」。
(「習俗論謬誤」的意思是,如果有人主張「凡是社會習俗就是道德規定」,那這個社會的習俗就不能修改了,因為你對習俗提出批判,就代表你是錯的,錯的事就不應該做。)
當憲法保留可修正的空間時,就代表它承認自己不是無上的價值來源,因此「教學內容一定要遵守憲法的價值觀」就不能成立了。
當然,你可以退一步主張:「高中以下的教育算是十二年基本教育,至少高中以下要符合憲法的價值觀吧?」
這同樣說不通。如果有人只讀到高中,並未升學,那麼他就無法接觸到比現有憲法更卓越的價值觀點,那麼之後他們參與修憲討論,就缺乏和大學生一樣的知識基礎。這不公平,基本教育也應該提供批判知識才對。
「所以教育體系不應提及憲法的價值觀嗎?」這種態度也太偏激。
就比較可行的角度來說,教育體系應該「介紹」憲法的價值觀點,而不是以憲法的價值觀作為「審核某知識是否能放入教育體系的標準」。
憲法來自法學典範,而不同的知識有其自身的典範,也就是有一套「這理論或觀點是否能被我們接受的標準」。史學有史學的典範,倫理學也有倫理學的典範,硬拿憲法去逼史學或倫理學等不同人文社會學門接受其價值觀,當然會出問題,因為這些知識範圍會跨出憲法所約制的社群。
以我們的憲法為例,其價值觀來源主要是1940年代末的中國政治人物,而後有多次的增修與釋憲,曾融入一些新的價值觀。
用這一套價值觀,去「框架」公元1230年的蒙古,1420年的中國,或是1920年代的台灣,就會顯得非常「古怪」,因為那個時代的人們不是依照這一套價值觀來思考,這種價值觀會誤導我們對於他們的理解。
排除了原本的脈絡,硬用一套新脈絡去拆解事件,這就是課綱微調過程真正「不道德」之所在。
現代社會基本上都是多元的,存在多種價值脈絡,就像台灣之中有「閩南」「客家」「外省」「原住民」與「新住民」等幾種主要族群,每個族群都有自身的傳統價值與自我敘事,想用單一標準答案去「套」所有族群,必然會造成傷害。
現在中華民國憲法的價值觀較親近於外省族群的價值脈絡,用這種觀點去壓迫其他脈絡的人,就會形成詭異的狀況。像是大多數台灣人都屬於二次大戰戰敗國的遺民與後人,卻要裝成戰勝國後裔來紀念「抗戰勝利」。這本質上就是「欺騙」與「虛偽」,怎麼會合於道德原則呢?
如果我們背棄了自身的價值脈絡,假裝已經「砍掉重練」,我們就無法真正負起自身應有的道德責任,因為我們會一直企圖以「砍掉重練」的方式來逃避過錯。
若台灣社群裡的成員擁有多元的價值脈絡,你就應該尊重這些脈絡,而不是企圖塗銷這些脈絡。
在決定普遍基本教育的內容時,應該取得社群共識;而要取得共識,需要讓大家在公共領域對話,看各族群想在教育體系內提供什麼類型的資訊給下一代。其關鍵在於每個族群希望怎麼呈現自己,而不是由「部份族群」決定「所有族群」的自我認同方式。
但現在的課綱有透過公開場合對話以形成結論嗎?沒有,就是一堆自以為懂憲法的「神秘人」,以「單一價值脈絡」的角度,意圖將他們的意識形態偽裝成真理,進而壓迫整個社群接受他們的價值觀。
這是種無可狡辯的道德錯誤。解決之道,就是將課綱再次退回審議的過程,以公開的方式進行學術討論,並針對特定爭議,邀請各族群的代表提供意見。
如果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中華民國是中華民國公民的中華民國,那這就是發展我們社群內在價值,凝聚共同善的唯一方式。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