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子龍/善意的謊言錯了嗎?嚴格的康德碰上狡猾(?)的孟子

聯合新聞網 烙哲學
製圖/沃草烙哲學

你生活在納粹時期的德國,一位被追殺的猶太人朋友藏匿在你家,這個時候蓋世太保上門來打探他的下落……

〈善意的謊言錯了嗎?為什麼康德絕對不說謊?〉這篇文章中,林正昊討論了康德對於「善意的謊言」的看法:不管在什麼樣情況,都不可以說謊--即使你知道你的朋友可能因此被殺害。

而這是因為康德認為:

「道德有普遍性」跟「善意的謊言」都是我們很強的道德直覺。而在沒辦法相容地保留兩者的情況下,康德選擇維持前者(這是基於他認為前者更基本、更重要,而且如果放棄它可能連帶地要放棄更多其他的直覺),並嘗試把說真話帶來的傷害解釋為意外,降低它對我們道德直覺的牴觸感。

可是真的是這樣子嗎?「說謊」真的會傷害到「道德有普遍性」嗎?或者拋開說謊的問題,面對道德兩難我們真的只能被迫二選一嗎?

雄辯滔滔的亞聖孟子並不同意上述想法。雖然跟康德同樣都相信「道德有普遍性」,但孟子認為我們不需要因此放棄其他道德直覺。在這篇文章,我將會援引《孟子》書中的案例,說明孟子如何做到這件事情。

1.禮與食孰重?

在《孟子.告子下》有這麼一個故事:

任國有人問屋盧子:「禮節和吃飯哪個重要?」

屋盧子說:「禮節重要。」

「那麼娶妻和禮節哪個重要?」

屋盧子說:「還是禮節重要。」

他繼續追問:「如果拘泥禮節就會餓死,不遵守禮節卻可以得到食物,還要遵守禮節嗎?如果按照『親迎禮』就取不到妻子,不按照『親迎禮』反而可以取到妻子,還要遵守親迎禮嗎?」

屋盧子答不上來。只好在隔天跑到鄒國,向孟子求救。

在這裡,屋盧子碰到的兩難是「禮與食(饑而死)」還有「禮與色(不得妻)」,「禮」是道德規範,對應到不可以說謊,而「食(饑而死)」與「色(不得妻)」對應的就是找上門來的蓋世太保。

在這裡,孟子不直接回答問題,而是指責對方怎麼會問出這種問題。

孟子說:「這個問題有什麼難的?不測量本來的高低,卻只比較末端,這樣一來木塊也能高過有尖頂的高樓啊。我們說金屬比羽毛重,難道是衣帶鉤的金屬和一整車的羽毛比較的結果嗎?拿吃飯最重要的部分和禮節最不重要的部分比較,那何止吃飯重要?拿取妻最重要的部分和禮節最不重要的部分比較,那何止娶妻重要?」

上述情況顯示:如果你拿「善意的謊言」的問題去問孟子,他很有可能只會罵你:「怎麼會這樣問問題呢?」

不過這是開玩笑,孟子其實還是有認真回答問題的時候。

2.臣弒其君,可乎?

在《孟子.梁惠王下》有這麼一段對話:

齊宣王問:「商湯流放夏桀,武王討伐紂王,有這回事嗎?」

孟子說:「文獻上看起來是有的。」

齊宣王問:「臣子殺害君主,這樣可以嗎?」

齊宣王提出的兩難「不可弒君/放任紂王」,這還是「禮(普遍的道德規範)」和「例外狀況」的兩難,只不過這次的問題影響的可是社稷蒼生,遠比餓死、沒有老婆或者蓋世太保都大的多,面對這個兩難,孟子怎麼回答呢?

孟子說:「嗯?我只聽說有個叫紂的獨夫被殺惹,沒聽說有什麼弒君啊?」

他認為紂王不是君王,因為他是「賊仁者」,同樣的我們也可以想像他對「善意的謊言」可能會有一個很嗆的回答:蓋世太保不是人,所以對他們說謊不算說謊。

「耶,這根本是詭辯吧!孟子怎麼可以這樣!」

嗯,我知道你會這樣想,我以前也是這樣想的,直到我讀了《孟子.離婁上》 的對話。

3.男女授受不親?

淳于髡問:「男女之間不親手遞送物品,這是禮節吧?」

孟子說:「沒錯。」

淳于髡問:「那如果嫂嫂溺水了,要不要用手救她呢?」

孟子說:「看到嫂嫂溺水不救,那是豺狼才會有的行為!」

「男女之間不親手遞送物品,是禮節; 看到嫂嫂溺水伸手救她,是權變。」

第一次讀到最後那句「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的時候,我整個人震撼了。

和康德不同,孟子沒有在「道德有普遍性」與「道德直覺」兩者之間進行取捨--他,兩個都要!

為什麼孟子可以兩個都要?因為他訴諸的道德根源並不是康德的「理性」,而是根植於每個人心中的「不忍人之心」,我們都讀過孟子的這段論述: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鄉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

藉由這個例子,他試圖證明「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並且進一步將他們區分成四種,分別對應到「仁、義、禮、智」四種品德,也就是我們熟知的四端。

因此對康德來說,道德規範是根據「存在每個人身上的理性」制定,絕對不可以違反;可是對孟子來說,「道德規範(禮)」是根據每個人身上的「不忍人之心(仁)」制定,而有些時候,這兩者會出現衝突,因此我們應該放棄「禮」選擇「仁」來做判斷,這就是權變。

說到這裡,有些人也許已經發現,孟子說的「禮」和康德說的「道德有普遍性」並不是同一回事,從某種程度來說,孟子其實是反對「道德規範有普遍性」,而不是反對「道德有普遍性」——兩者有所不同。

孟子認為「仁」具有普遍性,也同意大部分的時候,我們必須依循根據「仁」所制定的「禮」,可是他並不認為「禮」可以適用所有的情境,某些時候我們還是要放棄「禮」回到「仁」來思考,因此才有了權變的主張;反觀康德,他不但認為「理性」有普遍性,更進一步認為根據「理性」制定的道德規範必須適用所有的情境。

因此我們可以簡單整理康德和孟子的差別如下:

康德主張「道德有普遍性(理性)」,並且推論「道德規範有普遍性」。

孟子主張「道德有普遍性(仁)」,但是不同意「道德規範有普遍性」。

由於「道德規範」的依據不同,孟子並不需要同意「道德規範有普遍性」,也因此面對兩難的時候,他可以適時地使用「權變」違反某些道德規範,卻不會傷害「道德有普遍性」。

所以如果孟子很認真回答我們的問題,他也許會說:

「那就說謊吧,雖然說謊不好,但是只有畜生才會對朋友見死不救」

4.「權變」的其他詮釋和困難

不過上述對「權變」的詮釋只是某種觀點,中國哲學有趣的地方就是同樣的文字,卻充滿不同的詮釋可能,著名的南宋禮學家朱熹就提出了另一種詮釋,他認為「經是已定之權,權是未定之經。」

換句話說,他認同「道德規範有普遍性」只是他所說的「道德規範」不只是包含「禮」也包含了「權」,兩者結合才是「真正的道德規範」——對他來說,不會有「道德兩難」的問題只會有「制訂了錯誤(或者不夠細緻)的道德原則」的問題。

這個詮釋也同樣可以同時兼顧「道德有普遍性」以及「善意的謊言」不需要二選一,因為他可以大方承認「不可以說謊」這個「道德規範」可能有所錯誤或者不夠細緻的問題,並不是真正的、普遍的道德規範。

然而,不管是哪種詮釋,都會碰到一個問題:「權變的標準是什麼?」

孟子沒有說清楚(如果說得清楚就直接訂定普遍的道德規範就好啦)朱熹也說不清楚(不然他也不需要保留「我們可能制定了錯誤或不夠細緻的道德規範」的可能),由於說不清楚,所以朱熹如此告誡世人:

常道人皆可守,權非體道者不能用也。

簡單來說就是,只有「體道者」才可以用權變,普通人還是省省吧!

所以如果問他碰到蓋世太保找上門來該怎麼辦,他可能會說:「嗯,這個問題很難判斷,也許在這個時候說謊是比較好的選擇吧?可是你畢竟不是體道者,最好不要自己做判斷,還是乖乖遵守『不可以說謊』的規範比較好啦。」

於是,我們有了後世的吃人禮教,還有那些「自稱為體道者」的統治階級。

這是何其悲哀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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