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敏如/流動的勞動者:移工人力的文化、經濟與管理難題
多年前和一位駐留在黎巴嫩的埃及外交部官員在日內瓦約見,他遲到整整48小時,原因是一位在黎巴嫩的埃及移工突然工傷死亡,屍體必須運回埃及,但聯繫工作相當複雜,必須由朋友親自處理,所以他只好讓秘書把從貝魯特到日內瓦的機票一改再改。
「為什麼非要運屍體不可?不是更貴、更麻煩?」我問。「對於穆斯林,把屍體燒掉,然後送個骨灰罎回家,是絕對無法想像的!」我這才想起伊斯蘭的喪葬習慣,也才知道,埃及人除了到海灣阿拉伯國家工作之外,地中海東岸的黎巴嫩也是離家更近的工作選擇之一。
彷彿隱形、卻將你照顧得無微不至
義大利Costa公司的豪華遊輪上,很難不看到來自東南亞、特別是來自菲律賓的男女工作人員。他們的高效工作與自律行為,一看就知道是受過集體嚴格訓練的結果。我曾試著和在遊輪游泳池旁忙著收果汁杯的女服務生談話,請她在我的桌旁坐下,希望能了解她的工作內容;她卻客氣地婉拒,因為公司規定,工作人員不可以和客人坐著談話。我只得快速發問,以免她無意中犯規。她來自菲律賓,說著很好的英語,說這份工作是透過朋友的朋友介紹,一簽約就是半年,工作其間完全不放假,半年後可以休息數月,若仍有意願接續原來的工作,再簽約半年。工作時只有當遊輪停靠某個港口,才能有數小時上岸購物的「放風」。
相同的訓練,也表現在卡達首都多哈超級現代化的國際機場裡。這些服務生在你不知不覺中成隊出現,做完清潔工作後又迅速、悄悄的集體消失在視線中。不論在歐洲或中東,這些移工的主要特徵是:當顧客需要時,他們提供最好的服務,不需要時,則安靜地撤離。當我試著想像他們究竟退到哪些休息場所時,曾經看過的紀錄片片段油然從記憶中出現。
那是位女性調查記者,因著遊輪對乘客要求的價錢與提供的服務不成比例,她懷疑遊輪公司壓低工作人員的薪資以降低營運成本。於是她假意簽約工作,暗中以隱藏著的照相機記錄了工作流程,以及和上司、同事、客人互動的片段。讓我記憶深刻的是超過一般8小時的工時、故意刁難的客人以及非常窄小的個人房間,至於她是否驗證出當初的質疑,我已不記得。
帶回大筆外匯的工作者,是國家的經濟支柱
許多國家常以外來投資、本土投資、去國投資、物價指數、股市情況、產業興衰、外匯存底、就業指數為基準,來衡量自己的經濟實力,有些國家還必須特別加重一個項目──國民到其他國家工作、並匯回國內的金額總數!這些匯款,有時可能是貧窮或發展中國家最大的經濟來源之一,甚至超過直接、間接的國內投資、或向其他國家與國際機構貸款的金額。
根據世界經濟論壇的報導,2020年,印度是移工匯回款最多的國家,共830億美元(超過來自外國510億的直接投資金額),接著是中國的600億美元、墨西哥430億美元、菲律賓350億美元、埃及300億美元。號稱世界最大民主國的印度,自2008年至今都是海外匯回款最多的國家,也是提供海灣國家最多人力的輸出國。
如果不探究其中細節,表面上看,移工匯回的這些錢,應該可以算是發展中國家穩定的大筆收入,也可看成是世界財富分配的另種形式。接受移工的國家,一方面是國內所需、不得不引進(是否真的必須引進,是另一議題),另方面卻又擔心,超過一定數量的移工會削減本國的文化價值,甚至對於國家安全造成衝擊。
例如二次戰後,德國陸續從土耳其引進移工,半個世紀後,德國已是海外最多土耳其人的聚居國。加上2015年收留的一百多萬穆斯林難民,沒有生育意願的德國民眾,相較於多子多孫多福氣的伊斯蘭傳統,人口結構已無法逆轉。如果沒有特殊事件發生,德國或許會由基督信仰轉變成伊斯蘭國家。
瑞士的四種不同外來勞動者
在我常居的瑞士,對於移工的稱謂、種類以及型態,可以分為好幾種。
第一種外來工作者是「客工」(Gastarbeiter,德語)。二次戰後,當德國引進土耳其移工時,瑞士也因著經濟躍進需要人力,而向緊鄰的義大利招募。這些來自南疆的工作人員大都在建築工地從事體力勞作,許多人賺足了在家鄉蓋房子的錢之後便離開,也有的留了下來。
另一種外來工作者是「跨境者」(Grenzgänger,德語),他們來自瑞士北境的德國、西境的法國或南境的義大利,白天開車、搭火車或公車到瑞士上班,晚上才回到各自的國家。
此外還有「季工」(Saisonniers,法語),通常來自東歐國家或葡萄牙,他們在農地裡幫忙,依作物不同而有不同的工作季節,冬天白雪覆蓋大地時,也就不見他們的身影。
最後還有一種外來工作者,他們是難民。在瑞士,認定「難民」有一套縝密的標準,一旦獲得難民身份,通常在照護、餐廳、清潔、醫院雜務、建築工地等領域工作,類似台灣移工的工作內容與性質。難民在工作之前都必須接受培訓,也都必須有一定的語言能力。
在瑞士的外來工作者中,「無證者」(Sans-Papiers,法語)是社會裡特殊的群體,總數在8萬到18萬之間。「無證」是指沒有居留證的外國人,約可分成三類,其中人數最多的是明知在瑞士沒有工作機會、卻又強行留下的人;第二類是居留時間到期而拒絕離開的人;第三類是提出申請卻不被認定的假難民。有些無證者已在瑞士生活了數十年,也工作了數十年,一旦被抓就得付罰款、進監獄或強行遣送出國。
由於無證者人數眾多,為了不讓他們成為社會負擔,也享有一定的權利,例如他們的孩子可以上幼稚園、接受9年免費義務教育,有些邦甚至接受他們讀文理高中,但技職學校不算在內。他們可以有健保,但健保公司與醫院最好不聲張;他們找到工作,可以有和瑞士人一樣的工作權益,但雇主最好不聲張;他們可以就學,但學校最好不聲張;他們的稅款直接從薪資中扣除,也可以有社會保險,但雇主最好不向警察報告……。
不論是客工、跨境者、季工或難民,瑞士聯邦與地方政府都有適當並切合當地需要的管理法令。無證者因身份非法,所以生活並不安定也缺乏保障,然而某些認為人權高於法律的瑞士人長期挺身為他們爭取各種權益,也告知他們如何從民間或教會組織得到好處。對無證者本身而言,在不能接受哪怕只是一個不明原因傷亡的國家,即使生活在灰色地帶,他們仍然可以接受。
在文化與法律間求取平衡
台灣是個引進移工的國家,長期以來對於外籍移工在社會的種種處境,也有了許多討論與應對。許多人權團體認為,移工應該有和本國人同樣的待遇,給他們較低的薪資,是讓他們受到資本主義的不公平對待。而雇用移工者則反駁,如果不能以較低的薪資聘用移工,又何必引進?這種對峙關係,是接收移工國家常見的討論。
其實移工之所以持續低薪,往往是因為國內的低階工作沒有人願意做,而移工的人數又多於提供的工作數量,屬於市場供需議題。當然也有某些職種或工作內容連移工都不願擔任,這才是引進國政府必須特別注意並立即改進的環節。
目前台灣官方、民間解決移工問題的機構與措施是否足夠,我不清楚。想像中,基於對兩個語言和雙邊文化的貼近與熟悉,加上應該有的道德趨迫,如果由新住民甚至是他們的第二代來主導,訂立規章,整合目前已有的上下游工作,財務上一部份由政府出資,另一部份由企業捐助,收納每一位在台灣的移工,成立「移工工會」,是否會讓對移工無端剝削與人身侵犯的案例大幅減少?
台灣有自己的移工議題,必須在台灣法律與文化框架內得到解決。不少個人與團體不但有意願,更付諸行動,讓同一社會中不同文化的群眾能夠平等共處,這樣的努力令人感佩。台灣行事必須儘量符合國際規則,但也不需要完全放棄自己文化特質的要求,以避免挑起無謂的糾紛。某些移工的負面言行讓人認為是「文化習慣使然」,其中細節值得探察;「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也不一定就是缺乏道德與同理心。也必須注意,應是天罪的歧視如果遭人濫用,並以「反歧視」做為提高自己社會地位甚至斂財的工具,這些人就必須受到嚴厲撻伐,因為這是對受歧視者的二度傷害。
(※ 作者:顏敏如,第一位在瑞士法語區Le Château de Lavigny駐地寫作的台灣人,也是第一位在德語區兩個多世紀歷史菁英報Neue Zürcher Zeitung發表文章的台灣人。本文授權轉載自「獨立評論@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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