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母親的錯?——台灣社會「教訓媽媽」的共犯結構
母親,大概是這個世界上最被推崇(同時又被輕視)、最根本(因此被無限上綱到萬惡的根源)、最常被提及(也最廣泛到不知所云)的角色與概念了。人們期待著母親為孩子犧牲,一方面歌詠她的「偉大」,一方面又把這個犧牲當作理所當然,只要稍稍偏離那個無比聖潔、無盡犧牲的形象,就不免要蒙上自私的惡名,而她也將不得不承擔起所有發生在孩子身上的錯誤之罪責。
就像是,一個太依賴的孩子,必然是因為母親太過保護;反之,一個太過活潑、動作聲音太大的孩子,也會被認為是缺乏教養。當然囉,一般的用語不是這樣說的,人們會說:「是家長的錯」,但說到底畢竟指的還是母親,因為在目前絕大部分的世界上,負擔教養責任的,主要還是母親。
成為一個母親之後,我對種種投射在母親身上的過度要求特別敏感。但同時,尤其是在我母職的第一年,那段每天與孩子朝夕相處、其他什麼事也沒幹(也幹不了)的時間,我發現自己心思變得那麼地狹隘、那麼容易對其他母親的作為大肆批評,原因無它,只是來自對自己母職表現的不安全感。正是這些對母職的不合理要求,把我變成了充滿黑暗毒汁的怪物,當我擁抱著我孩子盡其所能像個聖母那般巍巍昂昂地肅立著,我也不吝惜將我的毒汁到處噴濺。我非常可以理解,為何人們總喜歡說是「母親的錯」,而且說這話的,通常就是經歷過所有類似的不安全感痛擊的母親們。
都是母親的錯
比如說,當一個母親把孩子放在看似安全的嬰兒床上玩耍,自己暫且離開一下,回過頭來發現孩子夾在床墊與護欄之間,已經沒有了氣息,人們毫不猶豫地指責這個母親,說她「沒有隨時顧著孩子」。老實說,號稱自己一直顧著孩子的人,真的從來、從來、從來沒有轉過頭、離開幾分鐘嗎?
再者,為什麼一個母親被指望應該24小時、片刻不移地照料著孩子呢?單憑一個人顯然是無法做到的,對沒有這樣的支援系統的家庭來說,這樣的監控原本就不可能。一個安全的嬰兒床應該足以讓一個五個月大、不會翻身的小孩安全地待在其中玩耍,不至於有意外發生。這可能是產品設計的錯誤,也可能是安裝使用時出了問題,無論如何,指責一個母親沒有時時刻刻守在小孩身邊,是一件極端荒謬、也非常不公平的事情。
又比如說,一個37歲、有妊娠糖尿病的「高齡」產婦(雖然近年來歐美國家35歲以上才開始生第一個小孩已蔚為主流,所以也沒什麼特別不對勁的)胎死腹中,雖然她指控醫師,並要求高額賠償的行為引起爭議,但我總覺得很多母親批評她「沒有胎動兩天還沒看醫生」,說孩子死了是她「自己的錯」,實在是殘忍至極。鮮少感到胎動的母親所在多是,我就是其中之一。真的,不管她後續的動作如何可議,沒有一個女人忍受漫長的不孕症療程終於懷孕、孕期間萬分小心監控自己的糖尿病病情、以求胎兒健康成長,只是為了如果出事可以大賺一筆。如此一筆抹煞失去孩子的傷痛,甚至指責她害死胎兒,跟人們指責她破壞好醫生的大好前途之劣行,其惡毒程度可以說是有過之而不及。
還有,一個母親開車載孩子沒用安全座椅,還讓孩子坐前座,發生了車禍後,又一時情急抱起了幼兒,導致孩子脊椎受損。這真的很嚴重,真的錯很大,不僅違法,也傷害了孩子一輩子,更別提她事後又有一些爭議性的作法,導致人們質疑她利用孩子博取社會的同情心。
但老實說,在台灣到底有多少人開車載孩子出門一定使用安全座椅?我帶著孩子回台灣的那段時間,就遇到太多次親人朋友跟說我「抱著就好了,很快就到了」。計程車就更別說了,根本就找不到可以提供兒童安全座椅的計程車公司。連事先預定好的機場接送轎車,來的時候兒童座椅底部甚至是裂開的,根本完全沒有保護效果。
指責完母親改變得了結構?
為什麼我們把一整個社會習以為常的因循苟且、長年來欠缺品質管制的嬰幼兒用品怪罪到單一的母親身上?
就算她們真的錯了,單單指責她們又有什麼意義?為什麼我們很少把精力放在如何去改造現有的制度、現有的陋習,思考如何從結構面上去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是因為這樣太耗費精力,或覺得我們這樣的市井小民無法改變大局,因此責怪個別的母親容易多了?或許更重要的是,為什麼整個社會的思維總是環繞在「是誰的錯」、「揪出那個該負責的人」,很多時候,我們每一個人都是該負責的人。每一次有人說「沒有安全座椅沒關係啦,一下就到了」,我們就輕易屈服時,我們就是這個結構性錯誤的共犯;每一次我們抱著幼兒坐上沒有安全座椅的計程車,我們就助長了計程車業覺得「沒有必要提供這個服務」的風氣。
有些人說,如果一個產婦硬要堅持自己的生產計畫,最後發生了不幸的結果,事後家屬還是要找醫生算帳。但這就是侵害「所有」其他產婦身體權的藉口嗎?現行醫病之間的衝突,不應該讓絕大多數不需要醫療介入的產婦付出代價。難道這不正是另一個台灣社會只看得到復仇正義、看不見公義的最好例子嗎?我們應該改變的,是對醫療人員不切實際的期待,即便他們的專業行為有所疏忽(有時只是疏於安慰病患焦慮的心),病患在醫療過程中去世,他們也不應該擔負奪走性命的刑責,因為他們的工作是提供醫療服務、醫治疾病,而不是「拯救生命」,那只是他們工作的衍生結果罷了。
而前面提到胎死腹中產婦告醫師的例子,正好提供了一個我們檢討台灣今日荒謬醫病關係的好入口,但惡毒地指責單一案例在親人(胎兒)死亡後的非理性表現,對情況又有什麼幫助?
將女人從母親角色釋放出來
只要這社會繼續鼓吹著、描繪著虛幻的聖潔母親形象,一個生育了孩子的女人,就將永遠地囚禁在這個形象的牢籠裡。而因為這個形象的不切實際,我們將永遠地在自我批判與質疑中煎熬,甚至將這種痛楚拋擲在其他女性身上,任憑她們決定不生育(「自私的女人,老了再來後悔就來不及了」)、還是育兒理念不同於自己(「孩子沒有整天抱著盯著,出事了要怪誰」)、或選擇繼續工作讓其他人分擔教養工作(「不打算自己照顧,幹嘛生」)。
事實上,就連女人自己都忘記了,她自己不是生產的機器,就跟男人一樣,她也不是一個天生的照顧者。唯一能改變這種情況的,是更多的男性願意投入親職、分擔教養職責,是國家願意思考如何從體制面輔助親職、支持更為性別平等的親職角色扮演,將女人從這個犧牲奉獻的聖母角色中解放出來。只有從這裡開始,關於母職的荒謬期待才有可能(慢慢地)發生根本的改變。也就是說除了生理性的「母親」(生產、哺乳)意義外,女人可以擺脫文化上的「母親」形象,成為一個單純的親職供給者,而「父親」也可以脫離傳統中「賺錢養家」那種「沈默、堅強」的刻板形象。
的確,「家庭」就是女性解放運動的最初始的戰場;既然我們的孩子都是從我們身上學到怎麼面對自己、怎樣想像自身的。當然對很多人來說,這根本就不是關切的重點,這些人相信「男人就應該有男人的樣子、女人有女人的樣子」,他們其實常常不是女性主義論述中的「既得利益者」,更多的是犧牲者,他們因為自己承擔過的壓迫與痛楚,為了堅定自己承受過的傷痛是有意義的,寧可反過來擁抱那個傷害他們的體制。這也是護家盟論述的根本問題所在:家庭對幼兒的影響的確深遠,但對他們來說,家庭不過就是複製他們偏差狹隘意識形態的工具罷了。
與其24小時盯著妳的孩子看、惡毒地指責其他女人,還不如專注於讓孩子看見一個值得尊敬、值得效法的長者,勇於挑戰社會僵化的性別結構、改正結構性的錯誤與不正義。放棄當一個「完美」的母親,也放棄用這套標準指責其他人吧!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