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沒魄力,良田裡的違章工廠誰來管?

聯合新聞網 蔡中岳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違章工廠就地合法」,當這則新聞傳出時,轉發的朋友不免罵上政府一番,確實目前經濟部對於約六萬至八萬的違章工廠政策,只想要先合法部分工廠,很值得痛罵一番,而地方政府的漠視、不敢取締,更是鑄成今日許多工廠在住宅區、農業區的重大成因。但多年林立在台灣各類型土地上,不在工業區內的工廠,需要好好面對。

關係到整體國土發展的「全國區域計畫」中,除了指認出台灣各地的環境敏感區外,違章工廠的輔導始終是一個重要項目,但許多人不解的是,違章工廠為何可以大量的現存在農業區中,甚至屹立不搖?

▎違章工廠歷史悠久,解套不能只靠合法

其實早在60年代,政府就有「客廳即工廠」政策,當時的行政院謝東閔院長,認為農業發展的地區必須產業轉型,因此鼓勵農村地區設立工廠,進而成為帶動台灣經濟發展,創造亞洲四小龍奇蹟的一個原因。而在享受經濟果實的同時,吞食的就是台灣本來珍貴的農地,在追求工業化社會的過程中,世界各國都曾面臨這樣選擇的困境,然而隨著時代轉變,已開發國家紛紛省思土地與人的關係,進而開始強化土地使用分區的概念,違反土地使用的違章工廠就成為顯著的問題。

可惜的是,這樣的省思還不夠普及,土地與環境損失的還不夠,掌權者仍舊貪戀那種消耗土地資源,帶動部分資本家經濟的發展模式。也因此,我們的工廠管理輔導法、產業創新條例,早在民國九十九年,就建立了輔導違章工廠就地合法的相關條款,近日引起的爭議,就是經濟部依照上述兩法,要將違章工廠就地合法的公告。

無奈環境資源有其不可恢復性,當我們回頭思索發展選項問題時,常常為時已晚,縱使有其歷史原因,這些違章工廠就如我們所認知的,廢汙水、廢棄物恣肆地將台灣良田、水資源消耗殆盡,再加上其位於非工業區的範圍內,所有工業區內對工廠的規範都無法生效,又缺乏管理機制,所以污染問題遠比工業區內的嚴重。但超過七萬家的違章工廠因著地緣政治、派系關係,地方政府各局處都抱著得過且過的心態,甚至在立法院的質詢中,來自農業縣市的立委都直接表明:「縣市政府向違法的臨時工廠開刀,肯定會造成人心惶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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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合法是少數,沒人敢罰大問題

也因此,違章工廠的問題格外棘手。但這回經濟部工業局的公告,只是一味袒護違章工廠業者,忽略農業生產價值、農地零減損等重要課題,更漠視鄰近違章工廠的人民權益,令人心痛。在工廠管理輔導法中,首先是要求違章工廠要進行臨時工廠登記,然而目前預估約有六至八萬家的違章工廠中,僅不到兩成的11,411間進行登記,其中屬於低污染事業又在特定區位中,能就地合法的僅有709間,只占所有違章工廠不到1%,超過99%的違章工廠仍舊沒人敢罰。

換言之,能符合就地合法要件的,其實是所有違章工廠中相對低污染的。但綠黨社會民主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環境律師詹順貴就直言

「經濟部工業局說,違章工廠輔導合法化後,未來會配合地方政府積極稽查是否符合環保法令。問題是過去地方政府礙於地方派系、民意代表等人情與審查預算壓力,以及本身人力、經費不足問題,而無法落實稽查與嚴格執法,造成如今沈疴難治,不得不妥協就地合法。現在僅是輔導186處特定地區範圍內的違章工廠合法納管,於客觀條件並未改變的情形下,未來如何能積極稽查與嚴格執法?或暗示著僅管合法工廠,而對其他特定地區外違章工廠視若無睹?」

▎農地零減損,畫多少出去就補回來

回過頭來,現有的查緝取締系統如果繼續失能,無論是否合法,都很難捍衛台灣的良田與土地。但就現有狀況務實地來看,位在特定區內,並成功補辦工廠登記之廠商(709家),特性多半已是將廠房設在不可耕的農地上,彼此也形成聚落,就地合法重新將區位畫設成工業區,除了有工業區內可依循的法規外,也比較可能實現。

而根據內政部主計處100年的統計年報,非都市土地中,特定農業區及一般農業區用於生產面積只剩44.6 萬公頃,遠低於農委會評估的農地安全存量的74 -81萬公頃,農地已經不能再少了。因此,扣連著農地零減損的政策,若將農業區重新規劃成工業區,中央主管機關應以生態補償之概念,於閒置工業區用地、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特定專用區中的可耕地,購買或重新畫設為農業區,並落實農地農用。這些經費應該是要由就地合法的工廠共同承擔,並且繳交一定的回饋金,供農業使用,不能因為歷史的錯誤就完全合理化破壞可耕地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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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取締要有魄力,問題解決不能只靠展延

另一個大問題是,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工廠輔導期間到民國109年6月2日前為止。但現已有立委提案,建議臨時工廠登記採取每五年的換證制,也就是說,違章工廠可能可以每五年就登記一次,保留其曖昧不明又不會被清除的身分,如此迂腐的作為實在不能接受。所以應該在距離輔導期間還有五年的時候,要求未於期限內完成遷移、合法者,輔導期間不得展延。若是位在特定區外,申請補辦臨時工廠登記之廠商(10,702家),應以遷移至工業區為先、特定區為輔,若無法在期限內完成,要回歸現有法規查緝取締,強制歇業。

而目前最大宗,未辦理任何臨時工廠登記之違章工廠(無法統計,評估約6-8萬間),應即刻取締。之所以輔導制度推不動,落日條款始終無法落日,就是因為取締不力,讓工廠抱著歷史因素,持續得過且過,也繼續危害台灣的良田、地下水,我們擁有了工廠管理輔導法,卻無法有效輔導,就是因為執行不力。唯有不畏地方派系勢力關係,認真查緝取締,才可能守護台灣良田、土地。

▎國土計畫是根本,土地永續才正義

雜亂無章的土地開發,是過去歷史與缺乏管制的政策下,台灣土地必續面臨的災難。隨著環境每況愈下,天災人禍頻仍,人們可食用、飲用的資源越來越缺乏,我們才驚覺土地流逝與國土規劃的重要性,雖然現有的全國區域計畫已經在推動,但裡面許多細節仍過度重開發,輕保育。因此進行國土利用之盤點,並導入公民參與機制,加速通過國土計畫法,應該是此時台灣長遠永續發展最重要的課題。

11月30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的國土計畫法審查中,居然只有主席國民黨邱文彥委員與民進黨林淑芬委員兩人參與討論,其餘委員簽名後皆去跑選舉行程,試問,我們到底期帶領人民納稅錢的立法者,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大選在即,選民應該睜開眼睛,看看是誰在捍衛我們的土地,誰可以帶來永續的家園。

 


 

註:本文與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潘正正共同撰寫。

蔡中岳

1986年生,花蓮人。長期關注花東發展、氣候變遷、淨零轉型等議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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