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擊者(七)進化的柳永哲・食人事件・灌酒

聯合新聞網 陳慶德
在連續殺傷事件初期,柳永哲用滅門的暴力方式攻擊受害者,而隨著犯案錄像畫面公佈,他...

2004月7日13日,柳永哲殺害最後一位,身份為「出差」1的馬殺雞林姓小姐(27歲),在2004年7月18日落網。這短短的十個月時間,他坦承總共涉嫌殺害了26名人士。2

經過連日偵詢,警方在柳永哲的證詞下,來到首爾北部柳家附近的奉元寺山區,挖掘被害者的遺體。

當天下著大雨,來到現場的柳永哲,以他上手銬的手,往某處一指,淡淡地說出「就是這裡。」之後,警方動員大規模的挖掘。不知道那天,是因為下雨讓土變得鬆軟好挖,還是在底下的冤魂,急著重回到世上討公道,屍塊一塊接一塊、一堆接一堆被挖掘出來,警方也分別以顯眼的黃色線圈,圈起屍塊做編號,一、二、三、四、五……隨著現場不斷增加的編號數字,在場人的心情不知道該是沈重還是欣喜。

沈重的是,柳永哲怎麼會如此喪心病狂地殘害這麼多人;欣喜的是,終於能給這些死者們一個公道。

根據當天挖掘的警方與法醫的判斷,被柳永哲殺害且埋藏屍體的被害者人數,共有十一人之多。每具女性屍體,至少都被鋸子、刀等銳利工具,分屍為幾十塊。這些受害者分別是介於二十到四十歲的女子,職業多為馬殺雞小姐及歌曲房小姐。

當天,許多韓國新聞台也前來挖掘現場採訪,在播出的畫面中,調查人員手忙腳亂地,在大雨中奔跑,抬放挖掘出來且包裹著屍塊的塑膠袋。身穿著黃色雨衣的柳永哲站在一旁,帶著巨大的藍色口罩遮住臉部,雙手被冰冷的手銬銬上,只露出雙眼,靜靜地站在一旁觀看。

他在看什麼呢?是在欣賞他所犯下的一連串殺人作品嗎?

晚期柳永哲的犯案手法,異於他早期在富人區犯案手法。在富人區發現的死者的屍體,大多是遭柳永哲直接破門而入,以滅門血案的方式,用錘子重擊其腦部,陳屍家中玄關處。

之後,他的犯案更加細膩了。

 


 

2003年11月18日,柳永哲在惠化洞犯下兇案,時隔三個月之後,2004年2月,他在仁川「復出」。

第一個犧牲者為鄭姓男士(47歲),柳永哲在犯案之後,將被害者的屍體連同車子一起放火燒毀。毀屍又滅跡,還可以誤導警方朝向意外事故辦案,一舉「三」得。過沒多久,2004年4月,他又於雜貨店內殺害安載石(안재石,音譯,44歲),並把受害者的屍體搬運到月尾島丟棄、毀屍滅跡。

柳永哲進化的第一步,就是他體會到在犯案後,不能再像以前,把被害者屍體留在現場,因為這會造成社會恐慌,也有礙於他以後行兇。因此,他在犯案之後,考量若能把被害者的屍體「銷毀」,讓警方找不到,在這個世上就不可能成立「兇殺案」了,大不了也只是以「失蹤案」處理……柳永哲領悟到毀屍滅跡的意義,並藉此,徜徉在「我們」社會內,享受著他人所不知的殺人快感。

進化的第二步,柳永哲選定馬殺雞小姐,或是特殊行業服務的小姐為目標犯案。3痛下毒手時——與其說是「痛下毒手」,倒不如說——他這時已經進化到,假扮成客人外叫小姐「出差」服務,將受害者誘騙到他的住處,加以戲弄殺害;或是假裝為警察,攔街盤檢這些女性,以隨身攜帶假造的警察證件、假手銬,呼嚨對方要調查她們身份,半強迫的把她們抓回住處戲弄殺害。

這時候比起以前犯案所帶的凶器——鐵鎚,柳永哲身上多了許多小巧工具,如刀、手銬、假證件、剪刀,或膠帶等工具。他確信,他進化了。

進化的第三步,則是在毀屍滅跡的方法。這時的柳永哲,在殺人之後,不再只是粗糙的放把火,或是把屍體丟入大海「草草結束」,而是將騙到住處的被害者屍體拖到浴室內,將水龍頭開至最大水量,在嘩啦嘩啦的水聲中,用鋸子一刀一刀,喀啦喀啦地,慢慢地鋸解被害者的屍體。

柳永哲最花心思切割的是死者的手腕,要鋸得剛剛好,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方便他在鋸下死者手腕之後,一手握住死者的小巧手腕,一手用精美小刀,挖掉手腕上五根手指的指紋,讓屍體即使被發現,也無法使人辨識其身份。大功告成之後,他就把全部的肉塊,裝進黑色塑膠袋內,叫輛計程車,運送到奉元寺後山集中埋藏。

柳永哲被捕之後,帶著警方到埋藏屍體的現場。當天下著大雨,柳永哲穿著黃色雨衣、帶上...

2004年7月15日淩晨,柳永哲計畫再次作案,同樣打了個電話,外叫馬殺雞小姐出外服務,但所屬的按摩店也早有警覺。因為已經有兩名女按摩師,在與柳永哲見面後便失蹤。故當柳永哲再次致電時,業主立即向警方報案,在警方的埋伏之中,現場逮捕了柳永哲。

出乎意料的是,柳永哲在落網的第一時間,就直接坦承他就是連環殺人兇手。然而頗具戲劇性的,柳永哲被捕當天,竟利用警員的疏忽,成功脫逃回家。事後,據他表示,他原本打算在逃跑時,用偷來的錢買一些安眠藥到仁川跳海自殺,但在隔日,7月16日上午,他前往永登浦車站途中,再次被警方逮捕。

警方再度調查柳永哲。其中最駭人聽聞的自白,是他烤食被害者的人肉、臟器等。柳永哲坦承,他在女性被害者身上,進行性侵強暴的被害者只有一位,與其性侵強暴被害者,柳永哲選擇吃了其他四位被害者屍體與內臟器官,以此享受。

這是進化的第四步,親自嘗試自己所殺害的獵物肉感,體會獵物——「牠」的味道。

最後,進化的第五步,則是不把他在人世間所犯的罪當作罪了。柳永哲爽快且不害臊地坦承殺人,至於這個社會將怎麼審判他,他已經不在乎了。因為他已經充分享受這一段過程了。

這就是為什麼柳永哲被捕的第一時間,淡定的承認,他就是連鎖殺人案的兇手。既然都不在乎了,又奈我如何……

最終,2004年12月13日,韓國法院宣判柳永哲死刑,這也是韓國1997年12月30日以來,經過17年時間4,第一次判決死刑的案例。在韓國社會逐漸能和緩爭辯死刑廢除與執行的年代,柳永哲的出現,無疑是再次挑起雙方爭辯的戰火。

「對於禽獸,還要講什麼人權呢?」聽到這樣判決,在旁聽審的被害者家屬,有的怒罵被判刑的柳永哲,怪他怎麼會如此喪心病狂。「他只不過是這個扭曲社會下的受害者!」有的被害者家屬,也只是流下眼淚,希望死去的家人,能早日在天上安息。

柳永哲呢?

聽到判決的他,當場的表情是淡定的。

究竟是他已經坦然面對所犯下罪刑,並接受應得的判決呢,還是,他根本就不屬於這個社會的存在呢?法官的判定,對他而言,也只是像另一個世界的語言,他聽不懂,也無心聽。

柳永哲的出現,危害著「我們」的社會。

 


 

圭雅被男子抱起且毫不客氣得丟到一個床上。雖說是床上,但丟擲的力量之大,也跌疼了圭雅。男子接著一手撕掉貼在圭雅嘴上的膠帶。彷彿幾百年沒有呼吸到新鮮空氣的圭雅,張開大口「呼呼呼」的吸著氣。此時,男子左手扯住圭雅的後髮,右手拿著一瓶燒酒就往她的嘴裡猛灌。

「我不要喝,我不要……」圭雅大聲喊叫著,並左右轉動頸子試圖閃躲。只見酒濺得她滿嘴、滿臉、滿身,一瓶燒酒不到一兩分鐘就全部灌灑完。看著圭雅頑固抵抗,男子怒火也上來了。又是左右兩個巴掌打在圭雅臉上,男子接著用舌頭舔了剛打完圭雅火燙的臉頰。

「不要,你到底是誰?」屋內的圭雅放聲大哭,但似乎無法撼動男子,男子又是同樣的動作,用左手扯住她的後髮,右手一瓶燒酒往圭雅的嘴裡灌。

「我不要喝,我不要……」儘管房內充斥著圭雅的哭叫聲,但最後,一切的聲響都臣服在男子響亮的巴掌聲之下。在男子暴力和閃也閃不掉的灌酒之中,圭雅失去了意識……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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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慶德

南韓國立首爾大學西洋哲學博士候選人,主攻「現象學」。著有《無鏡の国度—...

陳慶德 再寫韓國 重擊者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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