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例一休」爭議中省思台灣工時問題
暨上週桃園縣空服員工會成功罷工之後,「一例一休」與「七日國定假日」的爭議再次攻佔媒體版面。與過去一週不同的是,在小英政府上台不及六週之際,台灣的資本家階級已因空服員罷工而感受到壓力,對蔡英文政府以及其實力量並不強大的工會界擺出「不惜一戰」的態勢。
勞動部在這當中看來確實折衝得相當疲累,其所推銷的「一例一休」從資方的角度來看是減少工時,但從勞工的角度來則極有可能是「看得到卻吃不到」、同時還賠掉七天國定假日的偽週休二日,甚至,已經週休二日的勞工還要冒著改為「休假日」的風險,賠付掉原有的勞動條件。勞動部大幅提高加班費的目的是希望以高昂的加班費抑制資方要求勞工加班的動機,但對勞工而言,可能更希望改變的是直接降低工時以及檢討變形工時對生活造成的困擾。而為了平息那一份問題多多的民調,勞動部於6月29日傍晚趕緊做出「不可連續工作逾6天」的函示。
即便國民黨已經被打趴在地,在空服員罷工中又追加「萬安演惜」而令人訕笑,然而,為何在完全執政下一個將簡簡單單的「週休二日」選舉支票會過渡到眾人皆曰可殺的「一例一休」還同時加開砍掉七天國定假日的外掛?遠在巴拿馬進行「踏實外交」的蔡英文總統若未能體悟台灣社會近年來的公民社會崛起的風向球,在工時問題上強渡關山,當年84工時風波很難保證不會重演,只是這一回與16年前不同之處在於,當國族認同問題不再是鬥爭的焦點而成為社會主流共識的情況下,暨後物質主義的環境、人權與婦權議題之後,關於社會經濟福祉分配物質主義鬥爭在空服員罷工後大有捲土重來之勢,百花齊放聲中,蔡英文政府要如何選擇結盟對象?讓我們先看看台灣資本家團體在工時問題上是怎麼說的。
工總別鬼扯
工總理事長許勝雄認為「台灣的工作時間不是最長的」。他指出,扣除七天假前,台灣勞工全年工時為2134小時;扣除7天假後,工時則為2086小時,不僅少於韓國的2142小時,也低於日本和新加坡的2392小時。」
筆者不知道許勝雄理事長的數據究竟是從哪裡聽聞來的,但直覺上就是很奇怪。根據OECD資料庫,韓國與日本於2014年勞動者每年平均工時為2124與1729小時,在下可以理解2142與2124可能是疏忽下的筆誤,但2392與1729小時之間的差距也太大了吧!如果這不是誤導,什麼才是誤導?(因為很重要,請自動說三次)
回歸正題。從圖一吾人不難發現,資本主義國家,尤其是歐洲國家的工時普遍較短,尤其是工業大國德國,自2008年之後,勞動者每年的工時都未再超過1400小時,瑞典也在1600小時上下。為何要提這兩個國家?因為德國與瑞典都是基督新教國,社會學者Max Weber在百年前就已闡釋新教徒的工作倫理與發達資本主義之間的關連性,換句話說,這兩個國家的勞動者應該是最不可能「偷懶」的吧?較低的工時同樣能夠創造高生產力與優良的商品,台北滿街跑的S Series、7 Series與Cayenne不就是最好的證明?還是領取高額政府獎勵、補助的台灣的資本家當真無能,只能希望透過長工時壓榨出利潤?
再回到圖一。東亞國家中除日本的工時走向與OECD平均數發展較一致以外,新加坡、韓國與台灣的工時明顯地都要高於OECD國家甚多。先看看新加坡,新加坡勞工的工時真的、真的很長。但是,台灣跟新加坡有什麼好比較的?新加坡首先不是民主國家,自1959年開始執政到今天的人民行動黨政府的紀錄實在很差,李顯龍總理的夫人何晶掌握了淡馬錫投資公司、星展銀行、新加坡報業控股與新傳媒,典型的政商怪獸,對吧?
還記得在Youtube上批判李光耀的青年余澎杉,最後被當局非人道監禁四週的往事嗎?更不消說這個國家的工會——新加坡全國職工總會——牢牢地掌握在人民行動黨手中,沒錯,他們有勞資政三方對話,也有消費合作社,更有一張又一張的團體協約,但這畢竟是國家統合主義傳統下的暴龍級黃色工會,與人民行動黨政府共同擔負起壓榨勞動者的任務,用超長工時作為一種社會控制的手段,其來有自,絕非偶然。
相較於新加坡這個「Fine Country」,台灣與韓國能比較的就多了,但就工時這一點來看,台灣勞工還是不幸地敗下陣來。在2000年,甫經歷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肆虐的韓國工時仍是超高的2512小時,但到2014年就已經降到2135小時,在這15年間每年工時減少了377小時,降低幅度高達15.01%。台灣呢?2000年是2281.2小時,2014年則是2134.8小時,在這15年間減少了146.4小時,降低幅度僅為6.42%,皆不到韓國的半數。
究竟減少工作時間對生產有何影響?照理來說,隨著自動化、數位化下生產力與日遽增的情況,勞工工時應該大幅縮減才是。如同凱恩斯於1930年的論文《我們後代的經濟前景》(Economic Possibilities for Our Grandchildren)中的預言:生活在2030年的人會比1930年的人富裕8倍;因此那時我們每週只消工作15個小時,然後發愁如何打發我們的時間。
凱恩斯在天堂往下看到全世界(包括台灣今天的狀況),一定會因為自己的預測失準而傷心到再死一次。
從圖二中台灣的狀況即可一目了然。台灣在2000-2014年間的15年間,製造業勞動生產力指數(2011年=100)成長了79.99%,製造業單位產出勞動力成本指數(2011年=100)下降了29.60%,但個人總工時降低幅度僅為6.42%。換言之,製造業生產力的發達並沒有回饋給勞工,無論就工時還是工資來看都是如此。這還未談到變形工時的大量運用。「台灣勞工陣線」於2015年中公布「輪班亂象大揭密」調查中發現,在台灣各式各樣的輪班制下,生活與工作時間徹底地被重組、被改編,調查中勞工反應「根本不像人,像機器」、「因on call,引起睡眠障礙」、「往往跟孩子的作息時間不同,難兼顧家庭」。台灣勞工已經因為工時問題而苦不堪言,資方可以裝作不知道,但勞動部官員如果還看不到就說不過去了。
加班沒效率
更糟糕的是,從勞動生產力的角度來看,過長的工時往往適得其反。
《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於2013年做了一項關於工作時間與工作效率的研究發現,工作時間長短與工作效率之間具有某種相關性。以OECD國家為例,如果一個國家每人每年工作的時間越長,每人每小時所能產出的國內生產毛額(GDP)竟越少,兩者之間呈現負相關。
像是德國,每人每年工時約1400小時,但希臘則高達2000小時,但德國的生產力卻比希臘高約70%。從簡單的經濟理性出發,德國人賺得多,應該也希望延長工時,這樣才能賺得更多,但事實相反,德國的工時有效地因為生產力提高而降低了,高生產力應該降低必要勞動時間,而不是相反。換言之,高生產力確實能夠降低工作時間,但工作時間本身具有高度的政治性,因為這涉及資本家能夠購買與利用的勞動時間,因此,工時長短及其如何分配本身是資本家、勞工與政府三者之間權力角逐下的產物,是三方鬥爭下的結晶,而不是政府的恩惠或施捨。
美國史坦福大學經濟學教授潘卡佛(John Pencavel)對工時與生產力所進行的實證研究亦發現,當每週工作超過50小時之後幾乎沒有工作效率可言。潘卡佛從故紙堆中找出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英國「軍需用品勞工健康協會」(Health of Munition Workers Committee)的統計資料,由於在戰爭期間政府需要極大化軍需用品的產量,廢止工時上限的規定,同時以計件作為工資計算的基準,想方設法激發出最大產量為目的。潘卡佛重新整理這些資料並進行迴歸分析後發現每週工時50小時是產量的臨界點,在49小時之前,產量隨時間增長而增加,但在50-56小時之間,產量幾乎與50個小時差不了多少,而到70個小時的產量也僅僅比56個小時高出一些些,換言之,56個小時之後的工作時間都屬於沒有效率的、浪費的工作時間。
加班要你命
從微觀的角度出發,由於人的體能有其一定的限度,工作時間越長,人越會感受到疲憊,進而引發包括機器操作不當等許多問題。長工時與職災發生率之正相關性,已經能夠充分證明長工時對人體無論精神還是身體的危害都至為巨大,在台灣,相信吾人對過勞死早已不再陌生。
《經濟學人》的研究更進一步發現,每人每年工作時間的長短與潛在生命損失年數(potential years of life lost, PYLL)1之間亦呈現正向關連性。在這當中當然還會許多其它因素介入,像是《經濟學人》就表示,位於圖四最右邊的座標是韓國,但其PYLL反而不及在工時中屬於中間值的匈牙利,作者就推論,也許韓國的飲食較為健康,所以即便工時長,但PYLL值並未相應地大幅增加。
生產設備過度投資引發高工時危機
在當前的生產環境中,勞動者因為技術進步之故往往需要同時兼顧多台儀器設備,或是同時操作幾種軟體並承擔多種職務,其在單位時間所承受的勞動強度可能更甚於一戰期間的英國勞工。多休息,才有助於提昇生產效率,這一點東亞地區的雇主,似乎都不了解這個道理,像是郭董還在以員工週六加班不支領加班費為傲,其實毫無管理科學精神可言。
但郭董的發言其實正是台灣產業界代工掛帥下的縮影。知名經濟評論人「維京人酒吧」就於今年年初表示,在2000年之後,台灣資本家大力投資機器設備,其折舊不僅侵蝕生產獲利,像是台灣的ICT產業在2004年後的固定資本耗損率高達30%以上,2006-2014年的平均值高達16.25%,與先進資本主義國家10%高出少62%。這所顯示的無非是為了掌握歐美大廠訂單下只能擴充產能、降低成本作為獲取利潤的手段,工人輪班的目的在使鉅額投資的機器發揮最大效益,而這直接侵蝕了勞工的勞動條件,無論就工作時間還是薪資皆然。
請實現「有感」的經濟
從2000年的「84工時抗爭」到今天的「一例一休」爭議這段期間,相信台灣民眾對「M型社會」、「物價上漲、工資不漲」、「無薪假」、「過勞死」、「百變輪班」、「窮忙族」等觀念都已經相當熟稔,台灣的工人階級狀況在這16年間不僅並未好轉,反而每況愈下。在生產力成倍數發展的今天,將《勞基法》第36條修改為「例二」其實並不是過份的要求,況且,在數位化與自動化相結合的今天與未來,人力被各種機器、軟體設備「整碗捧去」的機率越來越高,降低工時、嚴格限制加班時數以及使工會擁有更多的監督力量才是有效提昇國人就業率與生活幸福感的有感方案。
最後,既然「一例一休」已經造成社會諸多質疑的聲浪,今日舉行的行政院會不妨緩議,待社會經過一段充分討論的時間後再行定奪也不遲。畢竟,政策不是賽車,比快無益,能夠「周全」,才是好政策。
潛在減壽年數(PYLL):是指某年齡組人口因某病死亡的預期壽命與實際死亡年齡之差的總和,即死亡所造成的壽命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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