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聖的母親、缺席的父親:家庭也需要「轉型正義」
當我們討論親密關係的轉變時,通常會瞄準於伴侶之間的關係,但其實以廣義的親密關係來看,親子關係或家庭關係,也被包含在其中。從歷史上來看,我們總是假定過往是比較「保守」的,但其實以親密關係的發展來說,在過去,性、愛與婚姻,並不如同我們所想像的緊密連結,婚姻當中可能無性無愛,僅為了家族聯姻或生殖考量;或是在正式婚姻外,有其他親密關係或性關係,在以前的社會是很正常的。
舉例來說,Steven Seidman(1993)在Romantic Longings: Love in America, 1830-1980一書中提到,維多利亞時期,雖然強調性必須在婚姻當中才有正當性,但結婚的雙方未必有愛;在社會相關論述中,無性之愛或為了生殖而進行的性,都是可以被接受的。另一位大師紀登斯也提過,在前現代的歐洲,外遇私通是很常見的事情,並不會被刻意撻伐。而即使不以西方為例,我們從小到大所(或被逼著)看的風流才子們流連於各大名妓間所傳的絮語,也可以看到在那個時期,對於性跟愛一定要在婚姻當中這點,其實並不是一個確定的想法;再者,即使不回顧那麼早的年代,台灣老一代的企業家擁三房四房,不僅不違法,還往往是美談呢!
也因此家庭歸家庭、愛歸愛、性歸性,在我們習慣的現代家庭觀念確立以前,所謂孩子是父母愛情的結晶,或家庭是由兩個相愛的人建立而成的,事實上並不如同我們想像中「自然而然」。
▎沒有什麼關係或情感是「天性使然」
而誰會被認為是你的家人、親屬,也從來都不像我們想像中的「血濃於水」。早期,母系親屬往往並不被認為是家人,像台灣一直到民國七十四年才正式禁止表兄弟姊妹結婚;就生物上看來,表兄弟姊妹跟堂兄弟姊妹的近度或遠度應該都差不多,但為何以母系為主的表字輩總被認為是可聯姻的「非親人」?這就與當時的人如何思考家庭、親屬與家族有關。
而回到小孩跟父母的關係,我們總會自然而然的想,總有某些愛是亙古不變的,例如說父母(特別是母親)對子女的愛與撫養。但其實在20世紀以前,中產階級以上的家庭往往擁有家僕,而我們現在所想像的照顧工作,也多由這些家僕包辦,父母時常扮演的是「男主人」與「女主人」的角色,指揮家僕完成照顧工作,甚至與小孩相處的過程,扮演的也是主人的角色,而並非是照顧者。相同情況在我們耳熟能詳的清朝故事中,奶娘往往也扮演了多數由現代母職擔任的照顧工作與角色。當然我們仍然可以覺得這個「愛」是亙古不變的,只是可能施行的方式會產生差異,可是就以父母的位置來看,不同時代的家庭,父母與孩子的地位是截然不同的。
在農業社會,甚至是在剛起步的工業社會,子女往往是先被思考為勞動力或財產,才被認為是需要照顧的對象,成年子女獨立的年紀也較當代更早,並被要求應該更主動的負擔家中經濟責任。
老實說,現在當爸當媽是越來越難,我常聽我媽開玩笑地說她小時候,是沒有人要綁架小孩的,大家都窮的要死,小孩被綁了,父母大概就算了。雖然這是誇大其詞,但我們這一輩的父母確實是遇到了很大的觀念轉換,特別是中產階級的母親,不再只是負責把小孩養大就好了,還要負責讓小孩「不要輸在起跑點上」。
而這個時期,台灣開始出現另一種親密關係的轉換,那就是家庭的核心逐漸轉移到小孩上。生育下一代變成家庭最主要的目的,而小孩的未來成為父母最主要關注的重點(甚至是成就),優質母職的概念也隨之出世。只是社會對於父母的要求提升,並不是平均的分配在父母雙方之上,在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分工思維下,母親受到更多的關於親職的要求,即使在雙薪家庭成為主流之後,小孩的照顧跟養育,通常也被認為是母親的責任,而不是父親。
叨叨絮絮的講了這麼多,並不是要講古,只是想點出,即使我們想像中完美的母愛,也未必就是某種彌久不變、神聖萬能的愛。
那父親呢?
▎整個社會都在演「爸爸去哪裡?」
之前有母親在臉書PO得重症A型流感女兒的影片,希望大家集氣,引起許多網友的熱議,認為這個母親在小孩重病的時候,居然還有時間拍影片、化妝等;同時也有人發現小孩剛開始有生病的徵兆時,這個媽媽仍然帶著小孩去聽演唱會等,而開始紛紛質疑怎麼會有這樣的媽媽;去年七月,新竹縣發生虐童致死案,網友很快的發現該童的生母在案發的前兩天,逛街、看電影,質疑她是否盡到作母親的責任;小燈泡遇難後,小燈泡媽媽傷痛但不失理性的言論,雖然讓許多人感動、尊重,但也不乏有對於她「母愛」的質疑……在無數的爭議中,其實我常常想問,啊那「爸爸去哪裡?」為何我們的新聞或所謂的「輿論」在呈現父母責任時,總讓人感覺這些媽媽是自體繁殖,沒有人在意爸爸到底去哪了。公車上嬰兒哭鬧所以把媽媽趕下車,當我們在爭論這樣的作法是正義還是自私時,我們也必須要問那公車上的爸爸去哪裡了?到底新聞當中的爸爸去哪了?
而我們發現在主流的新聞與故事當中,父親是消失的。
不是說上述這些爸爸都不盡責,我相信他們很愛孩子,也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是社會把他的角色刪去,然後專注在母親的身上。
我們的社會並不鼓勵爸爸當一個爸爸,當婦女團體以及多數民意都開始爭取對母嬰、對婦女生育更友善的環境與職場條件時,我們仍然不鼓勵爸爸當一個爸爸。就像直到年輕女性進立院以前,好像沒有立委有小孩照顧的問題,因為那些男性立委不被預期,在爸爸的角色跟立委的角色做出選擇,他們可以選擇在某些時刻不要當一個爸爸。男性的政治與公眾人物可以離照顧者的角色越遠越好,即使他們坦承自己沒有、不會也不擅長照顧小孩,也絲毫沒有人在意或認為這是一個缺陷。
於是,我們迎來了豬哥亮,這麼一個「爸爸」。
他仍然是那一個缺席的父親,只是他缺席的更徹底,回來的又更囂張。豬哥亮在被媒體或輿論攻擊的重點就是錢,沒錯,那就是傳統父親被認為唯一需要付出的一項。他欠了一大筆錢讓給妻女還債,他好賭而沒有給小孩錢等。有趣的是,當豬哥亮提到自己對女兒的付出時,他談的也是「錢」,特別是那筆手術費。媒體跟輿論仍然友善的用一個傳統的父親來評價這個父親,他沒有盡到父親的義務,其實就是沒有負擔小孩的經濟支出。
但如果,我們回過頭來看這一連串的新聞,便會知道,這問題始終來自於情感,而不是錢,錢只是被包裹在情感之中。對於豬哥亮而言,「家暴」或「必須要容忍外遇」只是「舊事」,但對於前妻與子女而言,這其實正是家庭中的「不正義」,沒有得到道歉,沒有得到一個正義的回饋,施暴者沒有因此得到懲罰,沒有真正地讓受害者獲得因這件事該有的補償,這就仍然是一個傷痛,而不是舊事。
▎家庭內的轉型正義
家庭內其實也很需要「轉型正義」,當然,這是一個偷換的概念,並不十分精確。在除去那些所謂的賠償或懲罰外,家庭其實跟社會中的其他場域一樣,需要讓當中的成員能夠檢討特定場域當中的「不正義」,不只是家庭暴力或親密關係暴力,更多時候是基於權威或地位,而產生的壓迫。像是之前著名的「吃康乃馨事件」,或是許多台灣家庭的「重男輕女」(像是我許多母執輩都曾說過她們即使考上高中或大學,也要優先讓與兄弟讀書的故事)等,透過真相的釐清,透過對於這些行為的彌補,矯正了這些「不正義」後,父母子女的親情,才有累積的可能。
我們不能夠繼續假設親人之間的情感與愛就是天然的,必然會存在的,無論你到底做了什麼(或什麼都沒做)都會一直存在。就歷史來看,現行的家庭模式,以及被認為是自然的照顧與關愛,隨時都在轉變。作為父母或子女,你想要情感,你必須要花時間與勞力來累積。
也因此,基於這個理念,我們必須把父親的角色拉回,這不只是母親太累,或必須平等分工的問題。作為父親,代表的不僅僅是父職的勞動,它同樣也是一份權利,而現行的論述與制度都剝奪了父親的這份權利,他們也需要擁有可以與小孩累積情感、參與家庭事務的權利。在今年的母親節前夕,一個竹科工程師的妻子攜子自殺,這個感傷的新聞,除了人再度看到在長工時的惡劣勞動條件中,「假性單親」造成小孩主要照顧者──也就是母親──壓力過大的問題,我們也看到了父親的悲痛欲絕。我相信這名父親如果可以,他其實很想分擔太太的照顧責任,也願意和小孩子相處參與他們成長的時光,但礙於工作的要求以及工時的現實,他沒有辦法。
讓這個社會擁有照顧小孩的父親、擁有會請育嬰假的父親,重點是把父親帶回這個社會,讓他們有這個權利也有這個責任,可以參與家庭、參與照顧,與小孩累積與培養情感。我們要讓主事者不能夠再覺得「父親不用照顧小孩,所以他們就可以加班到半夜」、「男人請育嬰假就是在偷懶」而濫用、剝削這些男性的勞動力。唯有如此,這些悲劇才可能消失,也或許唯有如此,才能夠解決當代家庭那些「不正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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