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性澤的丁仔錢——繫連生命共同體的民俗意義

聯合新聞網 溫宗翰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近日,受屈打成招的死囚鄭性澤,在鬼門關口前被拉回人間,告別十四年囚禁重返自由,相當振奮人心。陪同鄭家人出席的社會運動者林欣怡撰文提起,在法庭內,審判長繁瑣地詢問鄭性澤一些有關出獄後的生活問題,接著退庭討論,等宣判期間,眾人焦急討論著,此時鄭媽媽提起:「過去14年來,每次鄉里『做熱鬧』,她都交包括阿澤在內7份的『丁仔錢』……」。

這一小段敘述,乍看好像是鄭媽媽對法官細節提問感到焦慮,於休庭時隨意脫口而出的閒談,但其實背後隱含著深邃的民俗價值觀,頗令人感動。

丁仔錢的民俗觀

所謂丁仔錢,即是指丁口錢,傳統俗民社會以村庄公廟為生活核心,每逢社區慶典祭祀,皆會向庄裡各家戶收取丁口錢,以作公用。有時是用以聘請戲班演出,也有是作為祭祀採買或公共器材的基礎經費。男性為「丁」,故稱「丁錢」、「丁仔錢」,女性以「口」計算,一口為丁錢的半價,是為半丁,亦稱作「口錢」。但若婦女懷孕,為祈求「出丁」,也會繳納「一丁」的費用。

一般而言,非本庄、非社群網絡中人「不得」繳納丁口錢,因此流動人口、暫住者皆不收,也曾有戶口不在地者不收的案例。若為「不潔淨」者,亦不必繳納,比如家中有喪事者,就算自願想繳都不能繳,以免因為晦氣影響祭典。全臺各地收取丁口錢的習俗略有差異,有些地方未出嫁女子不列一口,有些地方則會將牛也算一口。

丁口錢是古代戶口統計結合賦稅制度的文化遺留,伴隨冗長社會發展融入日常生活,形成民間信仰文化網絡。地方公廟收取丁口錢在「傳統社會」裡相當自然,是一種社會集體約定、自我約束的制度,完全不必強迫,也不會有人少報「戶口」。因為每一位有繳納丁、口錢的姓名,皆會被書寫下來,放在廟埕廣場,也會呈報給神靈知悉。繳納丁口錢,象徵著進入社區生活文化網絡,是社區居民的共享「福利」,也是共擔「義務」。重要之處在於,藉此成為同庄人,互助互利,形成在地生活共同體。

由此我們可以知道,這14年來鄭媽媽努力維繫著鄭性澤的社會參與,不曾放棄。在社區神明的「戶口名簿」上,也一直有著鄭性澤姓名,庇蔭著這位身陷囹圄的本庄子弟。鄭媽媽脫口而出的那番話,其實是陳述著鄭性澤從來沒有被家鄉人神遺棄的細膩心思,鄭性澤的丁仔錢,有著濃厚母愛,也有企盼深根鄉土故里的情感與牽絆。

民俗讓生命更有愛

像收丁口錢這樣「勞師動眾」的事情,在今日社會早已變得稀有,比如臺中曾有某里長欲收丁口錢時,被住戶抗議沒有提供收據而拒繳,也有住戶因不滿有人沒繳就拒繳,使得丁口錢在當前已被「自由樂捐」所取代,甚至萎縮成僅有登記在案的「信徒」需要繳費而已,許多人似乎遺忘繳丁口錢背後的社會意義,以及在社區裡安身立命的互助需求。

民間信仰在當代社會常會被想像成一種「宗教自由」,逐漸趨向個人化。集資奉獻、為村庄共同做事的想法變得彌足珍貴。其實,民間信仰原本是超越個人的集體生活文化,不管你相不相信都必須面對。比如村莊若建醮時,禁止殺生,不管你宗教信仰為何,生活在那個區域裡就可能會受到限制,因而吃不到葷食。無論你信仰為何,絕不會穿著大紅衣服參加喪禮,或以白包祝賀朋友新婚,這些民間信仰價值觀,都是與生俱有的社會約束力。

民間信仰是民俗而不單純是「宗教」,民俗是一種生命的印記,不會因為個人選擇快速變化或立即消失,即便會隨著社會風氣變遷,卻可能會因為生命經驗的流動需要,而被保留、喚醒或拼貼再現。鄭性澤回鄉一路上都有許多民俗小細節,比如吃麵線去除霉運,出獄後不回頭看監獄,不直接回家以避免穢氣跟進家門,穿新鞋比喻踏上新生活,在家門前剝蛋殼以象徵「脫殼」重生,跨過火爐以潔淨身體等等,每一項儀式恐怕都不是鄭性澤自己選擇安排,但都盈滿著眾人對他的愛,有這些民俗,生命互動才更有情意。

鄭性澤在家門口剝著家人預先準備的鴨蛋象徵「脫殼」。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溫宗翰

民俗亂彈執行編輯,關注臺灣民俗學、無形文化資產發展等議題,曾參與多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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