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語迷思——語言可以用來鞏固市民身份?
法蘭德斯(Flanders)是比利時西部的荷語區,由於經濟發展比起法語區來得好,法蘭德斯要求經濟獨立、乃至於政治獨立的呼聲一直存在。法蘭德斯政府的官方網站這樣說明此區的語言使用:
法蘭德斯人說荷語。他們不說法語,或是某種不存在的比利時語。……在瓦隆(Wallonia),人們說法語:一種拉丁語言。位處語言邊界北方的布魯塞爾,則是雙語區。在歐洲,有超過2100萬人以荷語為他們的母語。
當一座城市面臨愈來愈多不可預期的外來人口,城市會架設起某種淘選機制——如同免疫機制一般——將市民身分(citizenship)與語言相綁,塑造出某種外來人口的「零語狀況」,藉以合理化或鞏固原有族群的地位與合法性。
法蘭德斯政府的介紹,正呼應著此種淘選機制,凸顯法蘭德斯以荷語為傲的地域主義。尤其是近些年來,法蘭德斯與瓦隆社群間產生衝突與不愉快,導致此區的分離主義聲浪愈演愈烈,對於法語使用的敵意也逐漸加深。
不過,面臨社會來源愈趨複雜,而無可預測的「超級多樣性」(superdiversity),法蘭德斯不再可能僅是個「純粹」的荷語區。而隨著移民的進入,少數族群在學校中低落的課業表現,激起「激進荷語單語主義」者的回應,認為應盡可能在學校教育貫徹獨尊荷語的「完全浸潤式課程」,這是說少數族群的母語不被歌頌或珍惜,相反地,學生在學校的每個時刻,都該盡可能地使用荷語,並且是——標準荷語。
在這個氛圍下,「雙語主義」的提議被潑了大把冷水。激進荷語單語主義者認為,一切雙語的企圖,可能導致一種梧鼠技窮的「零語狀況」(zerolingualism),也就是說,學生會這個語言說不好、那個語言也說不好。對此,法蘭德斯政府認為,在教育政策上,必先安內後攘外,也就是雙語教育只瞄準那些會說荷語的學生——會說荷語、再說(有價值的)外語。
「多語」讓一整群孩子說不出話?
當然所謂「零語狀況」很顯然的,只是一種主流社會建構的想法。怎麼可能,會有一整群孩子說不出話?
社會語言學家Jürgen Jaspers實際針對校內狀況考察1,以摩洛哥裔的學生為例,他們事實上高度多語,至少能流利地聽說阿拉伯語或柏柏爾語(Berber)、並能流暢地使用荷語交談,同時能夠混合各種荷語的變體、玩弄語言,只不過,他們對於使用荷語進行學術寫作確實有困難。
然而,Jaspers卻也發現一種名為「非法說話」(talking Illegal)的說話方式。
這裡的「非法」指涉的是「非法難民」,對於法蘭德斯人而言,這詞包括了所有說得一口不完美荷語、或是正在學習荷語的人,像是晚近移民、政治難民、老一輩移民、少數族群年輕孩童、東歐移工,還有說法語的比利時人。
「非法說話」是學校以外受歡迎的說話方式,因為人們不知道對方的荷語程度到哪裡。在某些狀況下,外來人口挪用主流社會對他們的刻板印象,刻意使用「非法說話」的說話方式,掩蓋他們真正的荷語能力。
Jaspers稱這些語言的實踐為一種「模稜兩可的能動性」(ambiguous agency),在這個將不同語言樣態階層化的社會結構中,這些孩子一定程度上,具有能力遊走於不同的語言或語言變體之間,卻又同時藉用了語言背後——譬如「非法說話」——刻板印象,無疑是再製語言的階層化,儘管無可厚非。
亞洲也有零語狀況?
企圖恪守單語主義的情境,當然不只發生在後移民時期的歐洲。不過由於自古就吸收來自各方的移民,亞洲的情形略有不同。
以日本來說,面對非法移民的孩童,政府提供「日語作為第二語言」的課程,投入資源培育相關師資;亦即,承認這些孩童在日語之前、先有母語。鄰近的台灣,隨著婚姻移民的比例逐步提升,也計畫在本土語言課程中提供東南亞語言課程。
只不過,儘管政策如此,「零語狀況」仍然存在於意識形態之中。前總統馬英九在一次座談會上,勉勵新移民女性教導孩子他們的母語,卻同時聲稱新移民們應該將教中文的工作交給學校老師,避免孩子學到「有口音」的中文。同樣地,部分外籍配偶的夫家,經常擔心小孩學了母親的語言,會導致父語說不好、母語也說不好的狀況,而不願意讓孩子學習母親的語言。
這樣「零語狀況」的建構,很大程度來自於「標準語迷思」和「單語主義」的意識形態思維,假定了語言是有其邊界、腔調有其標準,卻忽視了全球流動下,掌握不同語言資源(包含詞彙、腔調、發音等)下萌生之「跨語言實踐」(translanguaging)可能帶來的好處或創造力,比如跨語言實踐可能帶來的身分展現、融入當地群體、結交不同文化背景的朋友等等。
事實上「零語狀況」並不存在(醫學上的語言障礙除外),唯有看見語言駁雜中的反抗潛能,拋棄對語言純正主義的恪守,如此一來,才能卸除語言正統標準對於人們造成的無必要重擔,卸下單語主義的鬼影。
Jaspers, J. (2011). Talking like a ‘zerolingual’: Ambiguous linguistic caricatures at an urban secondary school. Journal of Pragmatics, 43(5), 1264-1278.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