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癌確實存在,只是大家都找錯了方向
去年12月19日,聯合報刊載了一篇〈「進行一個XX的動作」你得語言癌了嗎?〉,一個月來引起廣大迴響,政府的態度很正面,教育部長吳思華兩天內就表示將研擬因應措施,活化學校語文教學。但民間的,尤其是專欄作家、評論家的反應則普遍負面,有許多重量級的人士都為文反駁,立場論點各異,此文就是打算整理各家論點並提出我自己的立場。
本文主要提及四篇文章,它們分別是:
四篇文章都是反對有語言癌的存在,或認為語言癌的存在不成問題,論述很繁雜,但其實只談了兩個論點:
一、文學上,「精確」與「簡潔」不一定是正確的。
許又方與朱宥勳都提到這個論點。
許又方說:
至於總是強調「反常合道」的文學語言,那更是經常將「以模糊喻精準」的修辭法則發揮得淋漓盡致,甚至以破壞語法做為創造新意的手段。
朱宥勳則說:
在台灣的小說家當中,至少就有王禎和、王文興、七等生、舞鶴、施明正等人,是因為文字上的詭異精奇而名列文學史經典的。在他們的小說裡,「正確」的語言基本上不存在,只有「如何錯、往哪錯、錯出什麼特殊效果」的問題。
兩者共同表達的,是在文學創作上「精確」或「簡潔」都不是唯一的目的,許多時候反而正是要藉由「模糊」或「繁複」去建構、描繪作者想要表達的意境。因此不應認為只有「精確」或「簡潔」的表達方式才是正確的。
二、語言上,在特定的情境下,「模糊」或「繁複」才是適當的表達方式。
萬宗綸說:
社會語言學有個概念叫「語域」(Register),指的是在每一種社會情境下,會有不同適用的語言樣態,此概念的英文直譯為「註冊登入」,也就是某種語言樣態就像你的帳號密碼,讓你成功進入該社會場域。
許又方說:
要精確地傳達某些觀點,有時反倒需要借助「模糊」的表述方式。
朱宥勳說:
如果日常語言的目的是溝通,顯然正確性不是溝通的必要條件;至少不必「很正確」。比起正確,更重要的是「脈絡」,也就是在什麼場合、對什麼人、我要講什麼話。
朱家安則依不同的情境把所謂的語言癌分成三種:語言話術癌、語言抽搐癌、語言功能癌,並分別論述它們在該情境下之所以合理的理由。
當整理到這裡,你可能也會發現,其實根本不用列成兩個論點,四位作者、四篇文章加起來其實只講了一件事,那就是:
無論在文字上或是口語上,某些時候「模糊」或「繁複」的表達方式才能有效的達成傳播者的傳播目的。
我完全同意這個觀點,但我依然認為語言癌確實存在,而它的存在也是應該被解決的問題。
怎麼會這樣子呢?原因有三:
一、四篇文章中,有一部分論述是攻擊了原來不存在的稻草人
所謂的語言癌,原先就是指涉沒有承載資訊的,單純的冗言贅字,例如聯合報原報導在前言就說:
「下架」常被講成「進行一個下架的動作」,「了解」成了「做一個了解的部分」。無意義的冗詞贅字,充塞媒體上及許多人的口中,就像癌細胞不斷複製增生。
後面舉的例子是阿基師的記者會:
如承認跟該女子「有做一個擁抱『的動作』,也做到了嘴對嘴『的動作』」,但沒有做任何互動『的動作』;事件發生後,他「有跟太太做報備『的動作』」。
這四個「的動作」都是難以理解其使用動機或目的為何的,而對於「語言癌」的負面評價,核心價值本來也就是來自於「應該儘量減少無意義的冗詞贅字」,從來就不是「不管有沒有意義,語言或文字都應該越「精確」及「簡潔」越好。」
所以,當你舉出越能達到效果的「模糊」或「繁複」表達方式做為例證,就與語言癌原來所指責的目標越無關,在這幾篇文章中最明顯的就是許又方提出的魯迅的文章:
「在我的後園,可以看見牆外有兩株樹,一株是棗樹,還有一株也是棗樹。」
依朱自清的說法,魯迅是用贅詞傳達其孤寂無聊的心境,彷彿鎮日除了惡性循環地數著這兩棵樹外,別無他事可做。這是很優秀的文學手法,因此許又方說:「試問,這般意指扣人心弦的「冗詞贅語」,算是「語言癌」嗎?」
說得對!當然不算!可從來也沒人說它算呀!
這些「冗詞贅語」的使用擁有明顯的目的,也確實達到效果,本來就不在語言癌這個議題討論的範圍之內。
另外像是許又方同篇提到的外交辭令必須使用模糊字眼,朱家安在語言功能癌中所舉的例子都是這一種狀況。
二、錯誤的用無益於表達的動機將語言癌合理化
這個問題出在萬宗綸與朱宥勳提及的記者與主播的例子,以及朱家安提出的語言抽搐癌上。認為記者與主播由於新聞直播的需要,常會刻意拉長句子、增加贅字以符合直播秒數,朱家安更進一步提到,有時在說話時無法停下來思考,也就只好多說一些贅詞來爭取思考的時間。
無論是為了直播秒數還是為了思考,這裡談的都是「利用無意義的冗詞贅字爭取時間」,雖然點出了人們使用冗詞贅字的動機,但這些動機都不是為了適切的傳播效果而生,不僅無利於表達,更適得其反。
甚至,由於記者主播有其工作上特殊的需要,較高的口語傳播能力本就是其專業要求中的一環,直播時應依所需秒數控制自己的語速,對報導材料做充分的蒐集及排序,以因應可能的直播時間變動。不具備足夠的專業能力,只能用無意義的冗詞贅字拖時間,說是患了語言癌並無不妥。
在辯論教育過程中,由於表達能力不佳,無法邊思考邊流暢的說話也是相當普遍的現象,這時應採取的教育方式絕對不是對他說:「沒關係,因為你是在想要講甚麼,所以講得七零八落不知所謂也沒差。」而是要告訴他:「發言之前要先做充足的準備,並且,請將語速放慢,不要因為自信不足而不自覺的提高了音調與說話的速度。」
三、對於冗詞贅字是否能有效發揮功用的判斷不同
這點是較為個人化的判斷,牽涉到萬宗綸、朱宥勳、朱家安都提到的「拉長句子可以讓人感覺更有禮貌」。有一種說法是(借用朱宥勳的文字)「越長的句子就顯得越溫和、謹慎、禮貌、帶感情;越短的句子就越冷淡、理智、果斷、無感情。」
我不同意,一個適當表現出溫和、謹慎、禮貌與帶感情的句子不會因為加了一大堆贅字後就變得「更」溫和、謹慎、禮貌、帶感情。朱宥勳舉了一個例子:
說實話,我想大部分的台灣人,應該還是比較喜歡聽到服務生對你說:「現在我們為您進行一個點餐的動作。」而不是站在你旁邊,然後說:「請點餐。」即使後者有個請字,聽起來還是很硬,好像是他在命令你而不是為你服務。
我同意,在這個例子裡光說「請點餐」聽起來是有些生硬,無法很好的表達溫和、謹慎、禮貌與帶感情。但如果改成說:「為您點餐」,我就不覺得會比「現在我們為您進行一個點餐的動作」來得差。這是因為「為您」這個詞能表現出希望提供服務與尊敬的態度,不是單純的「請」可以替代的。但是「現在」、「我們」、「進行一個」、「的動作」就完全是沒有動機的贅詞了。
我常拿一個相近的例子作為笑談,如果單純想要表達「上菜」這件事,囉嗦的話可以說:
「先生您好,我們今天這個部分現在將要為您進行一個上菜的動作。」
簡潔點可以說:「您好,為您上菜。」
要是碰到性格豪氣的老闆或老闆娘,可能只會說:「上菜!」
但如果他今天很衰,心情很差,搞不好乾脆只說「菜!」
所以,當然口語表達不是「句子越短越好」,但當一句話已經可以足夠適切的表達傳播者所有想要表達的目的時,更多的「無意義的冗言贅字」當然是表達能力低下的表徵,也應該屬於語言教育應涵括的範圍。
至於管仁健那篇只是想藉機罵罵自己討厭的媒體,跟這個議題實在是沒有什麼關係。